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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市民活动中心室外工程设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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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口市市民活动中心室外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 龙口市市民活动中心室外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HLZB2017SJ-003项 目 名 称: 龙口市市民活动中心室外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人: 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7年12月8日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3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要求 6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0A 说明 10B 招标文件说明 11C 投标文件的编写 12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E 开标和评标 16F 定标 2429. 中标标准 24G 授予合同 2430. 中标通知 2431.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2533. 签订合同 25H 中标服务费 26J 解释权 26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27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4附件一 投标函 34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35附件七 技术及商务偏离表 46附件八 综合说明 50附件九 资格证明文件 51附件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53附件十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5附件十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 56附件十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 56注:本声明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原件装订在正本中。

      56附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7附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61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经龙口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现对龙口市市民活动中心室外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内容:龙口市民活动中心位于龙口市新区核心区,港城大道南侧,府西一路与府东一路之间,该项目的建筑施工图已编制完成,本次规划设计是扣除建筑占地后余下的用地,用地范围为东起府东一路非机动车道西侧路沿石,西至府西一路非机动车道东侧路沿石,北起港城大道中心线向南65米处,南至用地边界,以及开向港城大道的出入口,宽约110米区域的用地(具体用地范围详见附图)合计规划设计面积约6.56公顷(合98.4亩)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室外景观工程设计和室外配套工程管线设计,具体为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详见第二部分设计要求;合同估算价:240万元2.有关要求:2.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2.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1.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1.3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单位);2.1.4具有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2.1.5供应商在开标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咨询:0535-8951575 8951225);2.1.6开标现场须通过信用查询;2.1.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1.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1.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1.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付款方式:全部设计工作完成并经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工程预算经市财政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2.3设计周期:2.3.1方案设计阶段,发布招标公告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规定的基础资料,投标人要立即派员踏勘现场、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龙口市民活动中心室外工程设计方案,参加投标2.3.2深化方案设计阶段:招标确定的方案,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方案调整完善,完成设计成果,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招标人审查2.3.3施工图设计阶段:方案经龙口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确认后,中标人完成全套设计成果,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成果和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3.有关说明3. 1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40万元,各投标人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3. 2本项目工程投资额7000万元,各投标人所报本项目工程估算价不得高于本项目工程投资额3. 3本项目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实施期间以及全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调整,设计费不再调整3. 4报价应包含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款,包括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技术支持及设计变更等后续技术服务、方案评审、施工图文件上报各行业图纸审查部门及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查费、与土建设计单位配合及与施工单位配合、工程验收等全部费用。

      如设计人为龙口以外企业,因图纸审查需办理的各类备案登记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视为已包含在设计费用中,不再另行计费3. 5本项目无未中标方案设计补偿费3. 6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4.投标保证金41000元,只接受一种交纳方式:银行电汇,且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其他任何形式交纳的保证金均无效,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不能进入开标评标程序 收款人全称: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2080307116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口支行5.招标议程安排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29日 09:00,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龙口市有形建筑市场(龙口市东莱街道办事处北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09:00时前5.3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9日09:00时。

      开标地点:龙口市有形建筑市场(龙口市东莱街道办事处北侧)招标代理机构: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口支行开户名称: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 号:220803071165地 址: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岚苑北临街楼中段邮  编:265701电  话:0535-8542276传  真:0535-8542276联 系 人:霍霞招标人: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地址:龙口市行政中心四楼联系人:褚延萍电 话:0535-8521562第二部分 设计要求一、用地概况龙口市民活动中心位于龙口市新区核心区,港城大道南侧,府西一路与府东一路之间,该项目的建筑施工图已编制完成,本次规划设计是扣除建筑占地后余下的用地,用地范围为东起府东一路西侧路沿石,西至府西一路东侧路沿石,北起港城大道中心线向南65米处,南至用地边界,以及开向港城大道的出入口,宽约110米区域的用地(具体用地范围详见附图)合计规划设计面积约6.56公顷(合98.4亩)二、设计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室外景观工程设计、室外配套工程管线设计,具体为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 三、设计目标1、该区域与人民公园、行政中心等项目共同构成了城市新区核心区,是对外城市景观的集中展示区,因此要统筹协调好整个区域的景观设计,使整个区域成为有机统一整体。

