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货物报关单.ppt
43页第四节 出口货物报关单,含义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作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作用(1) 是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以及开展稽查和调查的重要依据2)是加工贸易出口货物核销,以及出口退税和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3)是海关处理走私、违规案件,及税务、外汇管理部门查处骗税和套汇犯罪活动的重要证书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分类,一 按照货物进出口的状态为: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报关单):指海关规定的货物出境时申报内容报表二 按货物用途分为: 报关单录入凭单(原始报关单):申报单位填写的凭单,盖章后交海关 预录入报关单(报关预录单):预录入公司录入,盖章后输入给海关 报关单证明联(海关证明联):海关核查货物进出境,并提供的证明按货物的海关监管方式分为: 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进料报关单-粉红色):进料加工贸易方式项下的出口货物申报内容报表 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来料报关单-浅绿色):来料加工贸易及补偿贸易方式下的出口货物申报内容报表。
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贸易报关单-白色):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方式下的出口货物申报内容报表出口货物报关单各联的用途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六联,分别是:海关作业联(白色)、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出口收汇证明联、出口退税证明联(浅黄色)* 这些报关单的各联用途,都已印制在报关单的下方中间,并在字体上方有一条粗的彩色线条,便于辨认和操作1 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作业联和留存联 是报关员配合海关审核、海关查验、缴纳税费、装运货物的重 要单据,也是海关查验、征税、编制统计及其他海关事务的重 要依据2 出口货物报关企业单位留存联 报关企业留存出口货物报关单,作为合法出境货物的依据,是 海关放行货物以后,向海关申领出口货物收付汇证明联和出口 货物退税证明联的文件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核销联 是口岸海关对申报出口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是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结案手续的重要凭证之一4 出口收汇证明联是海关对于实际申报进出口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是银行和 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售汇、收汇及核销手续的重要凭证之一对需要出口收汇核销的货物,发货人向海关申领收汇证明联。
5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是海关对已申报出口并装运出境的货物所签发的证明联,是国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税的凭证之一报关单的缮制和注意事项,(一)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如:NANJING PORT填报规范:(1)应根据货物实际运出境口岸海关填报《关区代码表》中对应的海关名称及代码如货物由上海吴淞港出境,“出口口岸”栏申报为“吴淞海关2202”,而非“上海口岸”2)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如杭州转关到上海吴淞港的海运出口货物,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填报“吴淞海关(2202)” 在不同出口加工区之间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出口加工区海关名称及代码其他无实际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二)备案号经营出口业务的企业在向海关办理审批备案手续时,海关给予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备案号由12位字母或数字组成,第一位是英文字母标记代码,必须与“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免方式”、“用途”及“项号”等栏目相协调2)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于填报3)涉及征、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填写《征免税证明》编号4)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除少量低价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外,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三)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出口日期”一栏仅供海关打印证明联用,预录入报关单和EDI报关单均免于填报无实际出境的报关单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为准.出口日期为8位数字,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 比如:2012.10.26,(四)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受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的日期只有电子或纸质报关单上“已被海关接受”时的日期才是申报日期除特殊情况外,出口货物申报日期不能晚于运输工具出境的日期五)经营单位经营单位专指对外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单位或个人经营单位”栏填报经营单位的中文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如:浙江荣纺贸易有限公司3301910323,,(六)运输方式指运载货物出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种类海关规定的实际运输方式有江海运输、铁路运输、汽车运输、航空运输等特殊运输方式仅用于标设没有实际出境的货物特殊情况下运输方式填报原则:(1)非邮政方式出口的快递货物,按实际运输方式填报2)出境货物的运输方式按货物运离我国关境最后一个口岸时的运输方式填报3)出口转关货物应按载运货物驶离出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
4)无实际出境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运输方式代码表》规定的运输方式七 ) 运输工具名称含义:专指载运货物出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种类和运输工具编号填报规范(1)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有不同的填报要求,一般填报运输工具种类及航次 (2)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3)直接在出境地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海关规定填报方式如下:,(4)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单,海关规定按下表方式填报,(八)提运单号含义:指出口货物运输单证中的提单或运单编号该编号必须与运输部门向海关提供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包括数字、英文大小写、符号、空格等)填报规范(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写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号时,应分单填报2)实际出境不同运输方式的提运单号填报规定,(3)出境转关运输货物不同运输方式的提运单号填报规定,(九)发货单位,含义: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填报规范(1)备有海关注册编码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的发货单位,应填报其经营单位编码或加工生产企业编码;没有编码或编号的,填报其中文名称2)加工贸易货物报关单的发货单位应与“加工贸易手册”中货主单位一致3)减免税货物报关单的发货单位应与“征免税证明”中的“申请单位”一致。
