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感想之组份含量百分数之和等于100%.docx
2页专利感想之组份含量百分数之和等于专利感想之组份含量百分数之和等于 100%100%组份含量百分数之和等于 100%,别看事实简单或者是显而易见的事,可未必每个发明人或者工程师都知道或者注意的到组分含量常见于化学领域里的配方发明一般配方发明包含组分和含量两部分对于含量配比用百分数来表示的,其应当符合所有组分之和等于 100%的要求如果含量只有一个点的话,那很好判断,一个点也有,一般是最终形成的选择发明而常见的配方含量都是一个范围对于范围,则要求其范围内的所有值都能够跟其他组份的含量之和达到 100%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此,专门列出了需要符合的两个公式,即一个组合物中各组分含量百分数之和应当等于 100%,几个组分的含量范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某一组分的上限值+其他组分的下限值≤100;某一组分的下限值+其他组分的上限值≥100作为一个更简便的判断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如下公式来进行判断,Max(Si-Xi)≤Min(100%-∑Xi,∑Si-100%)其中 Xi 表示下限值,Si 表示上限值表达的是,如果上限值和下限值之间的最大差值都小于两者(100%与所有下限值总和的差值、和所有上限值总和与 100%的差值)中的较小值,则上面的两个条件就可以同时满足。
具体的推理过程按下不表,这不是本文要说的重点要说的重点是在于,更多的在发明专利公开文献里那些没法符合这项要求时,难以克服的技术矛盾在公开的专利文献里,有的配方发明其各个组分所有的上限之和都小于 100%,且不论其创造性如何,本身就是一个无法实现的配方有的在说明书的各个实施例里,每个实施例的所有组分含量之和要么超过 100%,要么低于 100%,所有实施例都无法实现,又如何去支持权利要求书有的公开的专利文献中,配方写了比如 7 种必要组份,不是选择组份,但在其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制备方法里竟然都只有 6 种组份,还能达到 100%,那还有一种组份没有安放,该组份情何以堪?没有这个组份如何制备出配方产品?如果还处在专利申请过程中,这样的矛盾很难通过不超范围的修改来克服虽然组份含量百分数之和等于 100%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但是无论你修改哪个组分的含量百分数来达到 100%,都是难以解释你为什么把这个组分的含量百分数从一个值修改到另外一个值,推理是什么,修改依据又是什么,申请文件没有任何的记载,只为达到 100%而所做的组分含量百分数的修改基本上都是超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难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推理得到这样的修改,这样的修改是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 33 条的规定,因此也很难被审查员接受。
这样的专利申请即便侥幸授权,稳定性也不高无需寻找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本身的技术矛盾就足以毁掉自身,无需谈后续的价值还有一种情况,为了尽可能扩大保护范围,将组份的范围扩得很大,这直接导致了配方中有不能实现的部分,不是下限值设置低了,就是上限值设置高了,无法满足 100%的要求如果这里面有可实现 100%的部分,倒还是可以通过修改来克服例如组合物的某个组份含量范围太宽,使得其中一部分不能满足各组分含量百分数之和等于 100%的要求,可以增加一句“组份含量百分数之和为100%”加以限定,由此“放弃”客观上不能实施的部分,从而克服了缺陷组份含量百分数之和等于 100%,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甚至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却大大小小地在公开的文献中看到这样的专利申请对这样的现状,你知道了又能怎样You are nobody,只能做你能做的事,在影响力之内做好自己的事影响力之外的,就交由市场决定来源:来源:IPRdailyIPRdaily作者:陈剑聪作者:陈剑聪编辑:编辑:IPRdailyIPRdaily 彭莹彭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