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国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验(资源借鉴).docx
4页德国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验(资源借鉴) 德国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验 德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工业化而自然资源严重短缺的 国家,随着工业化进程推进,其资源消耗量大,自身能源和资源不足问题日渐突出,制约其工业、经济向前发展然而,时至今日,德国从战后废墟上建立起一个发达而美丽的国家,在实现可持续发展,解决发展与资源不足的矛盾,解决发展同环境保护的对立方面,有很多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一、德国发展循环经济历史背景和效果 德国本身自有资源相当贫乏矿产资源中,仅煤炭资源较为丰富,探明地质蕴藏量为2300亿吨,可开采量为240亿吨,其他能源类和工业原材料类矿产资源很少,有的甚至完全依赖进口以2022年为例,德国硬煤产量为2070万吨,石油产量为350多万吨,天然气和石油气开采量约为198亿立方米,铁矿砂产量为411973吨,钾盐共计3810万吨,其他还有氟石(开采量为53009吨)、重晶石(开采量为85524吨)、高岭土(开采量为377万吨)、石英和石英砂(开采量为3497万吨)以及硅石(开采量为53282吨)等,有色金属少之又 少而与此同时,德国又是资源消耗大户。
为满足生产需求,除了进口途径外,德国便思考可再生资源问题,循环经济应运而生 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德国位于世界前列德国的循环经济起源于“垃圾经济”,当前的做法是使废物经济管理贯穿于整个经济循环当中,德国废物管理政策的目标就是实现一种面向未来的、可持续的循环经济,其政策重心首先是资源保护,其次是尽可能有效地处理废物德国在废弃物管理方面坚持预防为主、产品责任制和合作原则,着眼于避免不必要的废弃物的产生法律是德国成功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鼓励来自工商企业界的自愿承诺,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富有特色的废弃物管理体系在德国,循环经济已经成为企业以及普通民众生活中的一部分,而垃圾处理和再利用是德国循环经济的核心它的循环经济系统正变得越来越成熟 二、德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 1972年,德国颁布的《废弃物处理法》在循环经济实践道路上开启了历史先河该法要求关闭垃圾堆放厂,建立垃圾中 心处理站,进行焚烧和填埋石油危机后,德国开始从垃圾焚烧中获取电能和热能到上世纪中后期,德国意识到,简单的垃圾末端处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此,德国在1986年颁布了新的废弃物管理法,试图解决垃圾的减量和再利用问题。
其主要条款有: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如开发节约原材料的技术和重复使用包装;废弃物再循环,作为原材料、肥料或燃料;通过改进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技术,来提高废弃物管理的环境无害化水平;减少有害废弃物;识别和重新处理老的填埋场该法规定了预防优先和垃圾处理后重复使用原则,确定了废弃物管理的优先顺序:避免、再循环、处置这要求各部门在生产和消费中把避免废弃物产生放在首位如果废弃物无法避免,则要考虑将其再循环只有那些实在无法进行再循环的部分,才可以焚烧或填埋它把“怎样处理废弃物”的观点提高到了“怎样避免废弃物的产生和如何循环利用废弃物” 在此基础上,德国于1991年通过了《包装条例》,并于1991年6月12日正式生效这一条例原则上要求生产厂家和分销商对其产品包装进行全面负责,回收其产品包装,并再利用或再循环其中的有效部分条例实施的目标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消耗量,对包装多次重复使用, 以及再循环那些实在无法避免的包装简言之,条例要求减量化和再循环,而限制直接填埋处理同时,《包装条例》也为产品包装的回收和再循环提供了资金保证,即企业必须投资做这件事,从而减轻了政府的负担。
当然,保证这一法律顺利实施的先决条件是建立一个面向全社会的方便完善的包装收集系统和具有足够处理能力的再循环机制这一系统的运行费用应由生产厂家和分销商来分担该条例要求将各类包装物的回收规定为义务,设定了包装物再生循环利用的目标,规定自l995年7月1日起,玻璃、马口铁、铝、纸板和塑料等包装材料的回收率全部达到80%至2022年9月19日德国联邦内阁批准《包装条例》修正案为止,该条例进行了5次修订 1992年,德国通过了《废车限制条例》,规定汽车制造商有义务回收废旧车在主要领域的一系列实践后,1994年开始制定《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于1996年正式生效这是世界上第一次在国家法律中出现循环经济概念,把废弃物处理提高到发展循环经济的思想高度,并建立了配套的法律体系这一法律的核心思想是促使生产者对其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负责,即“从摇篮到墓地”的管理生产者的责任从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开始,包括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直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