      2、按照经批复的《市民活动中心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筑以及下沉庭院、水池、场地和建筑出入口、地面停车位等的具体布局进行整体景观设计,使建筑景观与绿地、水体景观融为一体,相互映衬,相互烘托;完成市民活动中心项目室外管线设计,室外管线设计应与建筑室内管线以及城市市政管线衔接规范、合理3、市民活动中心具有具有独特的文化特性,因此,水体、景观小品、绿化苗木等设施都要围绕龙口市的地方文化特色进行规划设计,塑造具有地方文化气息的生态景观4、要充分利用地形与建筑围合划分和组织空间,营造公共空间、半开放空间、亲水空间等多层面的空间形式,形成宜人、有韵律的景观层次,塑造缩放有序的城市空间 5、因地制宜,对苗木、水体、景观小品等进行优化设计,丰富景观层次,形成较好的景观形态要根据我市的气候条件、土壤条件和季相变化,选择苗木,建设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的绿化景观体系 四、相关要求1、广场设计:注重广场的形式美,统一性,把握主从与重点、对比与微差、韵律与节奏、比例与尺度等方面关系注意广场空间的围合,使人产生向心聚合的心理感受同时要加+强广场空间与相邻空间的衔接2、下沉庭院:是市民户外活动的重要空间,要根据需求合理布置相关配套设施方便市民进行游玩、交流、休憩等活动。

      3、城市家具(含座椅、灯具、公厕、休闲凳、果壳箱、信息标志、音响设施等):注重加强相应配套设施的设计,环境小品设计要考虑美观性、文化性、功能性、舒适性和安全性,为游人提供方便4、交通组织:注意人车交通组织,使之安全、方便出入口设计应考虑人行、公交、私车和停车场之间的相互连通,提供便捷的交通联系同时结合绿化景观建设地面绿茵停车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满足使用需求5、绿化设计:根据现状条件,因地制宜,满足景观设计需要,在体现景观层次方面,合理搭配草坪、植被、树、色块的组合;建筑前后,道路边的细部栽植需精心组织设计为市民活动中心及其周边环境创造一个环境幽雅、品质高尚的生态型博览区域,通过多层次的立体和地面绿化,为人们提供良好的景观和视野6、亮化设计:加强亮化设计,对草坪、树木、建筑、雕塑小品等采用多种光源亮化总体设计把握现代、亲切,通过夜景亮化加深市民对市民活动中心的印象以夜景照明为基调,景观节点作重点布置,展示每一区域不同景观特点7、市政管线:一是,所有各种管线一律地下敷设,并注重各类管井的选址位置,不得有碍于景观打造;二是,工程管线的总类要包括供水、雨水、污水、强电、弱电、广播电视、热力、燃气、中水等工程管线,各类管线规划不仅要单独出图,而且还要编制综合管线规划;三是,各类工程管线规划要明确管线敷设的位置,管井、坡降、埋深、材质等各方面内容。

