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税费计算与申报》—教学教案.doc

216页
  • 卖家[上传人]:sat****105
  • 文档编号:305041679
  • 上传时间:2022-06-06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1.20MB
  • / 216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税费计算与申报》教学教案项目一 企业纳税事务办理 【知识目标】● 掌握税收基本知识; ● 了解领购发票资格的认定,发票领购及开具的相关规定;● 掌握办理开业、变更及注销税务登记事项的业务流程;● 熟练掌握企业纳税流程 【技能目标】● 能办理税务登记事项相关事宜; ● 能正确使用和管理发票 【重点难点】 ● 企业纳税流程的掌握及办理税务登记事项相关事宜 【教学任务】任务一 税收基础知识 任务二 税收登记的办理任务三 发票的管理和使用任务四 企业纳税申报任务一 税收基础知识一 税收的概念 税收亦称赋税、捐税或税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 在中国古代,既有“税”字,也有“收”字,但却未有“税收”一词税”字由“禾”字和“兑”字 组成禾”指谷物,泛指农产品;“兑”字有送达的意思因此,“税”字的本义就是指社会 成员向国家缴纳一部分农产品,或者说国家向社会成员收取一部分农产品收”字的意 思为获取自己有权收取的东西,或者是获得经济利益 综上所述,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 律规定,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二 税收的特征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较,税收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强制性、非直接偿还性和规范性 (一) 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税收以法律形式规定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税收强制性的力量源于国家的政治权力 二) 非直接偿还性 税收的非直接偿还性,是指税收虽然最终用之于民,但政府征税与具体纳税单位和 个人受益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等的交换关系税收的非直接偿还性包括三层含义:①税收 是有偿的,而不是无偿的;②税收是整体有偿,而不是个别有偿;③税收有偿是非直接意 义上的,不存在一一对应的直接偿还关系 (三) 规范性(固定性) 税收的规范性,在大多数教材中被称为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课征的依据是税法,国家在征税之前,就通过法律形式,规定了应开征的税种、征税范围、纳税人、征收比 例及违法处罚标准等,由征纳双方共同遵守税收的规范性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税收 活动的进行不是随意的,而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的;二是税收征纳及其他一切税收关系的处理原则和标准都应该被预先规定。

      上述税收的三个形式特征,是一切税收的共性,它们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基本标志三 税收的职能 税收职能是指税收客观存在的固有职责和功能,它是由税收本质决定的税收具有财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节职能 (一) 财政收入职能 税收的财政收入职能,亦称为筹集资金或组织收入职能它是国家对税收最基本的要求,也是税收最重要的职能目标因为国家不直接占有物质资料进行生产活动,只能消费而不能创造物质财富,政府提供的绝大部分公共商品和劳务,国家机器运作所需的 绝大部分财政资金,通常都来源于税收所以,税收为政府活动筹集和提供资金,税收的财政收入职能具有下列特点: 1. 适用范围的广泛性 2. 取得财政收入的及时性 3. 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 (二)经济调节职能 从历史角度看,税收的经济调节职能是派生职能政府在运用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 配、筹集资金的过程中,不同的征税选择形成不同的税收政策,这必然会改变国民收入在 政府与社会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以及在社会的各阶级、阶层、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分配状 况,改变资源在不同行业、地区、企业之间的配置状况,从而引导和调节纳税主体的经济 行为在现代社会,税收的经济调节职能不论是在理论、实践方面,还是在广度、深度方 面都得到了巨大发展。

      目前,税收制度已经成为各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 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一般来说,现代税收主要有以下三大经济调节职能 :1 . 促进资源有效配置资源配置是指土地、资金、劳动力、技术等经济资源的分配与使用在市场经济中, 一方面,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运行失调或存在某种缺 陷时,政府课税能矫正失调或弥补缺陷,有利于改善资源配置状况,产生增进社会福利的 正效应 2. 调节收入分配 收入分配及其公平与否,不仅是社会价值观问题,更是经济问题从经济角度看,一 国谋求经济发展,不仅指经济产出总量的增长,还包括经济与社会结构变化、分配状况改 善等较为复杂的内容如果一国GNP获得了较大增长,但收入分配状况恶化,就会出现 有增长无发展的情况因此,运用税收手段调节收入分配既是税收的一个重要经济职 能,又是各国经济社会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 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主要是通过市场价格机制来调节社会的供给和需求然而,价格调节往往具有盲目性、滞后性和自发性,而且市场的自发力并不能经常保证总供求在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的水平上实现均衡,因而通货膨胀、失业、贸易失衡、增长波动等顽症 会周期性地困扰社会发展。

