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doc
5页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一、 编制煤矿作业规程的原则:1. 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 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和经济效益3. 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 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沿用、套用其它作业规程,严禁无规 程组织施工二、 必须建立健全煤矿作业规程编制和实施的责任制度煤矿生 产和建设企业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组织,做好煤矿作业规程的编 制、审批、贯彻、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三、 煤矿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要 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施工的需要,采 用图例规范,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 要用计算机编制四、 编制作业规程前,必须具备下列文件、资料:1. 已批准的有关设计(采区、综采工作面、基建工程等设计)文 件、资料。
2. 由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及施工现场地 质变化的勘探资料3. 同一煤层或邻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的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水害等资料4. 由通风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5. 由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6. 《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7. 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爆破管理制度、巷道修理制度、机电设备维修制度、通风安全仪表使用维修制度等五、 煤矿作业规程编制之前,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组织本单位的 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代表对开工地点及 邻近煤层进行现场勘探检查现场的施工条件,预测施工中可能遇到 的各种情况,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施工的程序和任务, 为煤矿作业规程的编制做好准备工作六、 煤矿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应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 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 法》中的规定;作业规程编制格式应符合公司模板要求七、 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煤矿作业规程编制之后,应由施工单位负 责人主持,所有队干部、两个以上的技师和有经验的老工人一同会审, 根据会审意见将规程和措施重新修改后,并附上参加会审的人员签 名,再上报审批。
八、 煤矿作业规程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 并应由生产技术、安全、通风、地测、计划、机电、运输、煤质等相 关部门进行集中会审;各部门都要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最后由总工 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批(具体要求见下章)经批准的作业规程文本要按企业或地区行业管理区划进行统一 编号并在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备案九、 煤矿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必须在工作面开工之前完成;由 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参加施工人员学习,应由编制本规程的技术人员 负责贯彻参加学习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合格人员的考 试成绩应登记在本规程学习的考试记录本上,并签名十、煤矿作业规程应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组织执行,施工单位负 责人负责实施所有现场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和操 作十一、对煤矿作业规程的实施应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重 点抓好下列工作1. 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现场规程的指导、落实、修改和补充工 作2 .各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每月对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复查一次3.从开工之日起,施工单位所有人员至少每月重新学习一次煤矿作业规程4. 工作面的地质、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
5. 在软岩、冲击地压、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自燃发火、水害和“三下”开采等条件下施工时,必须按规定编制专项设 计或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6. 施工结束后,应写出作业规程的执行总结送交生产技术部门, 连同作业规程及修改补充措施一起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文本、电子 文档不得修改,一般应保存三年以上十二、鹤煤集团公司把煤矿作业规程编制和贯彻执行作为安全检 查的重要内容,组织生产技术,安全,通风等部门对煤矿作业规程及 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生产现场不按规程 要求施工,应责令及时整改;如有规程不能满足现场需要的情况,应 责令其及时补充、修改十三、鹤煤集团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煤矿作业规程编制的检 查、评比、奖励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规程的编审质量十四、鹤煤集团公司的所辖煤矿,必须自觉接受煤炭管理部门和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作业规程编制及实施进行的监督检查,对于 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必须认真、及时地进行整改十五、对于违反煤矿作业规程所造成的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 放过”的原则,严格进行追查处理,以便吸取教训,进一步抓好安全 生产十六、规程措施的贯彻责任及要求1、 规程措施的报送:分管业务科室(包括该规程措施的主管科 室)、通防科、调度室、安质科、通风区为必送单位,并且必须向安 监科报送学习签字情况;其他参与会审或签字单位由会审或签字人员 对相关内容进行摘录。
2、 规程、阶段性措施提前一个星期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技术员 负责贯彻学习,执行前3天采用适当方式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包括区队干部)临时性措施提前两天贯彻学习,技术员或能够胜 任的其他区队干部贯彻,特殊情况有各矿总工另行规定3、 规程措施的编写单位、调度室、安质科必须全员贯彻、学习; 其他签字单位(业务科室、相关区队)也必须由参与会审或签字的人 员对规程措施的相关内容进行摘录,并亲自对相关人员贯彻,保存相 关内容摘录和学习人员签字备查,确保规程措施的落实4、 业务科室业务主管技术人员在规程措施执行前负责对分管矿 领导贯彻,并由分管矿领导签署学习结论和学习时间,确保矿领导按 规程措施指挥生产和监督检查5、 作业规程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应由主管区(队)长组织, 主管技术员负责贯彻到所有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