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实施方案.doc
2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及省、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自2016年7月1日起开展检测工作,为规范管理、落实职责、区镇协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由区农业局统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具体实施 涉及农贸市场、屠宰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市场进行随机抽检,原则上每周抽检1至2个镇(街道),每个镇(街道)抽检3至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市场(不限于例行监测点) (二)监测项目 1.农残检测:依据季节选择主要时令蔬菜品种作为监测对象,以当地当家品种或主要销售品种为主,同时对最主要的3-5个品种进行全年跟踪监测原则上,瓜果类(茄果类、瓜类)、叶菜类(甘蓝类、白菜类、芥菜类、绿叶菜类)、豆类为每次监测的必检种类,分别占抽检总数的30%、40%和20%左右,根茎类等其它蔬菜占10%左右。
监测的蔬菜品种如因季节等原因,抽检比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兽残检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全区的生猪屠宰场不定期抽样检测 3.水产品检测:主要开展氯霉素、孔雀石绿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三)监测数量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每周随机抽检:蔬菜样2次、每次88个样品,滤布厂猪尿样(或组织样)1次,每次42个样品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必须每天对辖区内农产品进行监测,对例行监测点每周抽检1至2次每次抽样监测的样品总数不得低于50个,其中生产基地抽样监测数量约占60%,市场抽样监测数量约占40% (四)判定依据和原则 区、镇两级检测机构以定性速测为主,检测结果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兽药残留等检测标准进行判定需要定量检测的,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送佛山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