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论研讨]我国税收的中央地方分成.pdf
7页2007-3-19 10:33:00 (一)所得税 (60%归中央 ,40%归地方 ) 所得税是从当地企业所得收入中征收的税收,中央地方分成40:60这是从地方征收的税收为何60%归中央?因为各国对进口商品都征收进口关税,我国平均关税率 10%,10%的税率与一般生产企业利润率相当, 由于国内省与省之间产品流通是不征关税的并且国内市场大,企业产品大多销到外省, 为了保偿消费省的利益, 国家把企业所税 60%归中央小国家小地区30%归中央可以了,象中国这么大的国家应该70%归中央,而不是现在的60%)( 二)增值税,消费税都是流转税,在生产环节征税,但其税收成本是由全国的消费者成担消费税 (100%归中央 ) 进口消费税 =(进口价格 +关税)÷ (1-消费税税率)国内消费税 =[成本+利润] ÷ (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全部归中央增值税 (75%归中央 ,25%归地方 ) 我国对进口商品都征收17%的增值税,进口增值税全部归中央进口消费税 =(进口价格 +关税+消费税) × 17% 例子:进口价值 100 元的红酒,如果关税为10%,消费税为 20%进口关税 =100元 X10%=10 元进口消费税 =(进口价格 +关税) ÷ (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 =(100+10)/(1-0.2)X0.2=110/0.8X0.2=27.5 元进口增值税 =进口价格 +关税+消费税)× 17%=(100+10+27.5)*17%=23.375 元所有进口税 =关税+消费税 +增值税 =10+27.5+23.375=60.875元我国国内生产的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征收的增值税 75%归中央 25%归地方,增值税税收成本由全国的消费者成担的,本应100%上交中央,汽车烟草等高税源行业 25%归地方太高了,其实10%归地方就可足够了,相对车烟草等行业来说服装鞋子增值税25%归地方合理增值税消费税作为是流转税,在生产环节征税,应100%归中央,中央应按各省零售消费总额按比例把增值税消费税返还给各省。
三)营业税 (100%归地方 ) 营业税是在当地营业额中征收的税种,一般税率为5.5%,其成本直接由本地的消费者成担 ,所以税收 100%归地方个人认为国家取消增值税消费税,但保留所得税营业税对各省最公平如果但保留所得税营业税,税制可调整为如下:1所得税:税率 30%(75%归中央 ,25%归地方 )国内省与省之间产品流通是不征关税的并且国内市场大,企业产品大多销到外省,为了保偿消费省的利益,国家把企业所税75%归中央2,营业税:税率上调为20%(30%归中央, 70 归地方)营业税的税收成本由当地消费者成担,本应100%归地方,因为取消增值税消费税后 ,国家财政收入将大减,为了给落后地区提供发展资金,可以把营业税的 30%划归中央,中央把这30%用于发展落后地区的经济京沪深从中央得到的好处,应每年从其地方财政收入上交中央,北京300 亿,上海305 亿,深圳 40 亿,原因如下:国家首都的定立给应城市带来的好处不用多说,平均每年起码300 亿政策人为指定金融中心至少有几个好处:1、每年巨额的金融交易税收,2、“ 金融中心 ” 可以吸引了众多国外金融机构设立其中国总部,不但把更多税收装入自己口袋,而且还创造了地产、劳动力等一系列的需求。
3、能吸引更多外国公司首都及国家人为指定的金融中心给所在的城市带来如此多财富,这几个城市必须从拿出地方财政收入分给其它省市,价格如下:1首都价300 亿2上交所(主版市场)价120 亿3深交所(中小版市场)价40 亿4上海国家外汇储备运营中心(管理国家1 万亿美元外汇)价25 亿5上海国家期货交易中心价30 亿6上海钻石交所价20 亿7上海原油交易所价20 亿8上海黄金交易所价20 亿9上海国债交易中心价10 亿10上海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价10 亿11上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价10 亿12上海产权交易所价10 亿13央行第二总部价10 亿14上海支票节流数据处理中心价10 亿15上海中国反洗钱资金监控中心价10 亿16上海中国资金拆借市场价10 亿现在北京上海深圳不花1 分钱,就白白获得首都或金融中心的好处,今后请你们拿出财政收入来买上交所,深交所请可以根据每年的交易量按百份比计算上交金额中国税收怪象:1.在国际市上完全没有竞争力的汽车烟草石化薄钢板等产业却能大挣得挣,并给生产此类产品的地区带来巨额地方税收,这都是国家行政手段保护及高关税保护的恶果,成本全国人民成担 ,没国家保护此类行业连生存都困难. 2.在国际市场上有极高竞争力的服装玩具等产业,却没有给生产地带来多少地方税收,这些行业给国家提供大部份就业机会,是国家消费能力形成的主要来源,有了消费才有税收. 自从 1994 年设立消费税增值税开始 (我国国税收入从1994 年 2906 亿增至2005年 21334亿,11 间增长 18428 亿,而 1985 年到 1993 年才从 769 亿增 957亿,8 年但增长 188 亿),财力大增后国家开始大规模基建,这些国家基建项目耗用的设备材料都有意识地分包给上海企业,明细如下:1。
西部大开发:最大得益者是上海,耗资1400 亿元人民币的西气东输工程 70%的管线钢由上海宝钢提供西气东输也成了上海招商引资的筹码,西气东输一公布 ,上海金山国际化工园区短短几个月就引来BP 等几个国际化工巨头几十亿美金的投资,而且投资1400 亿的工程主要是给长三角供气,西部并没有得到多少好处三峡工程:上海为首的长三角电站装备业占全国40%,钢铁产能占的 1/3,成为耗资 2000亿元的三峡工程的最大受益者中国造船工业: 援引上海中船集团公司总经理陈小津的一句话,上海造船离不开国家重点船只的扶持,领导的重视是我们发展的动力 上海短短数年新增产能近 800 万吨,增长近 10 倍,产能直迫日韩2004年国家财政用于科学研究的支出达1168.61亿(这几年年增长19%左右),这些科学研究的支出集中在北京,上海两地,虽然目前地方省份的科研较弱,但中央也不应把科学研究财政集中在北京上海,因为这些税收来自全国中央更应提高地方省份科学研究的财政支持大飞机: 研制经费 600 亿,上海又是最大得益者,这600亿的研制经费来自是全国人民的税收在国家财力的支持下,上海将是另一个西雅图 青海公伯峡水电站、 兰渝输油管线工, 内蒙古伊敏电厂二 -期工程、西部地区重点煤矿工程等项目,最大受益者也是上海的企业。
