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较严重三违行为的界定.doc
9页附件7较严重三违行为的界定一、共用部分 (一)集团公司界定的16种违章指挥行为二)酒后入井三)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烧焊火种除外)四)不随身携带自救器或穿化纤衣服入井五)无规程措施施工六)作业地点挂停止作业(使用)牌后继续生产或使用七)特殊岗位(安监员、测气员、防突员、放炮员、瓦斯抽采泵站司机、立井提高司机及把钩工、通风机司机、压风机司机、变电工)班中脱岗或睡岗八)因工作因素对安监员、测气员、放炮员、防突员等重点安全岗位人员以及班(队)长等管理人员采用辱骂、恫吓、殴打等方式进行报复九)安监员、测气员不按规定期间和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和瓦斯检查(除现场浮现特殊状况外)安监员、测气员、放炮员、防突员发现作业地点存在安全隐患不立即提出整治意见或不立即制止作业机电设备各类安全保护、提高钢丝绳、风电及瓦斯电闭锁检查、实验的记录与实际不符十)盗窃或人为损坏“一通三防”、机电运送等安全生产设施二、“一通三防”部分(十一)未按措施规定配专职局扇司机十二)擅自停、开局扇十三)无措施停局扇换风筒或掐风筒放炮十四)排放瓦斯未使用三通或变频调速等措施控制风量十五)同步打开风门导致风流短路 (十六)临时停风地点不及时打栅栏;擅自进入盲巷或栅栏内。
十七)井下现场未告知进行瓦斯传感器调校,而直接将瓦斯传感器设立成调校状态,或者瓦斯传感器调校结束后未及时解除调校状态定义未经原则气样校准,直接使用遥控器校正瓦斯传感器十八)作业地点未按《作业规程》规定安设、悬挂瓦斯传感器高下浓度瓦斯传感器不能正常切换十九)跟班人员及流动电钳工下井未按规定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二十)没有按措施规定预留足够措施孔或预测(效检)孔超前距二十一)未标注或涂抹、移动防突标志二十二)突出危险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使用风镐作业二十三)煤孔采用压风排渣打钻无风水联动装置二十四)施工完的钻孔未按作业规程规定期间封孔正对钻孔孔口进行封孔或拆卸钻孔闷盖二十五)抽采泵站无筹划停泵、倒换泵无措施调节抽采系统二十六)钻孔施工时浮现异常现象(喷孔、顶钻、夹钻、吸钻、孔内冒烟等)不解决且不报告擅自离开现场二十七)人为丢失调度通信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数据二十八)打钻地点没有按措施规定配备灭火器材二十九)擅自在主通风机房、变电所、人员定位系统、监控中心终端安装其她应用程序或擅自修改数据库记录三十)爆破作业未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三十一)非放炮员做炮头或联接母线。
三十二)擅闯放炮警戒 (三十三)未经验炮就进入工作面作业 (三十四)在旧眼、残眼中打眼三、机电运送部分(三十五)乘人提高系统安全回路浮现故障报警未及时报告、解决 (三十六)斜巷提高超挂车、不挂保险绳、不使用专用销(链)斜巷提高时信号工、把钩工不进入规避硐斜巷重车或串车掉道擅自解决三十七)斜巷挡车装置不能保持常闭状态斜巷上口阻车器不能自动复位斜巷上口阻车器与变坡点如下略不小于一列车处的挡车装置不能闭锁三十八)无专项措施采用自拉自方式挪移绞车、开关列车或耙矸机三十九)无极绳绞车(卡轨车)钢丝绳牵引运送时,在封闭区域内作业或行人(跟车工除外);无极绳运营线路内停放车辆未用锚链或钢丝绳锁在轨道上四十)机车过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等地段或运营前方有人,不发出警号四十一)机车未停稳时,强行从车上摘(挂)连接销、连接链或扳道岔机车异轨抵车用机车或矿车顶开风门四十二)机车在运营中,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露出车外运送带有尖角、管子、轨道等长物料车辆直接与机车司控室连接四十三)电机车司机离开座位时,不切断电源、不将控制手把取下、不扳紧车闸、不开车灯。