      8、生态设计:设计应体现生态和文化设计主题,要求进行全方位的环保设计充分体现节能、低污染的宗旨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设备及材料的选用应适当超前,符合环保要求9、智能化设计:应进行安保、消防、管理等智能化系统10、海绵城市:应按照山东省《海绵城市设计规程》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中相关要求设计11、标识指示系统:应结合景观设计和主体建筑LOGO设计方案风格,并根据该工程项目的使用需求,选择适宜位置设立相关的标识指示牌,指引市民便捷的到达目的地标识指示牌也应注重亮化设计12、无障碍设计: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进行无障碍设计 五、设计成果要求(一)方案设计阶段1、室外景观设计(1)方案设计说明(包括设计理念及原则、空间场所功能布局说明、竖向设计说明、场景说明、小品设计说明、水系统设计说明、海绵城市设计、景观工程成本控制说明、经济技术指标);(2)现状景观资源分析图,对上位规划及建筑的理解;(3)景观功能空间分析图;(4)交通流线分析图(5)景观资源视线分析图(6)景观彩色总平面(7)景观鸟瞰图、亮化方案鸟瞰图(8)景观竖向标高图(9)重要场景放大平面图及意向图片(10)主要场景透视效果图重要区域的剖立面图(11)植物功能分析及意向图片(种植设计原则、植物功能分区及说明文字、种植效果示意图片、植物物料表)(12)夜景灯光平面、照明分析及灯具意向图片(对景观构筑物效果作方案性设计)(13)小品设施意向图(14)海绵城市设计(15)工程造价估算表2、室外配套工程管线设计(1)设计说明(2)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各项工程管线(包括给排水、中水、供热、燃气、强电、弱电)的规划设计图、管网综合图,标明管线的走向、管径、埋设深度,与市政管线的衔接点的坐标、标高等内容。

      3)工程造价估算表3、ppt演示及讲解文件;多媒体方案汇报,时间不小于20分钟4、成果要求:所有设计文件的电子文件PPT、JPG格式、CAD格式各一份(二)深化方案设计阶段在投标方案基础上,根据甲方意见,深化设计成果成果要求:除方案设计阶段应完善的成果外,还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图件以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三)施工图设计阶段按照甲方认可的深化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纸设计最终成果包括设计说明及项目所有的施工图纸(打印本20套,WORD、PPT、JPG及CAD格式文件电子光盘2张);(四)工程预算和工程量清单阶段工程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共10套(光盘2张)以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设计成果 六、工作要求1、设计单位要充分了解现状情况,充分收集相关资料,与建筑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单位充分对接,了解与工程相关的设计意图、设计理念等设计思路,做好工程的衔接、协调、融合工作2、设计单位向甲方进行中间汇报和讨论不得少于两次,一般安排在中间方案阶段和论证成果阶段,在进行中间汇报时需要提供汇报提纲及成果简本若干套,设计单位还应根据甲方组织专家论证等需要进行汇报3、设计单位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制作规划公示及汇报简本的电子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A 说明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2. 定义2.1 招标人-系指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选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得分最高、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2.5“设备”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用户提供所需的货物及有关技术资料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测试、检验、调试、技术支持、维修、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3. 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3.3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单位);3.4具有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5供应商在开标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咨询:0535-8951575 8951225);3.6开标现场须通过信用查询;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它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2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义务4.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4 无论中标与否,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负保密责任4.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B 招标文件说明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5.1.1投标邀请书5.1.2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5.1.3投标人须知5.1.4合同格式 5.1.5投标文件格式5.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的,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发送至HLZBHX@邮箱,接收人将所有问题进行汇总,经与招标人、财政部门等共同研究后,以补遗书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在3日内发至投标人报名所留邮箱进行答复,不再另行通知补遗书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开标时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人以备存档,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期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发出按时序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补遗书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7.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纳入上述补遗书的内容,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7.4开标前招标人发出的全部电子邮件资料,开标时均提供书面材料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备存档C 投标文件的编写8. 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9.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9.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9.2 除在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0.1.1报价函、响应报价一览表、单位基本情况表、技术商务偏离表、综合说明、资格证明文件等。

