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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陕西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 教育政策法规 - 全部复习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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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陕西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 教育政策法规 - 全部复习题 1、什么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教就是用法律来标准教育管理活动,协调教育关系,指导教育活动,解决教育冲突,爱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安康快速开展 2、依法治教的根本要求是什么?①具备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首先要建立起反映教育规律,表达人民的共同意志,符合人民的利益,内容和谐相同,形式完整统一,层次排列有序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 ②具有严格、公正的教育执法制度这是依法治教能否实现的根本保证③具有高素养的教育执法队伍教育执法人员首先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业务素养,有相应的文化专业学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这是全面依法治教的关键④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只有提高全体公民的教育法律意识,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全面依法治教 ⑤具有健全的有关教育的民主与监视制度教育工作应当依法承受国家权力机关监视、行政监视、司法监视和社会监视3、推动依法治教的必要性是什么? ①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干脆表达和势必要求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加教育管理事业,既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势必要求,也是在教育领域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表达。

      ②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开展的客观要求教育领域的新改变带来的新状况、新问题,已经不能单纯靠行政手段来解决,只能在法治根底上,综合运用法律的、行政的、静静的手段予以调整和解决③依法治教是教育行政部门变更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势必选择教育行政管理领域日趋困难,管理对象日趋多元,只有遵照法律规定,建立完善的监视和制约体制,才能在根本上促进和保障行政机关的廉洁、自律④依法治教是造就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 4、依法治教的根本原那么是什么? 答:①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原那么〔根本原那么《教育法》第五条〕 ②受教育时机同等原那么〔《教育法》第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时机教育时机同等指:起点上的同等、过程上的同等、终点上的同等〕 1 ③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利性的原那么〔教育活动对国家和人民负责;属于公益事业;必需受国家和社会依法进展的管理和监视;教育与宗教分别〕 ④权利与义务相相同原那么⑤教育法制统一原那么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有国家机关统一制定,统一实施,对全体公民和法人具有普遍约束力。

      在法律适用上,特殊法适用于一般法 5、推动我国依法治教的详细措施是什么? ①提高教育法律意识,转变教育管理观念学校及 其他教育机构管理者首先要带头学习教育法律法规,重视教育法学探究,做知法懂法的管理者,其次要谨慎组织广阔师生学习理解教育法律法规,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提高教育法律意识,树立依法治教的思想观念 ②依法治教的重要条件是有法可依进一步补充、修改和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关于教育行政部门职权范围、行政程序、主体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③运用法律手段,推动、促进、神话教育改革依据法律、法规的原那么与规定,遵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那么,在下放权力的同时明确责任,处理好学校与其他方面新的利益关系,是改革有序进展 ④初步建立新的运行及机制,不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实力与水平要真正将遵守、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教育行政工作的启程点与落脚点,高效、公允、工正地行使教育行政管理权利 ⑤接着推动教育法律的实施与监视工作广阔教育工作者必需严格依法办事,自觉遵守法律护法,同时加大监视力度,相互协调,相互协作,依法保障学校、老师、学朝气公民的合法权益 6、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的区分 制定主只能是特定的国家机关 体 表现形以法律条款标准性文件 式 实施方式 作用 7、教育法及其作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以国家的强制力依法 标准性、强制性、稳定性 指导性、调控性、敏捷性 党和国家机关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 决议、确定、纲要、通知、看法等 既包括政党又包括国家机关 教育法律 教育政策2 答: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明施的调整和规定教育活动、教育关系的行为标准的总称。

      它是统治阶级教育意志的反映,表达了教育规律和一个国家绝大多数任命的教育利益,其目的是保证和维护教育活动的有效性、有序性和正义性 教育法的作用: ①教育法的标准作用详细表达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料作用、强制作用;②教育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达在:保障我国教育的正确方向;保障和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开展;保障按教育规律办教育;保障有关各方在教育上的合法利益;极大的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 8、教育法的渊源有哪些?答:①宪法宪法规定了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和教育立法的根本原那么;规定了教育活动的根本法律标准 ②教育法律包括教育根本法律和教育单行法律③教育法规包括教育行政法规,如条例、规定、方法或细那么;地方性教育法规; ④教育规章包括部门教育规章和地方性教育规章⑤教育法的其他渊源,包括行政法、民法、刑法等;教育政策、教育判例等 9、教育法律标准的构造 答:①法定条件即法律标准适用的条件和状况 ②行为准那么即教育法律标准中规定的当某种条件和状况出现时,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行以做什么〔核心局部〕 ③法律后果教育法的后果分为确定是后果和否认式后果。

