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报建备案网上办理指南.docx
2页建设工程报建备案网上办理指南一、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 名称:建设工程报建备案(二) 性质:非行政许可二、 设定依据2004年7月3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 2004年8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工 程实行报建、质虽、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证制度三、 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 二款规定,列入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的专业工程,报建手 续由自治区工业、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 他建设工程的报建手续由批准立项的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 部门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四、 行政审批条件(一) 经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列入年度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二) 取得土地使用证和规划手续;五、 实施对象和范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在广 西区域内建设工程报建备案的对象为进行的土木工程、建筑 装饰装修、设备和金属结构安装、管道线路敷设等工程建设 项目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六、 申请材料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申请建设工程报建备案需登录“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BIM技术运用管理平台”(网址:http://116.10.194.120:8081/bpmx3/login. jsp),按要求网上填报、提交以下材料:1、 网上按要求填报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信息;2、 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核准、项目备案等批复文件),原件扫才苗合为一个 PDF电子 版,上传至附件;3、 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扫描合为一个PDF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网上填报过程中需正确填报、上传相关信息,并保证信 息真实、合法、有效,绝无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信息、材 料,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七、 办结时限(一) 法定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二)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八、 行政审批数H无数H限制九、 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其他事项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建设工程报建备案书》 ,需要时可自行下载打印,并拿至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 科盖章地址:南宁市玉洞大道 33号市民b B座7楼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H、咨询、投诉咨询:0771-4952276 ;投诉:0771-5521500 ;管理平台维护: 0771-5521579、5555216、56634 83;管理平台维护 群:66616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