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种设备分类清单.docx
2页特种设备分类清单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一、 锅炉:燃油锅炉、天然气锅炉、燃煤锅炉说明: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 30L 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 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备注:水汽两用锅炉需要安装一个或一个以上安全阀二、 电梯:货梯说明: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三、 压力管道:蒸汽管道、天然气管等说明: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 25mm 的管道四、 压力容器:储气罐、蒸汽夹层罐(例如:煮糖罐)、移动气瓶(氧气气瓶、氩气气瓶、乙炔气瓶)等说明: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 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1.0MPa·L 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 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五、 起重机械:电动葫芦(额定载重≥1T 且提升高度≥2m)、升降平台(额定载重≥0.5T)说明: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 0.5t 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 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 2m 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六、 厂区专用机动车辆:电动叉车、柴油叉车等说明: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七、 安全保护装置:压力表、安全阀等说明: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