      10.1.2 采购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的内容10.1.3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0.1.4投标保证金10.1.5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目录”,以方便阅读11. 投标文件格式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以供备份,电子文档及介质不退11.2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用所有价格折扣、优惠条件必须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否则评标时不予承认11.3投标人必须按本标书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表明是否满足本标书中各章每一项的要求12. 投标报价12.1投标报价应一次性报定,报价应包含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款,包括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技术支持及设计变更等后续技术服务、方案评审、施工图文件上报各行业图纸审查部门及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查费、与土建设计单位配合及与施工单位配合、工程验收等全部费用如设计人为龙口以外企业,因图纸审查需办理的各类备案登记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视为已包含在设计费用中,不再另行计费。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3. 投标货币13.1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5.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5.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1综合说明;15.2.2投标价格表;15.2.3偏离表;15.2.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内容16. 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6.2投标保证金41000元,只接受一种交纳方式:银行电汇,且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其他任何形式交纳的保证金均无效,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不能进入开标评标程序 招标人的银行账号: 220803071165 开户银行: 中行龙支 收款人全称: 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6.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6.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投标将被拒绝;16.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6.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6.7退还投标保证金时,若投标保证金产生利息的,其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随投标保证金一并退还,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利息时须出具利息收入合法票据16.8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6.8.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16.8.2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签订合同;16.8.3投标人出现本须知第36条规定的行为17. 投标有效期17.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未按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及一份电子文档(投标文件中全部内容),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存储介质应当为光盘并注明投标人名称18.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装订成册,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则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18.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8.5电报、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D 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等字样19.2所有密封文件须在封口处盖投标人公章19.3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19.1-19.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书注明的地址送至开标地点未密封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2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根据21条规定,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20.2 出现第7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1. 迟交的投标文件21.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消的通知应按第18和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消投标”字样22.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2.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消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按16.8款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E 开标和评标23. 开标23.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如授权代表缺席开标仪式,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它证件无效如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招标的权力,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改由其它方式进行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23.2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在评审过程中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同级政府部门申请批准,按下列规定变更采购方式,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一)投标人只有2家的,可以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

      递交报价文件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只有1家的,应当终止谈判,重新组织采购二)投标人只有1家的,经财经部门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可以改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23.3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标人代表、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投标人代表(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3.4检查密封情况:开标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监标员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投标人代表在投标密封记录表上签字确认23.5开标采用由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宣读的办法23.5.1宣读方式: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主持人宣读,要求主持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如实宣读23.5.2宣读内容:①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②投标人名称、所投包号、投标报价、价格折扣;记录员将唱标内容分项记录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4. 评标委员会24.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24.2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及招标人代表等五人以上单数组成,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

      评标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从省政府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专家数量无法满足评审要求的,可以采取选择性确定方式补足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用应当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4.3评标期间,需要澄清、质疑时,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25.评标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给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评审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候选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26. 评标方法26.1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如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对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6.1.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投标人无资格和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26.1.3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差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重大偏差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内容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规定,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26.1.4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1)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3)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5)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6)工期、质保期、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8)未按规定报价,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9) 技术文件部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列出详细方案或者复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10)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经核实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14)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1.5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6.2 投标文件的澄清26.2.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投标人有义务进行答疑和澄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授权代表、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或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2.2投标人对澄清的答复以书面材料为准,并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澄清和答复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3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评标小组根据评分细则,对初审合格的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充分审核和评论后由各评委独立进行打分评分细则:26.3.1投标报价(30分)投标报价最低的即为评标基准价,得评标基准分30分其他投标人所投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26.3.2企业业绩(10分)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同类工程(指园林景观工程),合同设计费400万元(含)以上每项3分;合同设计费20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以下,每项2分;合同设计费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每项1分,满分10分注:①须同时提供每份设计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设计费支付凭证复印件;②每份设计合同及加盖公章的设计费支付凭证的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③设计费支付凭证上的付款单位名称应与设计合同中的发包方名称一致;④设计合同内容必须同时包含同类工程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⑤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条款均具备方为有效,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能重复计分,以投标人提供的《2013年1月1月至今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设计业绩表》中业绩为准,企业业绩与负责人业绩如有重复的均不得分。

