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账实操-分公司的财务核算形式.docx
8页会计实操文库记账实操-分公司的财务核算形式分公司的法律概念(一)分公司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分支机构的法律定位,没有例外原则即所有分支机构都是非法人,都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但是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行文来看分析,类似存在所得税管理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这种分支机构从所得税管理上认为其具有独立的所得税纳税义务,57号的表述还是不够严谨,税收规范性文件与公司法相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分公司特征具体如下: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其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需在履行地简单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3.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4.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5.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二)分公司的财务核算形式1.非独立核算:一般由总公司拨付一定数量的周转资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总公司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2.独立核算: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经营所在地银行开立自己的账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一般情况下,在当地负有流转税纳税义务,需要登记为独立核算性质的分公司简单来说,只要在当地从事经营活动的,都需要登记为独立核算分公司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账制,它本身没有资本,其财产物资由上级单位拨付,也没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其一切收入均存入上级单位账户,一切支出也由上级单位审核支付 如果分支机构在当地不从事经营活动,只是负责联络、售后服务等业务,在当地不涉及流转税的缴纳,可以登记为非独立核算性质 判断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关键,在于分公司是否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是否在当地缴纳增值税。
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是会计上的定义,与税务无关这一点很多企业都搞混了,有的财务人员说我们公司在税局备案是非独立核算,这只是企业在税务登记时报备给税局的会计制度核算方式 分公司独立核算,即分公司的收支由分公司单独核算,简单讲就是分公司盈亏自负,独立核算分公司要单独出具财务报表什么情况下可以非独立核算 1)分公司不具备生产经营职能 2)合同由总公司签订 3)分公司收支都在总公司账上,总公司调拨资金、资产给分公司使用 所以企业如果设立分公司只有售后服务、仓储等功能,没有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可以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会根据分公司经营范围核定税种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没有收入,如果核定了增值税,增值税可以零申报企业所得税上,分公司需要就地预缴、汇总纳税但如果分公司是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可以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统一纳税请注意:1、分公司无论是否选择独立核算,均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税务机关也必然要求申报纳税,当然如果没有经营和收入可以零申报; 2、异地外派部门如果并不从事独立经营活动,不要选择分公司模式,直接设立办事处即可,不需要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3.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是会计上的定义,税法上没有这个概念。
税法上主要看是否是经营性分公司如果是经营性分公司,一般而言,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如果是非经营性分公司,一般而言,增值税只需要就地做增值税零申报(有的地方不要求做申报),所得税就不用当地做分摊了4.独立核算和经营性分公司没有对等关系,但是,经营性分公司一般都是独立核算,就地缴纳增值税和分摊所得税,非经营性分公司一般是非独立核算,不用就地纳税57号文规定,如果是不具有生产经营职能(只从事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当地不交增值税的分公司,不就地分摊所得税5.但是税务局依然可以认定你的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为经营性分公司,进而要求就地纳税因为,如前所述,是否独立核算是你说了算,但是是否是经营性是税务局结合你的营业范围和实际业务来判定6.不管是不是经营性分公司,都需要做税务登记税种核定的时候,有些地方基于你的经营范围会给你核定各个税种如果核定了,你就需要做申报没有业务的话,你就每个月或者季度做零申报也有的地方不要求7办事处不需要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如果成立了分公司,就都需要 如果是不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特殊机构比如异地设立的办事处,是否可以不办理工商登记?这个问题实务中依然争议很大,市场监管总局最新的答复是:根据《公司法》、《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公司在其住所以外从事经营活动,应当成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办事处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这个答复的意思很明白,如果你是从事经营活动,必须设立分公司,至于是否独立核算,市场监管总局并不关心但设立了分公司就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管理接踵而来但如果企业认为外派机构并不从事经营活动,就可以不办理分公司,而是自行设立办事处即可,办事处人员、费用均回到总部核算即可,那么自然也就不涉及税务登记和税款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