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中历史必修1知识点复习第一单元最新版.pdf
6页1 高中历史必修1 知识点复习(政治文明史)黑体字为重点第 一 单 元 中 国 古 代 的 中 央 集 权 制 度第 1 课 从 内 外 服 联 盟 到 封 邦 建 国一 、 夏 朝 的 政 治 制 度 ( 约 前 2070--前 1600 ) 第 一 个 国 家 政 权 , 依 据: 出 现 公 共 权 力二 、 商 朝 政 治 制 度 ( 前 1600--前 1046 )1、内 外 服 制 度 :服”的本意是指服事天子,A、内 服 是 王 畿 ,商 王 直 接 统 治 地 区 ; B、外 服 是 附 属国 管 辖 地 区 ;C、 商 王 实 权 , 控 制 有 限 ;2、 神 权 色 彩 : 通 过 垄 断 神 权 强 化 王 权三 、 西 周 政 治 制 度 ( 前 1046--前 771 )1、 分 封 制 : (1)概念:分封制又叫封邦建国,周王将宗族、姻亲、功臣和殷商降族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各诸侯国必须承认周王的权威,承担纳贡(交纳贡赋)、朝觐(朝觐述职)和随从作战等各种义务即所谓的“封建亲戚 , 以藩屏周”(2)目的:巩固周王朝的统治3)分封对象:同姓亲族是分封的主体,还分封功臣、姻亲、殷商降族;(4)作用:①扩大了周王朝的统治区域;②确立了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巩固了统治;③使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
5)特点:层层分封,带有宗族统治的色彩2、 宗 法 制 ( 与 分 封 制 互 为 表 里 )(1)目的: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 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2)内容:周王、诸侯、卿大夫、士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度(宗法制的核心)嫡长子为大宗,其他嫡长子的其他兄弟(次子、庶子)为小宗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如诸侯对于周王为小宗,但在本国为大宗大宗与小宗有双重关系,在血缘上是兄弟关系,在政治上是君臣关系,确立了严格的大宗小宗关系3)作用:①确立了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②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国”和“家”密切的结合在一起4)特 点 : 依据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分配政治权力和规定等级秩序(5)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比较:项目分封制宗法制目的巩固周王朝的统治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 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内容周王将宗族、姻亲、功臣和殷商降族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各诸侯国必须承认周王的权威,承担纳贡(交纳贡赋) 、朝觐(朝觐述职)和随周王、诸侯、卿大夫、士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度(宗法制的核心) 。
嫡长子为大宗,其他嫡长子的其他兄弟(次子、庶子)为小宗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2 从作战等各种义务如诸侯对于周王为小宗,但在本国为大宗大宗与小宗有双重关系,在血缘上是兄弟关系,在政治上是君臣关系,确立了严格的大宗小宗关系作用①扩大了周王朝的统治区域;②确立了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巩固了统治;③使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①确立了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②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国”和“家”密切的结合在一起特点层层分封,带有宗族统治的色彩依据