      税收作为政府直接掌握的经济工具,在平抑经济波动、体现 政府政策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税收对宏观经济稳定的调节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税收的自动稳定机制所谓税收的自动稳定机制,也称为“内在稳定器”,是指政 府税收规模随经济景气状况而自动进行增减调整,从而“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的一种税收宏观调节机制这种机制主要是通过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表现出来的 二是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所谓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是指政府根据经济状况,有选 择地交替采取减税和增税措施,以“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的调控政策具体包括以下两 方面的政策:①扩张性税收政策在经济发生萎缩、衰退时,政府实行减税政策,增加个 人可支配收入,刺激个人消费和投资需求,促进国民收入恢复到充分就业水平②紧缩 性税收政策当经济出现通货膨胀时,政府实行增税政策,减少个人可支配收入,抑制个 人消费和投资需求,遏制社会总需求和物价上涨势头四 税收制度构成要素 税收制度构成要素,简称税制要素,也可称为税法构成要素,是指构成税收法规的组 成要素在任何一个国家,不论采用什么样的税收制度,一个完整的税收制度构成要素 主要包括以下几项: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 税和违章处理等。

      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税制的基本要素这些被法律赋予不同内容的税制要素有机整体,形成各类税种因此,税制要素既构成各类税种,又 是组成整体税收制度的基本共同因素 (一)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称为纳税主体纳税义务人一般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自然人是指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个人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并能独立行使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 会组织,包括企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行政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1. 负税人 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是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与负税人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纳税人如果能够通过一定途径把税款转嫁或转移出去,纳税人就不再是负税人,否则纳税人同时也是负税人有时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如直接税(所得税);有时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如间接税(流转税 ,具有转嫁性)2. 代扣代缴义务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 企业、单位或个人,包括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企业、单位或者个人纳税人一般是应纳税 款的缴纳者,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纳税人并不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而是按税法规定由代扣代缴人代为缴纳。

      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目的在于加强税收的源泉控制,防止税款的流失,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取得,并简化征税手续,方便纳税人3. 代收代缴义务人 代收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凭借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 代为缴纳的单位,如受托加工单位 4. 代征代缴义务人 代征代缴义务人是指因税法规定,受税务机关委托而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如我 国车船税由保险机构代征代缴二) 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为课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通过规定征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这一问题 征税对象是构成税收实体法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这是因为:第一,征税对象是区分税种的主要标志就是说,税种的不同最主要是因为征税对象的不同正是这一原因 ,各种税的名称通常都是根据征税对象确定的例如,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 等第二,征税对象体现征税的范围第三,其他要素的内容一般都是以征税对象为基础 来确定的例如,纳税人就是以征税对象为基础来确定的,国家开征一种税,之所以要选择某些单位和个人作为纳税人,而不选择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纳税人,其原因是这些单位和个人拥有税法或税收条例中规定的征税对象,或者是发生了规定的征税行为。

      可见,纳税人同征税对象相比,征税对象是第一性的凡拥有征税对象或发生了征税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才有可能成为纳税人又如,税率这一要素,也是以征税对象为基础来确定的税率本身表示对征税对象征税的比率或征税数额,没有征税对象,也就无从确定税率此外,纳税环节、减税免税等,也都是以征税对象为基础来确定的以下是由征税 对象直接衍生的一些税收要素: 1. 税目 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反映了具体的征税范围,体现了征税的广度确定税目的作用在于:一是可以明确征税对象的征免界限,凡列入税目的都要征税,反之则不征 税;二是便于依据不同项目设计使用差别税率,体现国家政策税目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列举性税目,是采用一一列举应税商品或经营项目的方法所规定的税目,必要时还可以在 税目下面再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那些税源较大、征免界限清楚 的征税对象,如消费税就是采用这种方法设置税目的另一类是概括性税目,是采用概括 应税商品或经营项目大类别的方法所规定的税目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应税项目的品种类别较复杂、征免税界限不易划清的征税对象 2. 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是指税法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是征税对象在量上 的具体化。

      计税依据主要有两种形式:①从价计征,即以征税对象的价值量(如销售额、增 值额、所得额)为依据计算应纳税额;②从量计征,即以征税对象的实物量(如数量、重量 、容量、面积、体积)为依据计算应纳税额例如,在我国,增值税和所得税等均采用从 价计征的形式,而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等采用从量计征的形式,消费税和印 花税则采用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相结合的形式 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是:征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则是在目的物 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征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 征税所作的规定,而计税依据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 3. 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一般是指征税对象的范围,即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或征税的具体界限因此,凡列入征税范围的都应征税;反之,则不征税例如,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以个人 所得为征税对象,而纳入征税范围的为税法明确列举的11项个人所得,如工资薪金所 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未明确列举的个人所得 则不属于征税范围此外,某些税种的征税范围,是按照纳税人的性质或类别进行划分 的例如,中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列举的纳税人范围,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 合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