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瓦斯抽采标准.ppt
20页凤凰山矿瓦斯抽采标准凤凰山矿瓦斯抽采标准9/12/20241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标准1 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凤凰山矿瓦斯抽采管理中瓦斯 本标准规定了凤凰山矿瓦斯抽采管理中瓦斯抽采系统、抽采管路的设置,抽采工程管理、钻抽采系统、抽采管路的设置,抽采工程管理、钻孔封联孔以及走向钻孔抽采的基本要求孔封联孔以及走向钻孔抽采的基本要求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系统)2 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系统2.1瓦斯抽采系统中运行抽采泵能力与备用泵能力一瓦斯抽采系统中运行抽采泵能力与备用泵能力一致备用泵台数不得小于致备用泵台数不得小于1台2.2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安设抽采参数监测系统,主要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安设抽采参数监测系统,主要监测数据接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接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2.3 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安设抽采参数监测系统,主要监测数据接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系统)2.4 瓦斯抽采泵站进气管路必须同时安装人工和自动检测流量、压力、浓度、温度的装置 2.4.1 每1小时对自动检测数据进行一次检测和记录,每7天人工检测一次,对自动检测数据进行校正,并做好记录。
2.4.2 抽采量报表以泵站人工检测数据校准值为准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系统)2.5 井下瓦斯抽采盘区干管、顺槽支(分)管必须按装设标准要求安装流量、浓度、压力、温度人工检测计量装置计量装置安装在巷道口50m范围以内2.6 每个瓦斯抽采钻场和抽采评价单元汇流管必须装设流量、浓度、压力人工检测计量装置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系统)2.7 瓦斯抽采钻孔应装设浓度、压力人工检测装置2.8 安设检测、计量装置的地点应设置观测牌板和管理牌 2.9 井下瓦斯抽采管路检测计量装置要求计量可靠,检测及时2.10 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和抽采钻孔参数每7天至少检测一次,检测结果记入现场管理牌板,并做好记录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系统)2.11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和瓦斯抽采钻孔应安排人员每7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放水、除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12根据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和抽采钻孔参数检测分析结果,及时对瓦斯抽采系统和抽采钻孔进行调整或调节,保证高效抽采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管路)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管路)3 瓦斯抽采管路 瓦斯抽采管路3.1 敷设瓦斯抽采管路应根据井下巷道的布置、抽采地点的分布、矿井的发展规划要求等因素统筹确定,避免或减少主干管路的频繁变动,确保管道运输、安装和维护方便。
3.2 瓦斯抽采管路的材质必须符合煤矿使用要求,严禁使用玻璃钢管路使用年限超过5年以上的抽采管路复用至其它地点时,必须重新进行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管路)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管路)3.3 瓦斯抽采管路要保持通用性,变径连接时要设过渡节3.4 敷设在运输巷道内的瓦斯抽采管路,其高度满足通车需要3.5 瓦斯抽采管路安装必须吊挂或垫高,每根吊挂(支撑)不少于2处,沿巷道底板支撑敷设时,支撑高度不得小于300mm,使用导电材质吊挂(支撑)时,导电材质与管路接触处应垫非导电材料3.6 瓦斯抽采管路通过通风设施时,必须设置防止压挤管路的装置,设施两端封堵严密不漏风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管路)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管路)3.7 在有瓦斯抽采管路的巷道内,风、水等管路和缆线必须避开抽采钻孔开孔位置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抽采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并不得与瓦斯抽采管路及连接附属装置接触3.7.1 瓦斯抽采管路与风、水等管路布设在巷道同一侧时,瓦斯抽采管路与风、水等管路的法线间距不得小于300mm;若在相同高度水平敷设时,水平间距不得小于300mm3.7.2 瓦斯抽采管路与电缆线、其他管路交叉通过时,其间距不小于300mm,或垫非导电材料隔开。
