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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委员会去行政化的模式选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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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卢****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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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居民委员会去行政化的模式选择 城市居民委员会去行政化的模式选择 摘 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步伐的推进,现有城市居委会制度与当今社会开展不协调问题逐渐显现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成为当前重要的社会议题本文将从历史逻辑出发,分析当前我国居委会行政化的原因和表现,站在客观的角度评价现行制度,并在上述分析的根底上提出居委会去行政化的根本路径和模式选择 关键词:居委会;去行政化;模式选择 一、居委会行政化及其表现 社区行政化的含义 所谓社区行政化,是指行政结构、行政运行机制、行政行为方式等在非行政领域的延伸行政化的实质是社会组织中行政功能的外延,行政权力的扩展1】 居委会行政化的表现 1、职责功能行政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的任务包括宣传法律政策、办理公共事务、调节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工作、反映群众意见等由此可见,居委会理论上执行的是“自治、上传、下达〞三大功能,然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居委会本职工作之外,还要面临各种考核、检查、总结、评比,其“自治、上传〞功能无法充分实施。

      而在?组织法?中同样规定,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效劳、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然而在实际当中,居委会由于过度行政化,与上级政府之间变成成为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而居委会与居民那么由自治关系变异成为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2】 2、组织设置行政化 社区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居民需求理应有许多不同,但各社区的自治组织体系却惊人的一致,无法真正满足差异性居民需求3】社区居委会开展什么工作,怎么开展采用的是“准机关化〞的运行方式4】同时,社区居委会执行与国家机关相同的作息制度居民上班他们也上班,居民下班他们也下班,造成居民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缺乏正常的沟通和交流,居委会的效劳性功能难以有效实施 二、对居委会行政化的评议 居委会行政化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居委会是适应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体制需要逐步完善起来的,对加强社会管理、稳定社会、经济秩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1992年中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传统的单位制迅速瓦解,如果社会上没有相应的载体来承接,势必会造成脱节的现象,反过来制约经济、社会的开展5】在此情况下,居委会体制承当单位体制的管理功能,并且出现明显的行政化色彩,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是适应当时中国改革需要的有益探索。

      居委会制度的功绩不可磨灭 居委会制度自恢复以来,对城市开展和人民生活环境的改善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因为居委会的存在,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社区设施建设和生活效劳更加完善带有行政色彩的居委会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却明显的改善了人居环境、人文环境和人民生活 当前居委会行政化愈发不适应经济社会开展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的不断开展和完善,现有的城市居委会制度与当今社会开展不协调问题逐渐显现过度的行政化束缚了居民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的提高,同时也给居委会带来沉重的负担,阻碍社会的进一步开展完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也面临更为深刻的变革,去行政化,将成为居委会改革探索中的必然选择 三、居委会去行政化的模式选择 渐进式半行政化改革是根本路径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可见,去行政化已经成为党中央、政府和社会的共识结合目前中国国情,笔者认为,当前城市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的根本路径应是渐进式的半行政化改革,通过渐进式改革逐步实现行政权力向社会权力的平稳过度。

      业务剥离模式 探索居委会去行政化,核心在于围绕居委会职能改革当前我国居委会职能绝大局部是围绕跟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行政事务展开,诸如社保低保、人口计生、劳动监察等工作因此,探索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可以采取业务剥离模式,成立专门的社区公共事务中心,转移居委会原有的行政事务、公共事务职能 在业务剥离模型中,居委会原有的公共事务、行政事务职能被剥离转移至社区公共事务中心,改革后居委会只承当社区自治职能采用这种模式优点一是在于将公共事务、行政事务职能转移至专业部门,能有有效提高效劳效率和效劳质量,同时采用集中式的业务办理模式,给居民提供极大的便利;二是在于将居委会从繁重的公共事务、行政事务中释放出来,复原居委会本质,有利于开展根底民主自治、提高社会自治能力和水平 四、总结 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中国当前社会改革的风向标,随着中国社会逐步走向开放、包容,居民自治理念和政府对社会治理容忍度都在不断提高,居委会去行政化进程也将逐步启动,因此,探索改革路径和模式就显得十分有意义鉴于本人知识储藏、时间精力等因素,在本文中只是对我国居委会做了简单的梳理分析,对当今居委会行政化做了简单评述,并在此根底上思考未来我国居委会改革的动向和模式,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还有很大的空间有待开发。

      参考文献: 【1】 宋涵斌. 社区居委会泛行政化管理的困境与对策[D].华东理工大学,2021. 【2】 周立. 社区居委会不行政化就会被边缘化[J]. 社区,2021,03:1. 【3】 王金豹. 新中国成立初期城市居委会制度产生的历史过程及启示[J]. 上海党史与党建,2021,05:10-12. 【4】 季程远,周兆晟. 城市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与“去行政化〞――基于J市Y社区的个案考察[J].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21,18:69-70+73. 【5】 韦俊华. 居委会行政化倾向的原因分析[J].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2007,04:4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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