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素质测评条例》.pdf
6页计算机科学系计算机科学系奖学金评定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奖学金评定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为了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系风、学风,奖励同学们一专多能,一本多证根据学校有关条例和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条例一、总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表现,按照评分项目以记分方式进行评定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和德育、智育、体育、等三个方面,综合测评成绩是考核学生的主要依据综合测评采用百分记分德育、智育、体育比例分别为 25%、65%、10%,分值分别为 25 分、65 分、10 分各等奖学金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依据各等条件、名额、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排定二、测评范围 所有在册学生都均参加测评, 但在测评年度及奖学金评选过程中有打架、 赌博等违纪行为或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包括选修课)不及格者只参加测评不准参加奖学金的评定三、测评内容 德育测评德育测评第一条德育测评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文明道德、组织纪律、学习态度等方面的测评德育测评分由基本分、加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第二条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获得德育基本分 15 分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无参加非法组织,非法集会和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小字报等行为。
二)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活动三) 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省教育厅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四) 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勤奋好学,进取心强五) 关心集体和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责任心强,努力完成学校、系、班交给的任务六) 遵守社会公德,为人正直,是非观念强,人际交往文明大方七) 讲文明礼貌,注重自身修养,言语举止得体,无不良行为八) 按时作息,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生活简朴第三条德育加分 10 分(最高者)(一) 担任校、系、班各级学生干部,工作有计划,措施落实,坚持为同学办实事,作风民主,能完成任务的一学期加 2 分,一学年加 4 分二) 积极参加献血、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公益事业者每人每次加 1 分,积极参加校、系举行的各项活动者每人每次加 0.5 分(此项最高分为 5 分,超过 5分的按 5 分算) (学生干部除外)(三) 荣获省级三好学生标兵、省级三好学生、市级三好学生、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十佳青年) 、优秀团员、优秀寝室长,可分别加 10 分、8分、6 分、3 分、2 分、1 分(重复获奖者只计一次最高分) 。
四) 获省级先进集体、校级先进集体、校级文明寝室、系文明班级、系文明寝室称号者,全体成员分别加分 6 分、5 分、4 分、3 分、2 分(重复获奖者只计一次最高分) 五) 凡积极参加党校普通班和提高班学习和党、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者分别加 1 分、2分、1 分六) 文艺活动加分参加省级文艺比赛获前六名者分别加 6 分、5 分、4 分、3 分、2 分、1 分参加其他校级文艺竞赛的前三名分别加 2.5 分、2 分、1.5 分系、校各项文艺活动积极参加者每人每次加 0.5 分(七)考勤加分(七)考勤加分各班课堂考勤基本得分为 60 分,晚自习考勤基本得分为 60 分以班为单位,班级的每位学生基本得分为 60 分该班在一个月内每周晚自习的出勤率均 : 达到 100%的, 加班级分 10 分 ; 达到 95%以上的,加班级分 8 分;达到 90%以上的,加班级分 6 分;达到 85%以上的,加班级分 4 分;达到 80%的,加班级分 2 分该班在一个月内每周上课的出勤率均:达到 100%的,加班级分 15 分;达到 95%以上的,加班级分 10 分;达到 90%以上的,加班级分 5 分学生在一个月内,晚自习出勤率排在班级前 10 名的分别加 10,9,8,7,6,5,4,3,2,1 分。
学生在一个月内,上课出勤率排在班级前 5 名的分别加 10,8,6,4,2 分以班为单位, 一学期的出勤排名排在班级前 5 名的学生, 个人综合测评分的德7育加分和助学金中个人素质测评分的德育加分均分别加 5,4,3,2,1 分班级的学期课堂出勤排名在同年级前三名的, 在优秀班集体的评定中分别加6,84,2 分班级的学期晚自习出勤排名在同年级前三名的, 在优秀班集体的评定中分别加96,4,2 分在评优、评先、入党推荐等活动中将优先考虑以上自律能力好的班级和个人10第四条第四条德育加分评分原则:加分总分最高者德育附加分计 10 分,其他比照计分,计算公式为:该生德育加分=该生所得奖分10/同年级、同专业最高奖分该生德育加分=该生所得奖分10/同年级、同专业最高奖分第五条德育扣分(一) 有违反国家法令、法规,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司法部门处罚的,德育测评计零分二) 在寝室评比中,受批评的寝室的成员每人每次扣 1 分,最差的寝室成员每人每次扣 2 分三)故意损坏公物,除赔偿损失外,按其价值及损坏程度,一次扣 2-3 分四) 报名参加校、系的各项比赛和规定应参加的各项训练和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 2 分。
