
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docx
5页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一、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着力发挥中医药院校 教育在中医药人才培养中的立体支撑作用推进山西大同大 学中医药健康服务学院能力建设,搭建医学院校与各类中医 药传承工作室紧密联动、协作培养的平台将中医课程列入 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提高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和技 能水平继续开展基层中医药中等职业适宜人才免费培养 将中医药知识纳入中小学基础教育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完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加强培训基地和 师资队伍建设健全临床带教激励机制,保障医师培训期间 待遇强化过程管理和培训考核,提高教学成效和培训质量 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非研究生身份的住院医师,可 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 有关规定向本市具有学位授予资质且开展此项工作的研究 生培养单位申请中医专业硕士学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 负责)(三)全面推进中医药继续教育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规 划、管理和实施、逐步建立市级中医药精品课件资源库支 持和鼓励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机构运用“互联网+”技术开 展多种形式的远程中医药维续教育依托中医药医疗、教育、 科研机构以及具备条件的其他机构,建立中医药继续教育基 地,逐步健全和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网络。
加大中医药 机构非中医药专业人员的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力度,探索建 立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与岗位聘任等相衔接的培训机制,提 高非中医药C业人员学习掌握中医药知I识技能的主动性和 积极性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四)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 度,将师承教育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与继续教育,实 现师承教育规范化、常态化支持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 经验和技术专长整理、研究、传承工作支持名老中医药专 家学术经验继承、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名老中医药专家 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等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 (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二、优化人才培养途径(一)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通过中医类别全科 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 费培养等工程,加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建设基层名老 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每个县级中医院建好「2个工作室, 培养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 建设,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中医药专业知识和适-2- 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做好传统医学师承 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逐步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纳入中 医药人才培养体系,规范其职业活动,更好地激发和释放民 间医药的潜力和活力。
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 责)(二)实施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以重点学科专科 建设、重大科研平台建设和重大工程实施为载体,建立与省 内科研、教育、医疗机构合作机制,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中 医临床人才和多学科交叉的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和高层 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构建骨干人才、优秀人才、领军人才 有机衔接的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市人社局负责)(三)实施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工程完善中西医结合人 才培养政策措施,推进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研究生教育改 革,创新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建立完 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开展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允 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 职称评聘允许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参加临床类别全科医生 规范化培训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分别负责,分别负责为 各单位按职责分别牵头,下同)(四)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工程支持具备条件 的院校、企业、社会办学机构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职业教育-3- 集团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着力培养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加 强中医预防、保健、康复、养生、护理、知识产权咨询等人 才培养加快中药材种植栽培、质量检测、品种鉴定、资源 普查、产业经营等相关人才的培养。
探索开展中医技师人才 培养,鼓励院校开办中医技师相关专业市教育局、市人 社局、市卫健委分别负责)(五)统筹推进其他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强化科学精神 和创造性思维培养,加快培育符合中医药开展要求的中医药 创新人才加强中医药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药师资 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科普传播、中医药 文物设施保护研究等方面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药标准化 人才队伍建设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分别负责)三、创新人才使用机制(一)建立中医药人才供需平衡机制建立中医药人才动 态数据库,科学调控中医药院校专业结构和招生规模结合 市场需求和行业需要,开展应用型、技能型中医药人才培养, 力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在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体系中, 明确各级各类机构(包括临床、护理、养生保健等)中医药人 员所占比例,合理设置中医药岗位和服务领域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分别负责)(二)改革完善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把中医医学才能、 医德医风作为主要评价标准,把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主要评-4- 价内容,以中医药理论掌握程度和运用中医理、法、方、药 处理疾病的实际能力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对未列入《卫生专 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可按照 有关要求采取评审等方法确认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 资格。
市人社局负责)(三)改革中医药人才流动资源配置机制创新中医药人 才开放机制,吸引非中医药人才投身中医药事业,推动中医 药创新开展,鼓励中医药人才积极参与其他行业开展,拓宽 中医药服务领域加强政府对中医药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 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通 过招募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基层引进中医药人才鼓励 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中医药人才到基层 服务落实公立中医医院的用人自主权市人社局、市卫 健委分别负责)-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