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docx
10页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独立担当过4次以上1000千牛・米以上起重设备或100吨以上起重机或龙门吊的安装拆卸,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起重设备安装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且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三台种1000千牛・米以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艺,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施工设备与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独立担当过4次以上800千牛・米以上起重设备或50吨以上起重机或龙门吊的安装拆卸,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起重设备安装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且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8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一台种800千牛・米以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艺,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施工设备与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独立担当过4次以上630千牛・米以上起重设备或30吨以上起重机或龙门吊的安装拆卸,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起重设备安装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一台种630千牛・米以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艺,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施工设备与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担当各类起重设备的安装与拆卸 二级企业:可担当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1000千牛・米及以下塔吊等起重设备、120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 三级企业:可担当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800千牛・米及以下塔吊等起重设备、60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 篇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塔式起重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检验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建筑用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汽车式、轮胎式及履带式的塔式起重机 2引用标准 GB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5973钢丝绳用楔形接头 GB5975钢丝绳用压板 GB5976钢丝绳夹 GB9462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GB10051.1起重吊钩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 GB10672塔式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 GB10673塔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 GB/T1375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ZBJ80012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3整机 3.1起重机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9462中的有关规定。
3.2起重机整机的抗倾翻稳定性(包括工作及非工作)应符合GB/T13752中4.3条的有关规定 3.3起重机应保证在正常工作或开始倾翻时,平�重不位移、不脱落当使用散粒物料作平衡重时应使用平�重箱,平衡重箱应能通畅排水,而散粒物料不掉落 3.4起重机出厂时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及生产许可证的标志 3.5起重机出厂时需供应的随机技术文件应符合GB9462中的有关规定 3.6使用单位应为起重机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 a.每次启用时间及安装地点; b.日常使用保养、修理、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 c.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d.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4结构 起重机结构件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GB/T13752中5. 4.1.1条的规定 4.1连接 4.1.1焊接 对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必需进行质量检查,使其达到设计要求 4.1.2螺栓、销轴连接 4.1.2.1起重视连接使用的螺栓及销轴材料应符合GB/T13752中5. 4.2.2条的规定 4.1.2.2采用螺栓及销轴连接时,应满意GB9462中的有关规定及其使用要求。
4.1.2.3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其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油迹和锈蚀并必需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起重视出厂时必需配备此种扳手 4.2梯子和护圈 4.2.1设置与水平面呈不大于65的梯子称之斜梯 斜梯两边应设置不低于1m高的扶手,该扶手支撑于梯级两边的竖杆上,每侧竖杆中间应用横条连接 斜梯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不小于300mm,梯级间隔不大于300mm,斜梯的扶手间宽度不小于600mm 4.2.2设置与水平面呈75~90之间的梯子称之直立梯直立梯应满意下列条件: a.直立梯两撑杆间宽度不小于300mm; b.梯级间隔为250―300mm; c.直立梯踏杆与后面主结构腹杆间的距离不小于160mm; d.踏杆直径不小于16mm 4.2.3不允许在与水平面呈65~75之间设置梯子 4.2.4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立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满意下列条件: a.护圈最小直径为650mm; b.护圈间距为70050mm; C.护圈侧面应用三条沿护圈圆周方向均布的板条连接; d.对于护圈其任一点都应能承受1000N的集中载荷。
当梯子设于起重机结构内部时,梯子与结构间的距离小于1.2m,则可不设护圈 4.3平台、走台、挡板和栏杆 4.3.1在操作、修理处应设置平台、走台、挡板和栏杆 4.3.2离地面2m以上的平台和走台应用金属材料制作,并具有防滑性能在使用圆孔,格孔或其它不能形成连续平面的材料时,孔或间隙的大小应不使直径为20mm的球体通过在任何状况下,孔或间隙的面积应小于400mmz 4.3.3平台和走台宽度应不小于500mm,并能承受3000N的移动集中载荷在边缘应设置不小于150mm高的挡板 4.3.4离地面2m以上的平台及走台应设置防止操作人员有跌落危急的手扶栏杆手扶栏杆的高度应不低于1m,并能承受1000N的水平移动集中载荷在栏杆一半高度处应设置中间手扶围秆 4.3.5除快装塔式起重视外,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息小平台 4.3.5.1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置在不超过10m的高度处,以后每隔6―8m设置一个 4.3.5.2当梯子的终端与小平台连接时 篇3:起重工遵守的安全规定 为确保起重运输生产过程的安全,起重工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起重工应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有“特种作业证”,方能参与起重操作。
2.工作前必需戴好安全帽,对投入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需严格检查,确保完好牢靠 3.现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坚决反对瞎指挥 4.使用的动力设备,必需接地牢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使用安全电压 5.工作物必需捆缚牢固,经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6.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不允许在受力后产生有危急的扭、弯、沉、斜等现象 7.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3根,并不准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上系结 8.起重区域四周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6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作业 9.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被吊物悬空的状况下中断工作 10.被吊物悬空时,严禁行人在吊物、吊臂下停留或穿行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旁不准站人 篇4:Z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制度范本――起重作业安全规范 1.对重大的起重、吊装项目,必需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经交底后方准施工 2.起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的、不易吊装的大件,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方或四周工作,必需办理安全施工工作票。
3.起重机械使用一年至少要作一次全面检查新装、拆迁、大修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均应做动、静负荷试验 4.起重机械应备有灭火器材,操作室内应铺设绝缘胶垫,严禁积存易燃物 5.塔式等高架起重机,应有牢靠的避雷装置 6.起重机工作应有统一的指挥和信号,指挥应用旗和口哨进行不宜单独使用对讲机指挥联络指挥人员应由有经验的起重工担当 7.起重机在开动及起吊中的每个动作前,司机均应发出戒备信号,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区起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得站在被起吊的重物或吊臂上,并不得在起吊物下站立或通行 8.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当起重物接近额定负荷时,只许操作一个动作悬臂式起重机满负荷时,严禁降低起重臂 9.起重机工作完毕或正在工作中突遇停电,应先将掌握器恢复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 10.遇有大雪、大雾或雷雨时,不得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当场地照明不足时,应停止起重作业 11.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起重作业 12.起吊大件时,必需绑牢吊钩的悬挂点应与吊件的重心在同一沿垂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位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件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起重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13.爆炸品、危急品(压缩气瓶、酸、碱、可燃油类等)不得起吊必需起吊时,应 采取牢靠的安全措施,并经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14.有下列状况之一时,司机不得进行操作(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2)超载不吊; 3)物件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