五) 凡违反校规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通报批评者扣 3 分,警告处分者扣 5 分,严重警告处分者扣 7 分,记过处分者扣 10 分,留校察看处分者扣 15 分(多次处分累记扣分) 六)考勤扣分(六)考勤扣分课堂缺课者,每缺课一次扣 2 分 ; 每周每人缺课达四次者,加扣 2 分,同时加扣班级分 5 分;若有整周不上课者,分别加扣个人和班级 5 分晚自习缺到者,每缺一次扣 2 分,同时班级每次扣 1 分 ; 晚自习缺到次数达到两次以上(包含两次) ,加扣 2 分,同时班级加扣班级分 2 分;若有整周晚自习缺到者,加扣个人和班级 4 分上课迟到、早退者,以三次折合为一次缺到计算 ; 晚自习迟到、早退者,以两次折合为一次计算扣分,扣分按上述条例处理 无论上课或是晚自习,请假者必须有正规、真实的请假条,若无请假条或只是口头请假者,一律按缺到处理有特殊情况者, 晚自习需向学生会纪检部副部长或部长讲明缘由, 学生会纪检部在一个工作日内,写纸质材料证明,以及处理结果 ; 上课需向班主任或年级员讲明缘由, 本人或班委在一个工作日内写纸质材料证明, 学生会纪检部按照材料证明,调查其真实性,酌情处理若发现伪造请假条者,将按照扣分细则中或加重一级处理。
若发现学生凭借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向学生会纪检部部长或副部长、 员老师骗取请假证明,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按照加分扣分细则加重一级处罚每学期旷课累计达到 11-20 学时者,将给予警告处分,同时加扣班级分 10 分 ;每学期旷课累计达到 21-30 学时者,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加扣班级分 15分;每学期旷课累计达到 31-40 学时者,将给予记过处分,同时加扣班级分 20分;每学期旷课累计 41-50 学时者,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同时加扣班级分 25分 ; 每学期旷课累计 50 学时以上者,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同时加扣班级分 30分学生旷课一天按 6 学时计算因上学期迟到、早退、旷课受到相关处分后,屡教不改且于下一学期又出现迟到、早退、旷课现象时,应累计计算学时并重新确立处分等级,同时按上述条例扣除相应班级的班级分 10-30 分正常上课或晚自习期间,私自外出到校外看录像、玩游戏、上网、打桌球、跳舞,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 ; 私自在宿舍内聚众赌博、玩不良游戏、大声喧哗吵闹、扰乱宿舍秩序等, 将给予公开批评及以上处分, 同时将按上述条例扣除相应班级的班级分 5-20 分个人一个月缺课超过 5 次(一次两学时,不包括 5 次)者,个人综合测评分8的德育扣分和助学金中个人素质测评分的德育扣分均为 5 分(即警告处分分值) ;超过 10 次(一次两学时,不包括 10 次)者,个人综合测评的德育扣分和助学金中个人素质测评分的德育扣分均为 7 分(即严重警告处分分值) ; 超过 15 次(一次两学时,不包括 15 次)者,个人综合测评的德育扣分和助学金中个人素质测评分的德育扣分均为 10 分(即记过处分分值) 。
个人一个月内有上述条中的缺课现象,将收到系办送达的班风学风通知9书一份班级的学期课堂出勤排名在同年级的后三名的,在优秀班集体的评定中分别10扣 3,2,1 分班级的学期晚自习出勤排名在同年级的后三名的,在优秀班集体的评定中分11别扣 3,2,1 分第六条德育扣分原则;以实分计,累计扣分 20 分者,德育测评计零分 智育测评智育测评第一条 智育测评包括学业成绩测评和能力测评两部分, 分学业成绩分, 综合智力能力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学业成绩与能力所占分数分别为:学业成绩能力能力一学年60 分5 分二学年55 分10 分三学年50 分15 分四学年45 分20 分(一) 学业成绩测评 学业成绩以学生本学年各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为依据,考试以百分制实得分数计算,考查课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评定,则其折合分数为:优:90 分,良:80 分,中:70 分,及格:60 分,不及格:50 分,正常补考不及格的课程则计零分实习成绩不计算在学业成绩内,体育成绩计算在体育测评内 学业成绩分=该生平均考试成绩(100%-N%)+该生平均考查成绩N%每学年规定的学业分值学业成绩分=该生平均考试成绩(100%-N%)+该生平均考查成绩N%每学年规定的学业分值 说明:1.没有考查科目 N 为 0,一门考查科目 N 为 10,两门考查科目 N 为 20,三门或三门以上 N 为 30。
2.每学年规定的学业分值是指学业成绩能力的百分比, 例如第一学年的学业分值为 55%二) 综合能力测评: 综合能力主要包括自学能力、 创造能力、 社会实践能力、 科研能力等方面业绩为依据,按照下列计分标准计算综合能力1、 参加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等计算机专业自学考试者,每过一门计 2 分2、 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项学术竞赛如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纪念奖系级3210.5校级4321地市级6542省级87643、 正式出版发行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含调查报告,专刊等)按刊物级别依次计 10 分 15 分 20 分4、 通过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软件等计算机方面的水平考试者按级别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分别加 2 分 4 分 6 分(通过多项者只记最高项) 综合能力各项所得分之和最高者得学年能力分满分,其余比较最高分得分 公式为: 综合能力分=该生所得能力总分当学年能力分值/同年级同专业最高能力分综合能力分=该生所得能力总分当学年能力分值/同年级同专业最高能力分 综合能力记分只限在当学年内记分第二条 智育扣分(一) 每旷课一节扣 1 分,构成处分在德育测评重复扣分二) 每一门考试课考试不及格,扣 2 分,补考不及格加扣 2 分。
三) 考试违纪在德育测评中扣分,在德育测评中按第 5 项扣分第三条 智育扣分不封顶,各项扣分之和即为智育总扣分值,智育测评分等于学业成绩实得分加上综合能力实得分减去智育总扣分 体育测评体育测评第一条体育测评由体育课成绩基本分、加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分值为 6 分、4 分、若干第二条体育成绩基本分 6 分 计算办法:体育课成绩分值=体育课成绩6%体育课成绩分值=体育课成绩6%(无体育课学年体育成绩分按前二学年体育成绩平均成绩计算)第三条体育加分(一)凡参加校级运动会竞赛前三名运动员,第一名加 3 分,第二名加 2.5 分,第三名加 2 分,破校记录的另加 2 分二)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者分别加 6 分、5 分、4 分、3 分、2 分、1 分三)参加其他校级体育项目竞赛的前三名分别加 2.5 分、2 分、1.5 分四)系、校各项体育活动积极参加者每人每次加 0.5 分五)参加团体体育竞赛获奖者按(一) 、 (二)两条计分 体育加分计算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