      26.3.3项目负责人业绩(10分)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同类业绩(指园林景观工程),获得过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每项得4分,获得过省级一等奖以上,每项得2分,获得过市级(地级市)一等奖以上,每项得1分,满分10分注:①须同时提供每份设计合同原件、获奖证书原件或文件原件、加盖公章的设计费支付凭证复印件;②每份设计合同及加盖公章的设计费支付凭证的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③设计费支付凭证上的付款单位名称应与设计合同中的发包方名称一致;④设计合同内容必须同时包含同类工程方案设计及装修施工图设计;⑤提供的设计合同中须能体现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条款均具备方为有效,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能重复计分,以投标人提供的《2013年1月1月至今拟投入到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设计业绩表》中业绩为准,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如有重复的均不得分26.3.4方案设计(40分)①景观设计创新、独到、有时代感,与建筑设计整体协调(2-3分);②对项目理解到位,总体思路清晰,能体现本项目功能特点(2-3分);③灯光设计舒适而合理(2-3分);④设计色彩及空间比例协调(2-3分);⑤室外设计标准系统是否合理2-3分);⑥室外管线设计是否与建筑室内管线以及城市市政管线衔接规范、合理(2-4分);⑦设计用材经济、合理(2-4分);⑧ 布局、设计风格、设计美感及整体协调性合理(2-4分);⑨与建筑设计对接良好,消防设计是否合理(2-4分);⑩现场演示:评标现场各投标人有不超过20分钟的现场演示时间,向评标委员会演示设计方案,介绍设计理念,开标现场备有投影仪(2-9),未进行现场演示的,否决其投标)。

      以上缺少针对某一项评审要点的内容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该项得0分26.3.5设计说明及估算书(10分)内容应科学、合理、全面,能够确保设计工作顺利进行,针对以下内容评委根据技术标书的广度和深度酌情打分①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0.5-1分);②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0.5-1分);③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1.5-2分);④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1.5-2分);⑤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1.5-2分);⑥估算书造价控制是否合理(1.5-2分)以上缺少针对某一项评审要点的内容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该项得0分注: 1、投标人如属小微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全部为小微企业产品,给予8%的价格扣除;所投产品中部分产品为小微企业产品,小微企业产品金额占合同金额30%以下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小微企业产品金额占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2%的价格扣除2、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3、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27.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 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要求的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投标及投标人互相诋毁,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标或投标人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招标,招标人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改用其它方式进行本项目28.评标纪律28.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28.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28.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28.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28.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用户及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28.6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

      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28.7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28.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28.9招标代理机构与委托方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项目资金预算、拟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评标过程予以保密28.10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28.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8.12评标工作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负责收缴并保管评委、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28.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厉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招标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F 定标29. 中标标准29.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结束后,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将做为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列在前;若投标报价得分仍相同的方案设计得分高的排列在前,若方案设计得分仍相同的则企业业绩得分高的排列在前,若企业业绩得分仍相同则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高的排列在前,若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仍相同则设计说明及估算书得分高的排列在前)29.2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G 授予合同30. 中标通知30.1 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30.2 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未中标结果,并在公布中标结果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0.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4中标结果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31.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1.1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招标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中标单价相应调整总价3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交龙口市政府采购办指定账户监管(户名:龙口市财政局;开户行:龙口市农商行营业部;账号:90607220020100069536;财政局采购办:0535-8537123.办理电汇的,请将银行回单至采购办,以便查收)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33. 签订合同 33.1 中标人须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三十日内33.2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附件33.3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3.4采购合同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予以公开发布。

      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标准文本载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采购合同公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及编号;(三)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合同金额;(五)合同文本33.5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督促招标人和中标人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绝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或处罚H 中标服务费34.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43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I 无效投标与废标35.投标人有第26.1.4(1)—(12)条规定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36.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无效投标,而且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36.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36.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36.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36.4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36.5投标人串通投标;36.6投标人向招标人、用户、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36.7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36.8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36.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J 解释权37.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招标人,解释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38.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合 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协议书  3.2中标通知书3.3投标书及其附件3.4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2345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2345第七条 合同价款本项目的设计费总价为 元本合同价款是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实施期间发生的任何变更、调整,设计费不再调整本项目设计费包括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款,包括包括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技术支持及设计变更等后续技术服务、方案评审、施工图文件上报各行业图纸审查部门及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查费、与土建设计单位配合及与施工单位配合、工程验收等全部费用。

