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docx
16页《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1、婷婷与其双胞胎的弟弟都刚刚小学毕业,其父母生意繁忙,于是不让婷婷连续上学而让她留在家中帮父母做家务,让其弟弟连续上学她父母实施了哪些违法行为?【案例分析要点】 卑视女性未成年人;使在校承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2、小刚为某校八年级的学生,今年14岁,很顽皮,不爱学习,让班主任伤透了脑筋要不要小刚连续在校读书”问题在全班进展 无记名投票表决,给小带刚来很大的精神压力,他再也不愿到学校读书了小刚的父母觉得他连续上学也不会有前途,就送他到一家商场当效劳员小刚在当效劳员期间,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学会了吸烟、喝酒、赌博,而且小偷小摸,曾偷了同事少量钱财,受到了商场的警告9月份的某天晚上,他竟入户盗窃,因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在逮捕归案时,公安人员不开警车,不穿警服,不扩大知情面,并对小刚进展了不公开的审问答复以下问题:(1) 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分别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2) 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3) 小刚的变化给我们什么启发?【案例分析要点】(1) 小刚和他的父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保护”中“必需让适龄未成年人承受义务教育”的规定;商场负责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社会保护” 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规定;小刚的班主任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学校保护”中“关心疼惜学生,敬重学生人格尊严”的规定。
2) 公安人员的行为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司法保护”中“敬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的规定3) 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行逾越的鸿沟,一个人假设不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有错误不改,任其进展下去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中学生确定要加强道德修养,增加法律意识,提超群辨是非的力气,慎重交友3、某一小学高年级,学生绝大局部为独生子女,娇惯成性,组织纪律性差某一周三下午,综合实践课教师王教师上课期间,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王教师制止时,又与教师蛮缠,下课后王教师将朴某叫到王所住宿舍内批判朴某〔只有两人在场〕,学生不服,与其争论,王教师便给了朴某两记耳光,并说要与学生玩命,以此表示自己将学生“管好”的决心,直至下午5点50分才放学生回家,第七节英语课没上着〔教师下班时间为5: 30〕结合此案例请分别就学生朴某和王教师的行为进展一下简要阐述案例分析要点】(1) 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当王教师制止时,又与教师蛮缠,这对教师不敬重,违反了《小学生守则》其次条认真听讲,《小学生日常行为标准》第三条,敬重教师,承受教师的教育,与教师沟通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污辱、殴打教师的,依据不同状况,分别赐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惩罚。
因此,鉴于情节不是特别严峻和恶劣,学生朴某应当向王教师成认错误,赔礼赔礼(2) 王教师作为人民教师对学生严格要求,对工作认真负责应当是好的,但实行的方法不当,对学生的人格不够敬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其次章权利和义务第八条的规定:教师义务〔四〕“关心、疼惜全体学生,敬重学生人格”, 以及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第15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敬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污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打学生“耳光”是属于侵害学生人身权利行为;致使学生一节课没上,是侵害了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王教师行为是违法行为,应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教师法》第37条,《义务教育法》第16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8条之规定,可先由学校赐予王教师确定的行政处分假设冲突激化,必要时要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调解案例反思:从这一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教师要懂法守法,尤其要了解我国的教师法和教育法等根本的法律法规,增加教育治理和组织协调力气,学会做学生思想工作.,用规律法规来约束自己 的行为,并将此作为保障自己合法权利的手段;同时,应当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其次,学校有打算的组织家长会,定期家访,一来增加沟通,让家长理解教师工作的性质、内 容、难度,二来可以对家进步行“家庭教育”方法的,使他们把握教育方法、协作学校订正孩 子的不良行为习惯还要加大宣传力度,以灵敏的形式宣传教育的政策、法规,让全社会真正把教育工作重视起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教育合力,对孩子实施有效的教育,促进孩子安康、和谐 进展4、某校初中班主任吴教师在批改作业时,觉察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 XXX 收的信件,吴教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教师看了格外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判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教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教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展教育和治理是我的职责,我批判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疼惜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请问:〔1〕吴教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推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2〕吴教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案例分析要点】(1) 吴教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敬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进展的规律和特点〔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以及其次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管所的教职员工应当敬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污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的相关规定2) 