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计指标体系实施意见.doc
4页1一、设计指标体系的主要指标1、得房率楼栋得房率=套内建筑面 积之和/(套内建筑面 积之和+楼栋公摊面积)(1)洋房(4-6 层):不低于 90%,最优值 92%(2)电梯高层(7-11 层):不低于 85%,最优值 87%(3)电梯高层(≥12 层):不低于 82%,最优值 85%2、地下面积比例地下面积占比=地下空 间面积/地上建筑面 积地下空间面积指地下外墙围合的所有面积1)车位配比(0.8-1.0),地下面积比例≤25%;(2)车位配比(0.6-0.8),地下面积比例≤20%;(3)车位配比(0.6 以下),地下面积比例≤15%说明:以上比例按照允许地上停车数为不超过 10%计算,如果当地有其他规定需重新计算3、地下车位平均面积地下车位平均面积=地下空间面积/地下 车库停车位数量(单位:㎡/车)类型 停车位(㎡/车)无人防地下车库 32有人防地下车库 364、物业管理用房控制面积2物业管理用房即物业管理企业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按物业管理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的 0.2%配置,总建筑面积在 5 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 100 平方米配置5、含钢量5.1 标准层含钢量标准层含钢量=标准 层钢筋总量/标准层 成本计量总面积(单位:Kg/㎡)地震烈度 高层≤25 层 ≥26 层 低多层(洋房 +1) 别墅六级 42 45 39七级 45 50 40八级 50 60 50全面积 60-65说明:标准层钢筋总量包括楼板、楼梯、梁、墙柱等结构构件的钢筋总量,以及空调板、构造柱、过梁、圈梁、女儿墙、线角等构件的钢筋总量,不含砌体中的拉接钢筋。
标准层成本计量总面积包括标准层计容积率面积和不计容积率的面积的总和5.2 地下室含钢量地下室钢筋含量=地下室含 钢量(含基础和承台部分,不含地基部分)/地下空间 面积(单位:Kg/㎡)(1)桩基:105 Kg/㎡(2)条基:110 Kg/㎡(3)筏基:125 Kg/㎡说明:普通地下室按照覆土 1.2 米覆土增加 0.3-0.5m 含钢量增加 5-10 Kg/㎡主体下的地下室和人防地下室含钢量另行制定36、标准层混凝土含量标准层混凝土含量=标准层混凝土总量/ 标准层成本计量总面积(单位:m3/m2)抗震烈度 高层≤25 层 ≥26 层 洋房 别墅六级 0.35 0.37 0.31七级 0.36 0.38 0.32八级 0.39 0.4 0.35全面积0.5说明:标准层混凝土总量包括楼板、楼梯、梁、墙柱等结构构件的混凝土总量,以及空调板、构造柱、过梁、圈梁、女儿墙、线角等构件的混凝土总量标准层成本计量总面积包括标准层计容积率面积和不计容积率的面积的总和7、层高(1)多层、高层住宅的建筑层高≤3 m,净高不得低于 2.2m;别墅项目的层高≤3.6m ,净高不得低于 3.3m说明:大户型跃层式、别墅项目的起居室(厅)层高为户内通高以及住宅坡屋顶部分除外。
2)地下室层高:非人防≤3.6m;人防≤3.8m(地下室净高不低于 2.2 米)8、窗地比窗地比=门 窗洞口面 积/住宅可售面积+落地凸窗水平投影面积+ 可封 闭空间的面 积(有附加门窗 时才计入)北方地区:高层≤0.19;洋房≤0.23南方地区:高层≤0.22;洋房≤0.259、硬景面积比例4硬景面积比例=景观 中的硬景面积/总景 观面积住宅项目硬景面积比例≤30%别墅项目硬景面积比例≤20%说明:硬景面积为去除地面车行道、停车位、架空层以外的硬质景观但包括人工基底的水景和泳池对硬景设计标准将进一步研究以控制建设成本10、城市道路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建)比例城市道路及市政设施比例=(道路用地面积+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居住区用地面积比例最优值≤20%说明:道路用地包括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车地面停放场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区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对道路用地及公共服务设施设计标准将进一步研究以控制建设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