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改革开放前深圳并非“小渔村”新编.doc
2页改革开放前深圳并非改革开放前深圳并非“小渔村小渔村” 去年 8 月 31 日深圳特区报深港东部“明日之城”腾飞在即文說:“深圳从一个落后的边远小渔村发展到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发展历史”在这里,同以往不时看到的报道那样,说深圳在改革开放前只是个“小渔村”这一说法不符合历史事实 我认为,以当年仅占较小比重的渔业(渔村)来代替整个宝安县主体、主导地位的农业(农村),实属以偏概全,定位失当,不客观也不正确 深圳市的行政区域就是原宝安县的行政区域,而深圳建市前的宝安县,是沿海边陲农业县(农村),而非所谓“小渔村”主要理据如下: 一、从本人在上世纪 5070 年代在原宝安县所见、所闻、所亲身经历来看在那些年代,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年复一年地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大办农业”那个时期的农业,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以农业为基础,各行各业大力支援农业”同样是当时身为边防县、沿海县的宝安县的行动口号农村、农民、农业,是宝安全县经济结构和基层组织的主体和工作的中心 二、从当时宝安县国民经济统计数据来看下面是 1978 年(即深圳建市前)宝安县农业统计年报公布的几组数据 社队基层组织方面全县 23 个公社,除蛇口公社为水产(渔蚝业)公社外,其余均以农业为主;全县 213 个大队,其中农业 193 个,渔业 9 个,蚝业 6 个,其他 5 个。
人口结构方面全县总户数 75852 户,其中农业 61723 户,渔业 543 户,蚝业 1926 户,其他 11660 户;全县总人口 333500 人,其中农业 270838 人,渔业 3182 人,蚝业 8089 人,其他 51391 人;全县总劳动力 126133 人,其中农业105110 人,渔业 1591 人,蚝业 3049 人,社办工业 3584 人,队办工业 14292人 耕地(养殖)面积方面全县农业耕地面积 543216 亩,其中水田 417737亩,旱地 125479 亩全县水产养殖面积 86953 亩,其中海洋养殖 55121 亩,淡水养殖 31832 亩 产值构成方面全县农业总产值 890466 万元,其中:农业 508638 万元,林业 8373 万元,牧业 98442 万元,副业 217918 万元(其中大队生产队工业 500 万元),渔业 57095 万元 从以上各组数据构成比例来看,农业始终是主体成分,作为大农业总体概念下的统计分支系统渔业、蚝业,并不是主体成分 因此,我认为,深圳建市之前(之初)原是小渔村的说法不科学,较为符合当时客观实际定位的说法应该是:沿海边陲的农村(或农业县)。
如果从原深圳镇是原宝安县辖下的一个镇,而且是当时县城所在地,县党、政、军机关所在地,全县政治、文化、经济中心这角度来说,原宝安县(不光是深圳镇,但深圳镇是宝安县的缩影和代表),也是边陲小镇 三、从深圳城市建设发展的事实来看如果离开“农村”二字,1992 年特区内实现“农村城市化”、2004 年实现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农村城市化”,以及广大农村、旧村、城中村的改造,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也就失去支撑和应有的内涵如果说全市实现“渔村城市化”就会失之偏颇、定位失当 (摘自深圳特区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