吴教师的解释不正确,由于吴教师有对学生进展教育和治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治理必需建立在敬重学生人格、公正相待的根底上《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疼惜全体学生,敬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进展敬重学生、公正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根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疼惜学生而侵害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吴教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行推卸的责任5、某中学为整顿教学秩序,搞了一次日常教学秩序检查评比活动初三〔1〕班班主任金教师为严峻课堂教学秩序,争取在此次活动中夺得好成绩,于是便公开在课堂上宣布, 从今以后,谁上课迟到影响了班级荣誉,除批判教育外,另罚款5元,充当班费,年底一律不评为三好学生一日,该班学生冯刚上课迟到了,课后即受到班主任金教师的当众批判,并被罚款5元学生家长对教师罚学生款的做法很有意见,反映到学校,但学校却明确表示支持金教师的做法,理由是认为目前学生违纪现象严峻,靠以往的单纯进展批判教育的方法已很难起到良好的效果,辅以确定的经济惩罚应当是必要的。
1) 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 〔A〕A、教师、学校、学生及其家长 B、教师、学校、学生C、学校、学生 D、教师、学生(2) 由本案引发的思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其中正确的选项是 〔 C 〕A、学校和教师均有权加强教学治理,整顿教学秩序,但在进展此项工作时需实行正确的方法,依法而行,应加强对学生的批判教育,对个别屡教不改的学生也可进展相应的纪律处分,可以对学生进展适当的物质惩罚B、学校的收费是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也是依法进展的C、学校和教师应依法行使自身的权利在制定任何规章制度和治理措施时,都应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应当“依法治校”,而不应“违法治校”D、当学生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实行有效措施与学校进展磋商6、某大学女学生严某考试时在试卷下面放有写着公式的纸条,被监考教师觉察并予没收后学校认为严某考试作弊,态度恶劣,于是对其做出勒令退学的处分打算严某对处分打算不服,向校方提出申诉,但校方至今未赐予任何书面答复1) 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 〔A〕A、学校和学生 B、学校、学生及学生家长C、学校、监考教师和学生 D、学校、监考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2) 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 〔D 〕A、《宪法》 B、《教育法》 C、国家关于考试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D、以上三者都有(3) 本案以下启发中,错误的选项是 〔 C 〕A 、学生要遵守考试纪律;B、学校应维护考场纪律,依法对考试作弊行为进展惩罚;C、学校应正值行使自身的权利,依法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的纪律处分应依法进展,可以开除考试违纪的学生。
D、当学生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勇于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7、某中学组织本校学生到一中学参与考试考生动身前,本校特地向学生进展了安全教育上午考试完毕后,教师又特别强调:吃饭休息,不准私自外出,有事必需请假,尤其是不准出去游泳但16岁的学生王某不听安排,乘上厕所之机,私自翻越两米多高的院墙去院后水湾中游泳,不幸溺水死亡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分析,以下说法错误的选项是〔 D 〕A、学校不担当王某的死亡责任B、本案中王某是限制民事行为力气人,但就其16岁的年龄、智力而言,他完全应当知道私自下水塘游泳的危急性,学校也告知了他这样危急,并且在学校三令五申的告诫后,还是违反纪律,利用上厕所之机,翻越两米多高的院墙偷跑出去,学校在教育治理上并无过错, 应认定为该生对存在的危急性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C、本案中王某由于违反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力气应当知道具有危急的,而造成损害事故,学校不担当相应责任D、学校应当担当王某的死亡责任,由于不管怎样学校都应当尽到妥当治理学生的义务8、某校小学四年级班主任李某让其班上的学生擦二层楼的玻璃,由于没有实行安全措施, 致使一名学生在擦玻璃时与另一名学生打逗说笑,不慎掉了下去,造成人身损害。
请结合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及规章,分析以下说法中错误的选项是〔 A 〕A、学生打逗说笑,不慎掉了下去,造成人身损害,其责任应有学生自己负责B、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第1款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章的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安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C、对于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与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学校应当担当因过错而造成的损害事故的责任D、学校应对教师进展保证学生安全的教育,制定有关安全治理规章制度,并切实予以落实当发生损害事故时,应当准时实行措施救助受损害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测试题一答案单位 姓名 得分一、单项选择题:(10×2 分=20 分)1、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B 〕周岁的公民A.16 周岁 B.18 周岁 C.20 周岁2、依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承受〔 C〕 的权利A.初级教育 B.根底教育 C.义务教育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 B〕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A.10 周岁 B.16 周岁 C.12 周岁4、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A 〕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法律手段 B.强制手段 C.自力救济手段5、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监护人〔 B〕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A.可以 B.不得 C.不应6、营业性歌舞厅、酒吧、网吧等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 A〕标志, 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A.未成年人制止进入 B.小学生制止进入 C.衣冠不整者制止进入7、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