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分配政治权力和规定等级秩序相互关系分封制与宗法制互为表里,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宗法制是分封制实施的主要依据3、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⑴王位世袭制取代禅让制⑵神权与王权结合⑶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带有浓厚的宗族色彩⑷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利的高度集中第 2 课 中 央 集 权 制 的 确 立一 、 秦 朝 的 统 一( 前 221 年 )1、 条 件 : A、 春 秋 开 始 , 宗 法 分 封 遭 到 破 坏 , 大 宗 频 繁 取 代 小 宗 , 周 王 失 去 共 主 地 位 。
兼 并 战争 使 小 国 逐 渐 被 大 国 吞 并 B、 战 国 时 , 新 兴 地 主 夺 权 , 诸 候 竞 争 , 各 国 变 法 二 、 专 制 主 义 中 央 集 权 确 立1、 条 件 : ⑴ 政 治 前 提 : 秦 王 嬴 政 灭 六 国 , 实 现 了 国 家 统 一 2) 经 济 根 源 : 封 建 地 主 土 地 所 有 制 的 形 成 ⑶ 思 想 来 源 : 法 家 思 想 的 形 成 和 传 播 ⑷ 实 践 条件 : 商 鞅 变 法 增 强 了 秦 国 实 力 , 并 证 明 法 家 思 想 的 可 行 性 2、 特 征 : 权 力 高 度 集 中表 现 : A 皇 权 至 上B 皇 位 世 袭3、内 容 ; ⑴ 中 央 :三 公 九 卿 制 三 公 指 丞 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御史 大 夫( 掌管律令、图籍,并负责监察百官)和太 尉(协助皇帝管理军务)九卿 :指 三 公 之 下 ,秦 代 中 央 政 府 的 重 要 官 职 中 央 机构 的 设 置 有 利 于 官 员 彼 此 牵 制 , 皇 帝 独 掌 大 权 ,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减 少 了 君 主 专 制 下 重 大 事 情 的 决 策 失误 。
⑵ 地 方 : 郡 县 制 (郡守和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免县以下有乡、里等基层机构)地方推行郡县制,有利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促进了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⑶ 选 拔 和 考 核 官 吏 制 度⑷秦 律 : 细 密 、 严 苛 , 轻 罪 重 刑 3 4、⑴ 对 秦 朝 的 影 响 :① 积 极 影 响 :秦 朝 形 成 中 央 集 权 的 政 治 体 制 ,彻 底 打 破 传 统 的 贵 族 分 封 制 ,奠 定 大 一 统 王 朝 的 基 础 , 有 利 于 国 家 的 统 一 和 经 济 的 发 展 ① 消 极 影 响 : 秦 朝 依 靠 皇 帝 的 专 制 权 威 ,大 大 加 强 了 对 人 民 的 控 制 , 恶 化 了 人 民 的 处 境 ⑵ 对 后 世 的 影 响 : 具 有 开 创 性 , 奠 定 了 中 国 封 建 政 治 制 度 的 基 本 格 局 , 经 历 代 封 建 王 朝 的 调 整与 补 充 , 成 为 中 国 封 建 王 朝 的 主 要 政 治 制 度 , 对 2000 多 年 的 中 国 政 治 与 社 会 产 生 重 要 影 响 。
三 、 分 封 制 与 郡 县 制 的 比 较 :类别分封制郡县制实行条件与宗法制相联系在祖国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建立基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按地域划分传承制度世袭官吏由皇帝任免调迁,官职概不世袭官吏职权拥有封地和相应的爵位官吏只有俸禄,无封地与中央的关系诸侯国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郡县是地方行政机构,绝对服从中央官员职责范围封地内有行政管理权,拥有土地管理权辖区内只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土地无管理权弊端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中央过于集权相同点都是为了巩固统治,都是中国古代社会重要的地方行政制度,都在维护国家统一等方面起过积极作用第 