四十四)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中规定5类电气设备失爆以外的失爆现象四十五)非专职电工打开在用电气设备四十六)井下检修电气设备未切断上一级电源并闭锁挂牌,检修机械设备未切断本级电源并闭锁挂牌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按规定检查瓦斯打开电气设备后未验电、放电、挂地线四十七)6kv及以上的倒闸操作,电气工作人员不执行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事故状态、应急解决除外)四十八)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电工绝缘靴或者不站在绝缘台上四十九)三台及以上间距不不小于10米的电气设备未安设接地极五十)未停电状况下,检修带式输送机或在无极绳绳道内进行检修、装卸等作业(有专项措施除外);断开(连接)带式输送机未使用专用装置固定胶带无措施使用带式输送机打运物件触摸、清理正在运营设备的运转部位五十一)绞车(含无极绳)、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架空乘人装置启动前不发送开车信号五十二)带压解决风、水、液压管路故障五十三)采煤机因故暂停时,未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未切断采煤机前级供电开关电源,未断开其隔离开关,未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未打开截割部离合器五十四)起吊作业时,起吊重物下方有人作业或通过;反井钻施工煤仓及溜煤眼,扩孔作业时,下方5米范畴内有人作业或停留、观测、通过。
五十五)在井筒范畴内或高空(2米及以上)作业不戴保险带、使用的工具不采用防坠措施、抛接物件乘吊桶人员不戴保险带 四、采掘部分 (五十六)工作面承载单体支柱未按规定采用防倒措施或穿鞋 (五十七)采掘工作面帮顶未按作业规程提前采用加固措施五十八)采煤机滚筒上、下3米机道范畴内有人而启动采煤机;采煤机运营时,人员进入机道范畴内;机道内有人作业时,工作面输送机未施行闭锁五十九)转载机运营时,在未封闭段进行挑、改棚作业六十)不经“过桥”而直接跨越运营中的带式输送机或未封闭段转载机乘坐运营的刮板输送机六十一)掘进工作面迎头10米范畴内的架棚支护,在爆破前没有按规定进行加固六十二)掘进工作面迎脸需挂网临时支护,作业时未挂网六十三)岩巷锚杆(锚索)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六十四)解决堵塞的喷浆管时,喷射枪口对准自己或她人喷浆作业时未戴防护眼镜六十五)煤巷锚杆支护巷道内,无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支护锚杆(索)起吊物件六十六)巷修机作业区域内、综掘机回转台前方规程措施规定的警戒范畴内有人而启动巷修机、综掘机巷修机、综掘机运营时,人员进入规程措施规定的警戒范畴内。
六十七)综掘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未将综掘机切割头、铲板落地;未断开综掘机上的电源开关,未断开磁力起运器的隔离开关巷修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未将反铲破碎装置、锚杆机放下六十八)耙斗运营范畴内有人而启动耙装机;耙装机启动后,人员进入耙斗运营范畴内 (六十九)耙装机的耙斗导向轮固定在支护锚杆或金属支架上七十)临时支护不符合规程、措施规定七十一)独头巷道改棚不由外向里逐架施工七十二)改棚作业时,不进行先支后拆或一次拉改两棚及以上 (七十三)未进行敲帮问顶进行作业顶板监测监控数据、资料造假五、地测防治水部分(七十四)未按规定规定执行地质前探,误入突出煤层法距5米以内 (七十五)故意破坏工广内三等测量控制点及其设施、井下7级测量导线点 (七十六)地质调查造假七十七)测量人员未按规定检测检查角及复测复算七十八)矿井水情调查人员未按规定对出水点(区)进行调查观测七十九)采掘工作面有突水征兆未及时报告而继续作业八十)采掘工作面接近老空等积水区域、掘进巷道受底板灰岩水威胁,未编制水害防治安全措施或有措施不执行八十一)使用煤电钻等非钻机设备探放水八十二)探放水不按措施设立孔口管或导致探放水失控。
八十三)炮眼内发现出水异状,仍然装药放炮八十四)钻井法成井的井筒或位于岩溶陷落带(柱)影响区的井筒,不执行人工定期检查、观测制度,发现出水异常后不及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