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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要件和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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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要件及注意事项信息來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浏览:6008次 发布日期:2018-05-08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要件及注意事项一、购买商品住房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 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合同备案超过一 年的不予办理一) 办理要件1. 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2. 备案登记一年内的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应提 供备案密码);3. 按合同要求付款的购房发票;4. 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 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 字确认其身份;5. 购买省外自住住房的,还需职工或其配偶系该 省居民的户籍证明材料,或在该省工作的社保证明材 料二) 办理渠道APP或网厅、柜面三) 提取额度提取额度依购房合同(协议)约定截至当月应付 款的额度为限,且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 贷款本金的余额四) 注意事项1. 购房人配偶通过网厅、APP渠道提交购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 息的,无需购房人临柜审核;工作人员通过联网不能 核查其婚姻信息的,需购房人持身份证件临柜审核2. 购房人配偶临柜办理购房提取业务的,需购房 人一同前往柜台审核确认办理业务。

      若购房人配偶单 独临柜办理,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息的,可 不要求购房人临柜审核二、 购买二手住房职工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自房产过户之日起一 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房产过户超过一年的 不予办理一) 办理要件1. 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2. 过户后一年内的不动产权证明;3 房层孚壺契约/合同・4「购房发票和税收完箱证明材料;5. 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 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 字确认其身份;6. 购买省外二手住房的,还需职工或其配偶系该 省居民的户籍证明材料,或在该省工作的社保证明材 料二) 办理渠道APP或网厅、柜面三) 提取额度提取额度依购房合同(协议)约定截至当月应付 款的额度为限,且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 贷款本金的余额四) 注意事项1. 购房人配偶通过网厅、APP渠道提交购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 息的,无需购房人临柜审核;工作人员通过联网不能 核查其婚姻信息的,需购房人持身份证件临柜审核2. 购房人配偶临柜办理购房提取业务的,需购房 人一同前往柜台审核确认办理业务若购房人配偶单 独临柜办理,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息的,可 不要求购房人临柜审核。

      三、 购买保障性住房职鼻购空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 的,自购房合同备案或签订购房合同/协议之日起一年 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合同备案或购房合 同/协议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1. 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2. 购房合同/协议,有效支付购房款凭证或发票;3. 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 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 字确认其身份;4. 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支付 购买保障性住房房款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二) 办理渠道APP或网厅、柜面三) 提取额度提取额度依购房合同(协议)约定截至当月应付 款的额度为限,且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 贷款本金的余额四)注意事项1. 各直属局在办理购买无备案的保障性住房提取业务时,应先从当地相关部门获取项目批复文件及购 房名册材料以进行控制;2. 职工购买省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项目批复文件及购房名册3. 购房人配偶通过网厅.APP渠道提交购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 息的,无需购房人临柜审核;工作人员通过联网不能 核查其婚姻信息的,需购房人持身份证件临柜审核4. 购房人配偶临柜办理购房提取业务的,需购房 人一同前往柜台审核确认办理业务。

      若购房人配偶单 独临柜办理,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息的,可 不要求购房人临柜审核四、购买拆迁安置房职工购买拆迁安置自住住房的,自签订拆迁安置 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拆迁安 置协议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一) 办理要件1. 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2.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及其一年内的缴款凭证;3. 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 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 字确认其身份二) 办理渠道APP或网厅、柜面三) 提取额度办理提取的额度除全额采取货币化补偿方式的不 予提取外,凡以旧房置换新房的,旧房折价抵扣新房 价款部分视同交易,办理提取的额度以旧房抵款金额 及协议签订起一年内补缴房款凭证金额的合计为限四) 注意事项1. 各直属局在办理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业务前,应 先从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拆迁安置名册材料以进行控 制;,2.职工购买省外拆迁安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项 目批复文件及拆迁安置名册3. 购房人配偶通过网厅、APP渠道提交购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 息的,无需购房人临柜审核;工作人员通过联网不能 核查其婚姻信息的,需购房人持身份证件临柜审核。