      10、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及其类型 答:教育法律关系:指由教育法律标准所确认、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其构成要素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教育法律关系内容 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一类是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一类是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11、法学视觉上学校的特点答:学校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和登记注册的教育机构,是享有必须权利并担当必须义务的社会组织特点:①设置学校的目的是造就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开展的社会主义建立者和接班人 ②学校的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的财政拨款 ③学校的办学活动干脆影响到学生受教育权的实现 12、设立学校应具备什么条件? 3 答:①组织机构与章程申请拟设立的学校,应当有权那么分工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②合格的老师拟设立的学校应当由牢靠的老师来源,具有法定的老师资格; ③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④由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13、学校具有哪些权利? ①遵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 ②学校具有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 ③学校具有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的权利; ④学校具有对受教育者进展学籍管理,事实嘉奖或处分的权利; ⑤学校具有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的权利; ⑥学校具有聘任老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嘉奖及处分的权利; ⑦学校具有管理运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的权利; ⑧学校具有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预; ⑨学校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4、学校具有哪些义务? ①遵遵守法律律、法规学校应当遵遵守法律律法规、行政法规、自治条例、规章和条约,同时遵守教育的法律法规; ②贯彻教育放针、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③维护受教育者、老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④为受教育者及监护人了解状况供应便利;学校可采纳多种形式使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学业状况和其他方面的表现⑤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示收费工程;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用⑥依法承受监视学校必需承受来自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社会和个人依法进展监视 15、学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应担当的职责:〔1〕敬重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承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时接纳其入学,不得开除承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无权开除或者勒令适龄学生退学;不得拒收依法应入本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对流失学生除了进展思想工作外,还应刚好上报,以便采纳有效措施防止接着流失;对于违法或者稍微犯罪的适龄儿童、少年,不适合在一般的小学、初中正常学习,可依照规定送到工读学校学习〔2〕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开展的须要 4 3〕学校应当遵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地进展教育教学活动 〔4〕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收费工程及标准,不得向学生乱收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酌情减免学杂费〔5〕学校应当对修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颁发义务教育证书〔6〕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出租、出让或者移作他用,阻碍义务教育实施〔7〕学校必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承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视。

      16、学生拥有哪些根本权利? ①学生有参与教育活动并运用教育资源的权利; ②学生有享受国家赐予的物质协助的权利; ③学生享有公正评价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权利; ④学生享有申诉权学生在受到学校处分或认为学校、老师侵扰其人身权、财产权时,向学校或主管部门申诉 ⑤学生享有人身权包括生命安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17、特别学生群体及其享有的特别教育权利①女生《教育法》第36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6条;第17条 女性在受教育权方面与男子同等 ②经济困难的学生《教育法》第37条;《高等教育法》54条、55条③残疾人《教育法》38条 18、有关学校的法律关系①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②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属于全部权关系,邻里关系与合同关系 ③学校与老师的关系属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支配与听从的关系 ④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属于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19、简述老师的法律地位①老师是担当教书育人职责的专业人员; ②20、老师的权利〔《老师法》7、39条规定〕 ①老师具有教育教学自主权; ②老师具有学术自由权; ③老师具有管理学生权 ④老师具有获得酬报权 5 ⑤老师具有参加教育管理权; ⑥老师具有培训进修权 ⑦老师具有申诉权 21、老师的义务 ①遵纪遵守法律的义务; ②教育教学的义务; ③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义务; ④敬重学生人格义务; ⑤爱护生生权益的义务。

      22、老师的任职条件①具备各级各类相应老师的资格;②遵纪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③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水平、学术水平,能全面娴熟地履行现职务职责 ④具备学历、学位以及工作年限的要求 ⑤身体安康23、教育法律责任及其特点 教育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否认性的法律后果 教育法律责任的特点: ①必需有法律明文的规定; ②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 ③由违法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所担当; ④由国家特地机关或国家授权机关依法追究 24、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有损害事实既有侵害教育管理、教学秩序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客观事实存在; ②损害的行为必需违反教育法即责任人实施了违反教育法律规定的行为 ③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心理状态过错分为存心和过失两种 ④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违法行为是导致损害事实发生的缘由,损害事实是违法行为造成 6 的势必结果25、教育法律责任的种类 ①行政法律责任其担当方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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