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税制,要求按照税种实现“ 三分 ” : 即 分权、分税、分管所以,分税制实质上就是为了有效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 、 地方税 (有时还有共享税 )两大税类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正确划分立法权是首要问题换句话说,实行分税制,必须保证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都享有一定的、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划分中央税与地方税,主要是根据财权与事权相适应的原则进行的即:把需要由全国统一管理、影响全国性的商品流通和税源集中、收入较大的税种划为中央税,税权(立法权、司法权、执法权)均归中央;把与地方资源、经济状况联系比较紧密,对全国性商品生产和流通影响小或没有影响,税源比较分散的税种划为地方税,税权归地方;把一些税源具有普遍性、但征管难度较大的税种划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立法权归中央,司法权和执法权可归中央也可归地方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办法自 1980 年以来,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三次较大的改革这几次改革对调动地方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保证财政收入增长,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进改革,经国务院同意,在“八五”期间,中央对部分地区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分税制”办法如下:一、收入的划分分税制体制将各种收入划分为中央财政固定收入、地方财政固定收入、中央和地方财政共享收入一)中央财政固定收入,包括关税和海关代征的产品税、增值税 、工商统一税,烧油特别税,特别消费税,专项调节税,外资、合资海洋石油企业的工商统一税、所得税,烟酒提价专项收入,中央基建贷款归还本息收入,中央所属国营企业所得税 、调节税、上缴利润和政策性亏损补贴,中央部门所属的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保险总公司的营业税,债务收入以及其他应属于中央的收入(详见附表)改变原来石油部、原电力部、石化总公司、有色金属总公司所属企业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70% 部分作为中央财政固定收入的办法,将其并入一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中,实行新的中央和地方分成办法二)地方财政固定收入,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契税,奖金税,印花税,农林特产税,地方国营企业所得税、调节税、上缴利润和政策性亏损补贴,集体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和地方部门所属的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营业税、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地方基建贷款归还的本息收入,盐税,工商税收税款滞纳金、补税罚款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三)中央和地方财政共享收入,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工商统一税,资源税分享比例分为两档,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中央和地方“二八”分享,其他地区一律实行“五五”分享二、支出的划分一)中央财政支出:包括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挖潜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简易建筑费,地质勘探费,支援农业支出,国防费,武装警察部队经费,人民防空经费,对外援助支出,外交支出,以及中央级的农林水利事业费、工交商部门事业费、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 国内外债务还本付息支出,中央负担的价格补贴支出,其他支出(详见附表)二)地方财政支出:包括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的挖潜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简易建筑费,支援农业支出,城市维护建设费,地方农林水利事业费、工交商部门事业费、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民兵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其他支出等(详见附表)三)由中央掌管的专项支出:包括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费,特大抗旱和防汛补助费,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边境建设事业补助费,粮油加价款等,这些支出由中央财政统一管理,实行专案拨款,不列入地方财政支出包干范围三、对试点地区,按照上述划定的收支范围进行计算。
凡地方财政固定收入加上分享收入大于地方财政支出基数的部分,一律按5% 的比例递增包干上解;凡地方财政固定收入加上分享收入小于地方财政支出基数的部分,由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对少数民族地区,给予适当照顾四、基数的确定各地区的收支基数,以1989 年的决算数为基础,在进行必要的因素调整后加以确定五、原实行固定比例分成和专项收入,继续执行现行办法一)中央和地方按固定比例分成的收入,包括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国家预算 调节基金、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保险公司上交收入,以及列收列支的专款收入(包括征收排污费收入、征收城市水资源费收入、电力建设资金、社会保险基金、下放港口以港养港收入和教育费附加收入等),这些收入不列入“分税制”体制范围,仍按现行办法执行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 80% ,地方财政负担20% 三)为了控制烟酒的盲目发展,把卷烟和酒的产品税分成办法,由现行的环比增长分成办法改为定比增长分成办法,增长分成比例不变定比的基数按1991 年实际征收额来核定六、关于金库收入的报解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中央财政固定收入直接交入中央金库,地方财政固定收入直接交入地方金库,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享收入按照中央和地方的分享比例,由税务部门用专用缴款书分别就地交入中央金库和地方金库,缴款书格式另行下达。
不列入包干范围的收入继续按现行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