      如设计人为龙口以外企业,因图纸审查需办理的各类备案登记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视为已包含在设计费用中,不再另行计费第八条 支付方式全部设计工作完成并经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工程预算经市财政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的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  9.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9.1.4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在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提供相关协助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负责解决。

        9.2.2负责对外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  9.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五  9.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费用 9.2.6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并通过各行业图纸审查部门及建设主管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9.2.7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各项招标工作,按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无条件的提供施工招标所需要的工程量清单、工程说明及图纸(含电子版);按发包人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标前会,就有关设计问题进行答疑9.2.8设计人应积极与土建设计单位进行沟通配合,处理好各环节设计9.2.9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提供所有为完成设计所必需的研究试验阶段性或成果性报告,接受发包人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做出澄清和解答。

      9.2.10设计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处派驻不少于2名经验丰富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项目部成员及常驻代表名单附后),做好施工现场服务,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1)开工前在建设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和现场控制点的交接工作;(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参与工程关键部位的验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3)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发包人对施工及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5)参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施工若发包人在工作中发现设计代表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时,有权提出更换,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提出更换通知的7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并使发包人满意9.2.11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设计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9.2.12对于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发包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2.13设计人派驻的设计代表要常驻工地,发包人实行考勤制度设计代表不到岗的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离岗或变更的,设计人每人次每天承担违约金2000元累计违约金额从设计费中扣除常驻工地设计代表常驻时间由发包人确定并书面通知设计人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时,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龙口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的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个工程竣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12.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设计人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  12.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十份,发包人二份,设计人二份,报龙口市财政部门四份,龙口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备案一份。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发票专用章:(盖章)住  所:            住  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附件一         工程设计项目部成员情况表项目部成员共     人序号姓名在本项目担任职务证件类别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1设计负责人 职称证书2项目部成员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3项目部成员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4项目部成员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5常驻设计代表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其他人员注:1、本表格须填写项目部全部成员情况,可扩展,须附施工合同中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 投标函(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

      为此:1、我单位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和电子文档一份2、总投标价格详见开标一览表(如有,须分包填写)3、我单位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我单位同意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5、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投标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6、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7、我单位已经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8、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们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9、我单位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 :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包号) 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设计项目负责人备注大写:小写: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职务: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年 月 日备注:1.投标人必须填写开标一览表(如有,须分包填写)并按照要求填写齐全,本表用于开标宣读。

      2.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附件三 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表项目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 目计量单位实物工作量综合单价(万元)合 价(万元)1方案设计费 2方案深化设计费 3施工图设计费 4工程概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费5后续服务费用6其它(由投标人自报)7设计费总价合计说明:本清单格式仅为示例,投标人应分别列出表中各部分清单的分项及细项,并编写设计分项及细项清单,投标人应将每一分项、细项的计算依据及计算过程附在报价清单后附件四设计工作量计算及报价计算说明投标人应详细说明设计费报价清单中每一分项、细项的计算依据及计算过程,若有优惠金额,需在此做详细说明,以最终计算结果填入报价清单表各细目中注:本表格式自定 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 2 页 longkouhualong@龙口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监控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附件五 投标人一般情况调查表企业名称经济性质开户银行帐号企业地址资质等级主管部门营业执照编 号企业成立时间技术负责人及职称邮编注册资金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金 万元管理人员数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初级职称 人企业简历附:企业以下证明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距离本次开标时间最近一次的缴税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

