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顺德区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标准(共享).doc
15页顺德区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一、基础条件(一)法人资格1、法定代表人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应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受过任何刑事处罚,最高 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且应由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兼任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决定2、 活动资金社会组织当前结余到账的货币资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社 会组织需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作为唯一对公账户使用3、 名称社会组织需在办公场所固定位置悬挂单位招牌,招牌名称 和登记名称一致4、 办公条件社会组织需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场所面积满足办公需要, 并配备、机、打印机、电脑等基本办公设施1、 制定或修改程序社会团体制定或修改章程,须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 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制定或修改章程的决议须经到会会员 (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民办非企业单位制定或修改章程须经由理事会全体理事的 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2、 章程核准社会组织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 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正在办理过程中视为章程按规 定核准三)登记和备案1、 变更登记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包括法定代表人、名称、 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等变更)需要变更的,需经会员 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过半数通过,并自业务主管单位审 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 更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 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 记2、 备案社会组织按规定办理基本信息备案(包括负责人、办事机 构、印章、银行帐号等),且备案事项完整,材料齐全四)年度检查社会组织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 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每年5月31日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取消业务主管单位的,可直接把年检材料报送到登记管理机关二、内部治理(一) 发展规划社会组织应制定3年以上发展规划,且内容合理、具备可 行性同时,需制定上一年度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 划二) 组织机构1、基础制度(1) 制定关于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秘书处会议等内容的会议召集管理制度2) 制定包括员工聘用、薪酬、绩效、培训等方面的人事 管理制度。
3) 建立健全的包括会计核算制度、资产管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础财务管理制度4) 制定关于纸质与电子版档案的收纳、存档、整理等方 面的档案管理制度5)制定关于组织证章专人管理、使用审批等方面的证章 管理制度2、 社会团体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按章程或会议制度规定定期召开,须有 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重大事项(制定和修 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费标准制定或修改等)须经到 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3、 理事、常务理事社会团体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在 50人以上的,可从中选举常务理事,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 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理事和常务理事按章程或制度规定及时 换届应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 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如延期换届没有跨年度的,可以不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 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4、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社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或制度规定定期召开理事会和常务 理事会。
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 开一次,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按照规定履行职责,不得发生越权行 为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越权行为主要包括:常务理事由 常务理事会产生、罢免,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通过修改章程、 修改会费标准和产生、罢免理事等决议5、 办事机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清晰的组织架构图及相应的岗位职责说 明,办事机构有效运作,人员配置合理6、 分支(代表)机构社会团体成立后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经理 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由会员大会表决表决通过 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相关 材料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三)入力资源1、人事管理社会组织应建立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制度,面向社会公平、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加强对工作人员 的考核管理社会组织应当按时向工作人员发放薪酬,对工 作人员实行绩效考核社会组织定期开展内部业务培训,或组织员工参加政府部 门或其他单位组织的社会组织管理知识培训除兼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和纳入行 政事业编制人员以外的所有与社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人 员,均需与社会组织签订正式及合法的劳动合同。
社会组织 应为工作人员购买国家规定额度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2、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应具备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人员专职人 员一般是指以社会组织工作为主要职业并直接从社会组织 领取报酬的人员,主要是与社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 员社会组织员工年龄结构合理,员工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 (本科或以上学历)或职业资格四)领导班子社会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 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经理 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过登记管理机关批 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 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应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 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 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同意后方可任职各级党政机关的在职干部,原则上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 职务;经有关机关批准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不得领取 兼职报酬社团领导职务包括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 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分会会长(主任委员)、 副会长(副主任委员),不包括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1) 财务资产管理1、 会计人员社会组织应当配备基本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 人员)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 三年以上经历2、 会计核算(1 )财务管理遵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规 定,填制凭证,登记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加强会计基 础工作2) 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3) 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 散失和泄密3、 财务管理(1) 账目清楚、经费来源合法、使用合理,不存在侵占、 私分、挪用社团资产,不存在违规收费行为,不存在违反规 定接受和使用捐赠以及账外资产2) 充分执行财务管理制度3) 财务支出审批过程符合制度要求审批人根据规定在 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在职责范 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成本费用业务4) 资产使用符合规定,实物资产购进、领用、保管和处 置各项手续完善,对接受捐赠和捐出的资产做到手续齐全, 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定时盘点5) 应建立分支机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设有无分 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应将分支机构并入本部进行核算或编 制汇总会计报表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可结合本组织 的实际建立党建经费账户,用于接收上级返还的党费和下拨 的党建工作经费。
4、会费管理(1 )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或修改须经会员大会(会员 代表大会)讨论,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通过的会费标准决议,应在30日 内分别报送业务指导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备案2) 会费收取应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除会费以外,其他收费 行为均不得使用社团会费收据5、税务及票据管理社会组织应当按规定进行稅务登记,向税务部门按时报税规范使用各种票据(支票、发票、收据)6、财务报告与监督社会组织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编制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和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进行年度审计;社会组织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亦需要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六)档案、证章管理1、档案管理档案资料齐全,整理有序,交接记录显示手续完备1、证书管理各种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证书包含社团登记证(正、副本),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 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证明,职业许可证,收费 许可证,以及各类奖励、评价等证件各种证书及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保管在秘书处,设专人 负责妥善保管;法人登记证书正本挂在固定位置展示。
3. 印章管理社会组织印章保管在办事机构处,有专人负责三、工作绩效(一)提供服务1、服务行业、服务会员(1)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 收集、发布行业信息,包括行业调查年报、季报、月报或专 项调查报告等2 )举办或组织会员参与展览会、交易会、交流会和研讨 会等行业性专业活动3) 组织开展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帮助会员 企业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4) 针对会员提出的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方 面的问题,提供建议或解决方案5) 为会员提供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及推广、 事故认定情况等服务2、 服务政府(1) 积极参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2) 积极参与制定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3) 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 行业技术规范等,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4) 接受政府经费支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社会服务5) 以正式协议或授权等方式接受政府项目委托6) 以正式协议或授权等方式接受政府购买服务7) 通过开展行业内企业安全培训、组织行业内企业交流 安全生产经验、安全技术攻关及推广等活动,协助政府推进 劳资和谐,促进生产安全,加强劳动保护。
3、 服务社会(1)作为主办或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开展了以促进社会和 谐、改善教育、文化保护、环境保护、社会救助、社会福利、 社会保障、扶贫等公益目的为宗旨的项目,或向以上社会公 益事业捐资、捐物、提供志愿服务等2)通过订立自律公约、加强业内监督、树立先进典型等 方法,积极宣传政府有关节能减排、低碳生产的精神和要求, 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3)倡导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科学普及、专业知 识宣传、举办社区活动等方式,整合资源服务社会公众二)反映诉求(维护权益)1、代表本行业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2、作为行业代言人,将会员企业与整个行业的困难和问题、呼声和诉求向政府部门反映,维护会员和行业的正当利益3、参与协调对外贸易争议,组织会员企业做好反倾销、反 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三)规范行为(行业自律)1、 制定和落实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整体利 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2、 制定和落实行业内部争议处理规则,协调会员关系,缓 和矛盾与规范市场秩序3、 制定和落实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行业行为,维护消费者 权益,推动行业诚信建设4、 制定和落实行业质量检查制度5、 制定和落实行业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