3 课 中 央 集 权 与 地 方 分 权 的 斗 争一 、 西 汉1、 王 国 问 题 出 现 : 西 汉 初 年 , 郡 国 并 行2、 解 决 : A 汉 景 帝 : 削 藩 、 平 叛 、 废 权 B 汉 武 帝 : 设 中 朝 、 置 刺 史 、 行 推 恩 令 、 酎 金 夺 爵 :3、影 响 :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发 展 了 大 一 统 的 局 面 , 促 进 了 社 会 经 济 的 发 展 ; 但 权 力 的 过 于 集 中 也 带来 一 些 弊 端 , 东 汉 后 期 , 继 位 皇 帝 大 多 幼 小 昏 弱 , 出 现 外 戚 和 宦 官 专 权 并 互 相 倾 轧 , 导 致 政 局 长 期动 荡 。
二 、 北 宋 加 强 中 央 集 权1、 背 景 : 安 史 之 乱 — 藩 镇 割 据 — 五 代 十 国 — 后 周 改 革 — 陈 桥 兵 变 — 北 宋 建 立2、措 施 :宋 太 祖 采 纳 宰 相 赵 普 的 建 议 ,从“权 、钱 、兵 ”入 手 加 强 中 央 集 权 : A、收 精 兵 :统兵权与调兵权分离: 禁 军 由 殿 前 司 、 侍 卫 马 军 司 , 侍 卫 步 军 司 三 衙 统 领 , 发 兵 权 归 枢 密 院 B、 削 弱 或 剥夺 了 宰 相 ( 二 府 三 司 ) 、 节 度 使 、 州 郡 长 官 和 武 将 的 权 力 C、 制 钱 谷 : 州 郡 财 赋 , 除 自 留 小 部 分 ,其 余 由 中 央 掌 握 , 消 除 了 地 方 割 据 势 力 的 物 质 基 础 4 3、 影 响 :A、 改 变 了 唐 末 五 代 藩 镇 割 据 的 分 裂 局 面 ; B、 造 成 冗 官 、 冗 兵 、 冗 费 的 国 家 财 政 危机 ; C、 中 央 与 地 方 分 权 斗 争 处 于 绝 对 上 风 ; D、 皇 权 与 相 权 矛 盾 变 的 突 出 起 来 。
第 4 课 专 制 皇 权 的 不 断 加 强一 、 隋 唐 : 三 省 六 部 制1、运 行 机 制 :三 省 :中 书 省 (起草诏令) 、— 门 下 省(封驳审议)—尚 书 省(负责执行)—六 部 —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2、影 响 : A、相 互 牵 制 、互 为 补 充 、分 工 明 确 、 提高了办事效率;B、相权一分为三,有利于加强皇权相 权 分 割 , 利 于 加 强 皇 权二宋 朝 : 分 相 权 : “ 中 书 门 下 ” — -- 行 政 ; 枢 密 院 — 军 事 ; “ 度 支 、 盐 铁 、 户 部 ” — -- 财 政三 、 元 朝 : 元朝废三省,实行一省制,在中央设中书省,总理全国事务中书省的长官为左、右丞相和平章政事,是元代的宰相 , 权 势 过 重 在 全 国 设 10 个 行 省 , 由 中 书 省 直 辖 , 行 省 下 设 路 、 府 、 州 、 县 影 响 : ⑴ 便 利 了 中 央 对 地 方 的 管 理 , 加 强 了 中 央 集 权 , 巩 固 了 多 民 族 国 家 的 统 一 ⑵ 是 中 国 古 代 地 方 行 政 制 度 的 重 大 变 革 , 是 中 国 省 制 的 开 端 。
四 、 明 朝 :( 一 ) 丞 相 制 度 的 废 除1、 原 因 : 明 朝 初 期 , 沿 袭 元 制 , 太 祖 朱 元 璋 吸 取 元 朝 教 训 , 控 制 相 权 , 加 强 皇 权 2、 概 况 : 明 太 祖 诛 杀 丞 相 胡 惟 庸 , 裁 撤 中 书 省 , 废 除 丞 相 制 度 , 亲 自 掌 管 六 部 3、 影 响 : 1600 年 丞 相 制 度 被 废 除 , 相权、皇权合而为一,专制皇权发展到高峰 二 ) 内 阁 的 演 变1、殿 阁 大 学 士 :明 太 祖 因 废 除 丞 相 后 ,事 务 繁 多 而 设 品 秩 较 低 ,仅 备 顾 问 ,协 助 章 奏 ,不 参与 决 策 2、设 立 内 阁 :明 成 祖 正 式 设 立 大 学 士 开 始 参 与 军 国 大 事 的 商 讨 后 来 ,内 阁 的 地 位 逐 渐 上 升 ,阁 臣 的 权 力 越 来 越 大 有 了 “ 票 拟 ” 权 “ 皇 帝 “ 批 红 ” 3、 明 朝 内 阁 与 英 国 内 阁 的 区 别 : 明 朝 内 阁 是 皇 帝 的 侍 从 咨 询 机 构 , 无 决 策 权 。
是 君 主 专 制 下 的产 物 , 维 系 了 君 主 的 绝 对 权 力 内 阁 对 皇 帝 负 责 , 直 接 听 命 于 皇 帝 , 内 阁 大 学 士 的 权 力 来 自 皇 帝 的支 持 与 信 任 而 英 国 的 内 阁 制 是 君 主 立 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