      4. 购房人配偶临柜办理购房提取业务的,需购房 人一同前往柜台审核确认办理业务若购房人配偶单 独临柜办理,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息的,可 不要求购房人临柜审核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自建筑施工许可证 件或施工备案证明签发日期一年内办理建房提取住房 公积金,超过规定时间一年的不予办理一)办理要件1. 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2.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或施工备案证明材料,或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出具建造 许可证明材料;3. 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有资质的 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4. 建修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 妻关系证明和建房人身份证件,且需建修房人临柜审 核签字确认其身份二) 办理渠道柜面三) 提取额度1. 所建/修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提 取金额不超过建/修工程造价款;2. 所建/修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 金额与住房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建/修工程造价款四) 注意事项建修房人配偶临柜办理购房提取业务的,需建修 房人一同前往柜台审核确认办理业务若建修房人配 偶单独临柜办理,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息的, 可不要求建修房人临柜审核。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职工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宅、公寓、别墅等自住 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贷款有效 期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一)办理要件1. 偿还/提前偿还本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的:(1) 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2)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 关系证明;(3) 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偿 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 明2 •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或异地个人住房公 积金贷款本息的:(1) 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2) 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3) 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4) 购房合同(自建房和二手房提供不动产权证 明或报建材料);(5)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 关系证明;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 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 证明;(6) 偿还异地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还需职 工或其配偶系该省居民的户籍证明材料,或在该省工 作的社保证明材料;(7) 提前结清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 贷款结清证明材料二) 办理渠道APP或网厅、柜面三) 提取额度不超过本年的还贷本息额;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 积金贷款的提取额度不超过本年提前偿还的贷款本息 额。

      四) 注意事项1.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优先办理住房 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已办理对冲或约提业务的,不 得再办理该笔贷款的还贷提取业务,本年对冲或约提 尚未足额的,可在年末申请差额提取;本年还贷已足 额提取的,不得再办理对冲业务;2. 除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偿 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外,非购房人及其配偶,不能 办理还贷提取业务;3.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前结清的,不予提取住房 A W A八七:租赁本省自住住房缴存职工家庭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缴 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在实 际工作地没有本人及配偶的自有住房,且缴存职工在 本省实际租赁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 金用于支付房租)) 办理情况及办理要件1.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一致且在 实际工作地租赁自住住房的:(1) 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2) 租房合同;(3) 实际工作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无房产证明和 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备案证明(已婚的,提供 本人及配偶的无房产及无房产备案证明;无房产证明 仅对证明出具日向前计算一个年度有效)2. 职工因单位派驻或分设机构等原因,导致职工 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不一致,但在实际工 作地租赁自住住房的:(1) 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2) 租房合同;(3) 实际工作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无房产证明 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备案证明(已婚的,提 供本人及配偶的无房产及无房产备案证明;无房产证 明仅对证明出具日向前计算一个年度有效);(4)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不一致 的,另需职工所在单位出具职工异地工作的证明材料。

      3.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1) 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2) 房屋租赁合同和最近一次租金缴纳证明;(3) 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缴 纳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 证明)) 办理渠道APP或网厅、柜面)) 提取额度计算方法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二无房产证明出具日向 前追溯一年内的实际发生租房月份数*月租金,且月租 金不超过900元/月/人当期提取实际发生租房的月 份应剔除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月份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一年办理一次,按上一年度实 际发生的房租支出给予提取四)办理时间租房提取应在无房产证明有效期内办理,若无房 产证明未标明有效期限的,应于无房产证明出具日一个月内办理租房提取原则上一年办理一次退休提取职工达法定年龄退休或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可销户提取一)办理要件1. 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2. 法定退休的:退休证明材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3. 提前退休的:省市县职能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二)办理渠道APP或网厅、柜面三)提取额度 职工账户内余额本息九、出境定居职工出境定居,且在我国境内的户口已被注销的, 可销户提取。

      一) 办理要件1. 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2. 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证明材料二) 办理渠道APP或网厅、柜面三)提取额度职工账户内余额本息十、港澳台职工返回港澳台港澳台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返回港 澳台的,可销户提取一) 办理要件1. 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2. 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3. 返回港澳台等出境相关证明二) 办理渠道 网厅、APP、柜面三) 提取额度职工账户内余额本息H*一、完全丧失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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