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管路)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管路)3.8 瓦斯抽采管路应设置明显的具有反光性能警示标志,采用不同颜色箭头标明进、出气流方向,红色代表进气气流方向,蓝色代表出气气流方向3.8.1 抽采主管路、盘区管路、采掘工作面(抽采区域)抽采管路(封连孔管路除外)上,应每隔200m至少设置一处明显的警示标志,不足200m时,至少设置2处巷道拐弯处及管路分叉处应设置警示标志3.8.2 警示统一使用长箭头标志,箭尾部分明显标识“瓦斯抽采管路严禁碰撞”字样,整个标志采用红底白字,标志高度不小于10cm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管路)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管路)3.9 瓦斯抽采管路上的控制阀门必须编号管理,阀门开启角度、方向标识清楚主要阀门角度调节实行挂牌管理,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调整3.10 瓦斯抽采管路连接必须可靠严密卡箍与管垫必须配套,卡箍螺丝要紧固均匀,不得出现漏气现象,不得采用黄油、炮土、煤泥、水泥、乳胶等材料进行堵漏3.11 瓦斯抽采主、干、支管路每200m~500m设置一处放水器,管路拐弯、低洼、温度突变处应设置放水器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管路)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管路)3.12 走向顶板钻孔每两个钻孔设置一个放水器。
3.13 主要盘区管路或总管路设置自动放水器其他巷道管路设置人工放水器3.14 瓦斯抽采钻孔和抽采管路应设置除煤粉(渣)装置,每7天进行一次除排渣,防止钻孔或管路堵塞3.15 金属瓦斯抽采管路不得作为采空区埋、插管抽采使用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钻孔工程)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钻孔工程)4 瓦斯抽采钻孔工程 瓦斯抽采钻孔工程4.1 抽采钻孔进行专门抽采设计,并经技术区长(主任)、区长、地质测量部、通风副总审查,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4.2 瓦斯抽采钻孔设计图应悬挂在钻孔施工现场4.3 所有瓦斯抽采工程都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瓦斯抽采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记录钻孔情况达不到设计要求时,要采取补充措施4.4 瓦斯抽采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如卡钻、掉钻杆、打不到位等时,应及时汇报,并在现场标明 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钻孔工程)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钻孔工程)4.5 走向钻孔施工符合下列规定:4.5.1 走向钻场的间距不得超过70米4.5.2 走向钻孔(与回风顺槽近似平行)的水平投影距要大于钻场间距20~30m;走向钻孔的终孔位置距工作面回风顺槽3~25m;4.5.3 钻孔的数量根据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确定,一般不得小于8个4.5.4 孔径一般为94mm;4.5.5 钻孔的终孔高度位于煤层顶板的裂隙带;4.5.6 孔口负压不低于5KPa。
4.5.7 钻孔施工完毕后,必须及时封孔,在未接入主管路之前对管口进行封堵,确保孔内的瓦斯不向巷道内扩散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钻孔工程)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钻孔工程)4.6 瓦斯抽采钻孔完工后,在孔口悬挂管理牌板,填写钻孔参数等情况,管理牌板采用64K蓝色塑料牌4.7 抽放瓦斯工程(管路、钻孔、)必须进行验收,并有验收记录和竣工报告其中钻孔验收的内容包括钻孔深度、倾角、方位角、钻孔的间距、距顶板的距离倾角、方位角误差不得超过±1度,位置误差不得超过±0.1米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钻孔封孔)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钻孔封孔)5 瓦斯抽采钻孔封孔 瓦斯抽采钻孔封孔5.1 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封孔,抽采时要在钻孔管理牌内准确记录开始抽采时间5.2 钻孔采用聚胺脂工艺封孔5.3 瓦斯抽采钻孔封孔管必须采用PE管5.4 瓦斯抽采钻孔的封孔深度不得小于5米,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3米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钻孔封孔)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钻孔封孔)5.5 煤层瓦斯抽采钻孔封孔管外露长度在100mm~300mm之间;岩石钻孔封孔管外露长度不得大于500mm5.6 瓦斯抽采钻孔封孔后外部不得留有空洞,否则应用砂浆或黄泥或封孔材料填实。
5.7 普通瓦斯抽采钻孔封孔管直径不小于φ50 mm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钻孔联孔)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钻孔联孔)6 瓦斯抽采钻孔联孔 瓦斯抽采钻孔联孔6.1 瓦斯抽采钻孔封联孔应采用符合煤矿使用的合格材料6.2 瓦斯抽采钻孔应采用联孔装置进行联孔,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符合煤矿井下使用的其它管路进行联接6.3 抽采钻孔可以单个或多个并入汇流管后接入主、干、分支管路,接入前必须向下通过放水器,再向上连入主、干管路或分支管路,连接处必须接阀门瓦斯抽采标准瓦斯抽采标准•6.4 抽采钻孔连接管应保持水平并略低于孔口位置至少100 mm,接入放水器及抽采系统管路的连接管保持竖直或水平,不得出现存水的弯曲段•6.5 主管路或分支管路连接抽采钻孔的三通应设置在管路的正下方或外侧,不得设置在管路中心线上方•6.6 采用多个钻孔并入汇流管联接方式时,应根据百米钻孔流量计算确定汇流管直径,但不得小于封孔管直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