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车管理办法(最全版)》.docx
7页新疆亚欧大陆桥农产品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汽车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保障汽车行驶安全,遏制交通事故,降低汽车使用成 本,提高汽车使用效率,使汽车更好的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二、组织机构农产品公司成立交通安全管理小组,组成如下:组长:王保林、龚大泉副组长:朱建军(常务)、韩忠海、程宪生、许春宝、 迟清阅组员:王立志、卢大勇、毛雷鸣、郭磊、侯永军、徐东 晟交通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汽车管理办法实施二、相关部门职责总公司机关、分(子)公司综合部是汽车管理的主责部 门总公司机关、分(子)公司 综合部设立一名专(兼)职汽 车管理员,汽车管理员应熟悉汽车使用维护常识每辆汽车的相对固定驾驶员作为该车的包保驾驶员汽车包保驾驶员向分(子)公司专(兼)职汽车管理员 及分(子)公司党政领导负责;分(子)公司汽车管理员向 总公司经营发展部负责;总公司经营发展部向总公司领导班 子负责总公司经营发展部负责全部汽车技术台帐、安全管理台 帐建立,汽车维修审批,汽车运用整体成本控制,汽车驾驶 员安全教育总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汽车驾驶员安全教育,汽车运用 安全监督总公司机关、分(子)公司汽车管理员负责分(子)公 司派车管理,油票发放,汽车保险、车船使用税、养路费、 河滩外环费购置,汽车修理申请上报,汽车日常成本消耗统 计。
总公司机关、分(子)公司汽车包保驾驶员负责汽车年 审、汽车日常清洁,车况检查及简单维护三、汽车驾驶资格管理汽车是公司重要的生产工具,为确保汽车运行安全及车 况良好,总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小组对汽车驾驶权实行资格认 定公司有公车驾驶权的员工分为专职驾驶员和兼职驾驶 员专(兼)职驾驶员均应持有合法驾驶执照及铁路局颁发 的《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 并定期参加学习审验, 身体健康, 拥有2年以上驾龄,熟悉汽车日常使用、保养常识专职驾驶员可以驾驶公司汽车,兼职驾驶员需总公司定 期认定其驾驶权每年总公司公布专职、兼职汽车驾驶员名 单,未取得总公司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允许驾驶公司车辆,如 擅自驾驶公司车辆,总公司将追究该车包保驾驶员及汽车管 理员责任驾驶公车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如专(兼)职驾驶员每年 违章6次以上或发生严重责任交通事故, 专职驾驶员将进行改职,兼职驾驶员立即取消其公车驾驶权公司新调入的员 工,如因工作需要确需驾驶公车,本人取得上岗证后应由分 (子)公司写出申请报告,总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小组对其驾 驶技术进行考察后予以认定四、汽车使用1、 总公司机关、分(子)公司汽车应为公司经营生产服务, 汽车管理员应杜绝公车私用,努力降低汽车费用。
2、 工作人员出差,凡乘坐火车能到达的地区原则上不派汽 车汽车使用前应由申请使用人填写用车申请单(附件一)报汽 车管理员,如属于长途(单程 50公里以上)用车,汽车管理员 征求综合部部长、分(子)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根据天气、 路况填写注意事项,填写派车单(附件二)交给驾驶员后,方可 出车驾驶员长途驾车到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向汽车管理员报平安,汽车管理员应记载到达时间以备查验 驾驶员返回公司后应 将派车单交还汽车管理员3、 农产品运销公司实行乘车人监督岗制度, 乘车人有权利、 义务对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及其他违章行 为作出提醒和监督连续驾车2小时后必须进行适当休息后方 可继续驾驶4、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 加强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检查,特别是长途行车前必须对 车辆进行仔细检查,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5、 未经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经理批准, 严禁驾驶员将车 辆交给其他人驾驶6、 包保驾驶员应每月对车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表 (附 件三),检查内容包括工具、证件、车辆防冻液、制动液、机油、灯光、刹车系统、轮胎等,如有异常应立即排除,杜 绝汽车带病上路。
汽车管理员根据检查表填写机动车履历簿 车辆技术状况月检查记录7、 双休日期间除公司领导有指示外,原则上汽车必须 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司机不得将车开回家节假日期间除 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可使用的车辆及值班用车外,其余车辆一 律封存,钥匙交汽车管理员统一保管8、 汽车管理员定期在汽车履历簿中填写每辆汽车运行 记录,并将电子版上报总公司经营发展部9、 如两名以上的司机共同驾驶一辆汽车,该车包保驾 驶员应做好用车记录,如发现有电子测速违章现象根据记录 数据由当事人自行处理如未作用车记录,该车电子测速违 章罚款全部由包保驾驶员自行承担司机交接汽车时应对车 况作出检查并在交接记录上签字四、汽车修理维护1、 汽车包保驾驶员负责汽车日常维护保养,汽车管理 员负责填写维护台帐2、 为便于管理,分(子)公司应在当地固定选择信誉 好、技术实力较强的一家修理厂,该修理厂修理价格不应高 于市场平均价,修理汽车关键部位(发动机、底盘、变速器 等)时应采用原厂配件各分(子)公司选择的修理厂应上 报总公司经营发展部备案总公司机关汽车修理原则上在路 局小汽车修理厂进行3、 汽车在本地出现故障后, 预计修理费用在100元以 下,汽车管理员可自行决定修理,但应做好记录。
如预计修理费用在 100元以上,汽车驾驶员应会同汽 车管理员填写修理申请表(附件四) ,经分(子)公司领导签字后上报总公司经营发展部,经营发展部上报主管领导批 准后进行修理修理时包保驾驶员应在现场监督,更换的破 损零件由驾驶员带回分(子)公司保管,总公司定期查验4、 如汽车在外地出现故障, 预计修理费用在100元以 下,驾驶员自行处理后由汽车管理员做好记录预计修理费 用在100元以上,驾驶员可报告汽车管理员及总公司经 营发展部,经营发展部口头同意后可在当地就近选择修理厂 进行修理汽车管理员应随后补齐手续上报总公司经营发展 部5、 汽车管理员应对本公司汽车历次故障及修理情况在 汽车履历簿中进行详细登记6、 驾驶员应加强学习,结合公司汽车实际,及时补充 自动档、涡轮增压车型的驾驶技巧等新知识驾车时小心谨 慎,爱护车辆如因驾驶员保养不及时或驾驶方式不当造成 车辆损坏,总公司将追究驾驶员及汽车管理员责任7、 汽车运用、管理情况将纳入总公司对分(子)公司 整体考核评价体系中五、 汽车费用管理分(子)公司汽车的各项费用(油耗、保养修理、保险、 养路费、车船税、审车费)全部由分(子)公司自行承担 汽车管理员每月对各项费用作出统计,电子版定期上报总公 司经营发展部。
六、 安全责任为加强驾驶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总公司安 全监察部与分(子)公司签署安全使用协议,分(子)公司 与包保驾驶员签署安全使用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