十)贸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是报关单填制时最为重要的栏目之一,含义 : 专指以国际贸易中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出口货物监管综合设定和管理方式. 海关根据不同的监管要求和计算机管理需求,采用四位数字代码代表贸易方式,其中,前两位为监管的分类代码,后两位为海关统计代码一般贸易:0110、来料加工:0214、加工贸易设备:0420等),填报规范(1)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的简称或代码(2)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监管)方式3)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填制的出口加工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应选择填报适用于出口加工区货物的贸易(监管)方式简称或代码4)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用途、征免四个栏目的协调十一)征免性质含义:征免性质指根据海关根据《海关法》、《关税条例》及国家有关政策对出口货物实施的征税、减税、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填报规范: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2、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选择填报征免性质的简称或代码加工贸易物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性质填报相应的简称或代码十二)结汇方式、征税比例 含义:结汇方式指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结外汇的方式。
填报规范:1、出口报关单“结汇方式”栏应按照海关规定的《结汇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结汇方式或英文缩写或代码2、如果商业发票中信用证编号一项是电汇或其它结汇方式的英文简称,而不是信用证号,则结汇方式填报“电汇”或其他结汇方式的英文简称十三)许可证号:含义:出口货物许可证指国家根据管制法令由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允许管制商品出口的证件许可证号是指由商务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填报规范:1、应申领出口许可证的货物,此栏必须填报有关机关签发的出口货物许可证编号2、非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本栏不填3、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多个许可证时必须分单填报十四)境内货源地/境内目的地含义: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我国关境内的生产地或原始发货地(包括供货地点)境内目的地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我国关境内的消费地、使用地或最终运抵的地点填报规范:1、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海关规定选择填报相应的名称或代码2、境内目的地以进口货物在境内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为准境内货源地以出口货物的生产地为准十五)运抵国(地区)/起运国(地区)含义:运抵国(地区)指在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或其他改变货物法律地位的活动情况下,货物被出口国(地区)所发往的或最后交付的国家(地区)。
起运国(地区)指在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或其他改变货物法律地位的活动情况下,把货物发出并运往进口国(地区)的国家(地区)填报规范:1、本栏应按照海关规定的《国别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中文名称或代码2、无实际进出口的货物,本栏应填报“中国境内”3、对于运输中转的货物,在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运抵国或起运国不变4、对于国际多式联运的货物在中转国仅换装运输工具而未发生买卖交易时,运抵国(地区)、起运国(地区)不受影响5、一份原产地证书只能对应一份报关单如涉及多份原产地证书,应分单填报6、进口货物的原产国无法确定时,报关单“原产国(地区)”栏应填报“国别不详”或“701”,(十六)装货港/指运港含义:报关单上的装运港专指进口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转运港;指运港专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填报规范:1、对于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本栏应填报“中国境内”或“0142”2、目的港后的“自由区”不能省略因为货物不卸在自由区无法享受各种免减税待遇3、要注意港口代码不同或加注港口所在国家4、运输单据中的港口名称,一般都为英文名称,但本栏填报的是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十七)批准文号含义:本栏仅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上的编号。
填报规范:对于不需要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监管方式,如修理物品等,本栏为空十八)成交方式含义:报关单中的成交方式专指海关规定的CIF、CFR、FOB三种和其他成交方式,仅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因素填报规范:1、本栏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名或代码2、无实际进出境的,进口成交方式填报CIF/1;出口成交方式填报FOB/33、FOB、CFR、 CIF换算的方式如下:出口成交方式是CIF的:FOB=CIF-I-F出口成交方式是CFR的:FOB=CFR-F4、出口成交方式为CIF的,按实际填报“运费”和“保费”;出口成交方式为CNF(在外国码头交货,CNF = FOB+远洋运费)的,按实际填报“运费”,(十九)运费,含义:指进出口货物从始发地至目的地的国际运输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填报规范(1)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运费的进口货物或成交 价格中含有运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的国际运输费用2) 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运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 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常见币制代码:港元/110;日本元/116;人民币/142;欧元/300;美元/502;英镑/303;加拿大元/501等。
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如:6000港元的运费总价,填报:110/6000.000/3(3)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本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