      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 39 页 longkouhualong@龙口市棚户区改造村庄占地测绘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附件六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专业年限个 人 简 历已完类似工程项目情况招标人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备注: 附:设计负责人以下资料复印件:身份证、职称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2017年6月、7月、8月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若出具的社保证明是从社保官方网站上打印的,需提供社保官方网站的网站链接、查询账号及密码 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 57 页 longkouhualong@附件七 拟投入本工程的设计项目部主要成员表序号姓名证件类型证书编号现任职务拟任项目职务学历职称专业参加工作时间拟到职时间主要经历1设计负责人2其他主要人员3其他主要人员4其他主要人员5…6…7…8…附:项目部其他成员以下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劳动合同、2017年6月、7月、8月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40 页 longkouhualong@龙口市棚户区改造村庄占地测绘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附件八 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主要人员履历表1、简 况姓名年龄职称职务专业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为投标人工作时间拟在本工程担任职务个 人 简 历2、经 历时间(年—年)参加工程项目任 职备 注说 明 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45页 longkouhualong@附件九 拟投入本工程的常驻设计代表序号姓名证件类型证书编号现任职务拟任项目职务学历职称专业参加工作时间拟到职时间主要经历12345678附:常驻设计代表以下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2017年6月、7月、8月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若出具的社保证明是从社保官方网站上打印的,需提供社保官方网站的网站链接、查询账号及密码附件十1、简 况姓名年龄职称职务专业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为投标人工作时间拟在本工程担任职务个 人 简 历2、经 历时间(年—年)参加过工程项目任 职备 注说 明拟投入本工程常驻设计代表履历表附件十一 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设计业绩表序 号工程名称业主名称工程地点 总价(元)完成工期合同结算合同工期完成工期附:设计合同、加盖公章的设计费支付凭证复印件附件十二2013年1月1日至今拟投入到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设计业绩表 序 号工程名称业主名称工程地点 总价(元)完成工期合同结算合同工期完成工期附:设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设计费支付凭证复印件龙口市市民活动中心室外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附件十三设计说明、估算书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附件十四设计方案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附件十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附件十六 技术及商务偏离表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文件条款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文件条款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注:1.即使投标人在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如无偏离,应注明“无”2.如投标人在偏离表中无注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招标文件为准3.商务偏离中供货(安装)期/工期、付款方式、质保期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附件十七 综合说明1.投标人的总体情况、技术实力、专业技术能力、测绘能力及所必须的设备等;所提供设备、系统或服务的总体情况等的综述或企业基本状况表。

      2. 投标人专业技术实力、人员配备;详细列明本项目人数及专业分工等 3、对项目的理解:包括项目概况与特征,工作范围,工作思路,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完成本项目的方法、途径和步骤 4、工作的可操作性、经济性、合理性;保证编制质量、配合项目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 5、服务方案:包括进度计划,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相关设备的配置,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成果形式、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6、投标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整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原件(业绩证明原件要求单独封装,并按顺序编制目录,注明序号、用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 7、要求招标人提供的配合; 8、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9、相关文件中如出现名称不一致情况须提供变更证明原件附件十八 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针对此次投标活动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3、拟投入到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部主要人员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少于5名,不含设计负责人);5、拟投入到本项目的常驻设计代表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常驻设计代表不少于2人,必须是第e条所包含人员);6、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6月、7月、8月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缴费期限等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定②若出具的社保证明是从社保官方网站上打印的,需提供社保官方网站的网站链接、查询账号及密码若评标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社保官方网站的网站链接、查询账号及密码查询不到,不予认可,否决其投标)③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所有成员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均不退还7、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9、须提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的无须提供以上两证)10、须提供距离本次开标时间最近一次的缴税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1、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见附件九)。

      12、投标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等渠道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须 知1.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2.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提供的资格文件将被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4.全部文件应以中文书写,一式七份(正本一份,副本六 份)附件十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我公司为此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欺骗、隐瞒、谎报等行为,愿意接受采购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接受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给予的处罚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二十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或非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或非招标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附件二十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编号、包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注:本声明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原件装订在正本中附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投标人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第八条 鼓励招标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第九条 鼓励招标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招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63页 longkouhua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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