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docx
31页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目 次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目标职责 4 4 制度化管理 5 5 教育培训 6 6 现场管理 7 7 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9 8 应急管理 11 9 事故管理 12 10 持续改进 13 附录A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补充规定附录B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补充规定 附录 C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补充规定 附录 D 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补充规定附录E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补充规定 附录F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补充规定附录G 水文测验安全生产标准化补充规定 291 总 则1.0.1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指导和规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水利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水电施工、监理、勘测设计,农村水电站,水利工程管理,水文监测等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管理和监督等 1.0.3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应以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全员参与,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1.0.4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单位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 1.0.5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行单位自评,水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定级的方式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1.0.6 针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单位、农村水电站、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文测验等的补充规定,见附录 A~附录 G 1.0.7 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50706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GB 50987 水利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SL 40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Z720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1.0.8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2 术 语2.0.1 安全生产标准化 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生产经营单位通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2.0.2 安全生产绩效 work 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目标,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2.0.3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water conservancy production and business operation entities 从事水利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主要包括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水电施工、监理、勘测设计, 农村水电站,水利工程管理,水文监测等单位 2.0.4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legal pers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以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为目的,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资金筹措、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践、生产准备、竣工验收等阶段管理活动的法人。
2.0.5 相关方 related party 工作场所内外与安全生产绩效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供货方、承包方、服务方、参观者、检查者等 2.0.6 变更管理 management of change 对机构、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2.0.7 安全风险 risk;hazard 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严重性的组合 2.0.8 安全风险评估 risk assessment;hazard assessment 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对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确定其严重程度,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可靠性加以考虑,以及对其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2.0.9 安全风险管理 risk management;hazard management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安全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 2.0.10 危险、有害因素 hazardous elements 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2.0.11 工作场所 workplace 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并由用人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所有工作地点 2.0.12 作业环境 working environment 从业人员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以及相关联的场所,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工作能力,以及对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产生影响的所有自然的和人为的因素 2.0.13 持续改进 continual improvement 为了实现对整体安全生产绩效的改进,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不断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强化的过程 293 目标职责3.0.1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目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目标,并纳入单位总体生产经营目标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要求,并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职能,将目标分解为指标,确保落实 2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目标、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 3.0.2 机构和职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并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
2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3 分管负责人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责 4 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职责 3.0.3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职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3.0.4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营造全员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3.0.5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3.0.6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引导全体人员贯彻执行 3.0.7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制度化管理4.0.1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4.0.2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4.0.3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应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 4.0.4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目标管理; 2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责任制; 3 安全生产投入; 4 教育培训; 5 安全生产信息化; 6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新材料管理; 7 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 8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管理; 9 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 10 班组安全活动; 1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2 设备设施管理; 13 作业活动管理; 14 危险物品管理; 15 警示标志管理; 16 消防安全管理; 17 交通安全管理; 18 防洪度汛安全管理; 19 变更管理; 20 职业健康管理; 21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 22 安全预测预警; 23 应急管理; 24 事故管理; 25 相关方管理; 26 安全生产报告; 27 绩效评定管理。
4.0.5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行 4.0.6 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4.0.7 应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新材料投入使用前,组织制修订相应的操作规程 4.0.8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订、废止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4.0.9 应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并建立和保存有关记录的电子档案,支持査询和检索 4.0.10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4.0.11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査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5 教育培训5.0.1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保证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源,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
5.0.2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