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油储备库库设计规范.doc.docx
13页石油储备库库设计规范 篇一: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XX 4库址选择 石油库的库址选择应根据建设规模、地域环境、油库各区的功能及作业性质、重要程度,以及可能与邻近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相互影响等,综合考虑库址的具体位置,并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防火安全和职业卫生的要求,且交通运输应方便 企业附属石油库的库址,应结合该企业主体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统一考虑,并应符合城镇或工业区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 石油库的库址应具备良好的地质条件,不得选择在有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沙及泥石流的地区和地下矿藏开采后有可能塌陷的地区 一、二、三级石油库的选址,不得选在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以上的地区 一级石油库不宜建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的Ⅳ类场地地区 覆土立式储罐区宜在山区或建成后能与周围地形环境相协调的地带选址 石油库应选在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可靠地防洪、排涝措施 一级石油库防洪标准应按重现期不小于100年设计;二、三级石油库防洪标准应按重现期不小于50年设计;四、五级石油库防洪标准应按重现期不小于25年设计 石油库的库址应具备满足生产、消防、生活所需的水源和电源的条件,还应具备污水排放的条件。
5库区布置 总平面布置 石油库的总平面布置,宜按储罐区、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区、辅助作业区和行政管理区分区布置石油库各区内的主要建(构)筑物或设施,宜按表的规定布置 储罐应集中布置当储罐区地面高于邻近居民点、工业企业或铁路线时,应加强防止事故状态下库区易燃和可燃液体外流的安全防护措施 石油库的储罐应地上露天设置山区和丘陵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覆土等非露天方式设置,但储存甲B类和乙类液体的卧式储罐不得采用罐式方式设置地上储罐、覆土储罐应分别设置储罐区 同一储罐区内,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储罐宜相对集中布置储存Ⅰ、Ⅱ级毒性液体的储罐罐组宜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布置 储罐区泡沫站应布置在罐组防火堤外的非防爆区,与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储罐区易燃和可燃液体泵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甲、乙、丙A类液体泵站应布置在地上立式储罐的防火堤外; 2丙B类液体泵、抽底油泵、卧式储罐输送泵和储罐油品检测用泵,可与储罐露天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 3当易燃和可燃液体泵站采用棚式或露天式时,其与储罐的间距可不受限制,与其他建(构)筑物或设施的间距,应以泵外援按本规范表中易燃和可燃液体泵房与其他建(构)筑物、设施的间距确定。
与储罐区无关的管道、埋地输电线不得穿越防火堤 库区道路 石油库储罐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位于山区或丘陵地带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的下列罐区或罐组,可设尽头式消防车道: 1 覆土油罐区; 2储罐单排布置,且储罐单罐容量不大于5000m3的地上罐组; 3四、五级石油库储罐区 地上储罐组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储罐组周边的消防车道路面标高,宜高于防火堤外侧地面的设计标高及以上,位于地势较高处的消防车道的路堤高度可适当降低,但不宜小于 消防车道与防火堤外堤脚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 消防车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场两个路口间的消防车道长度大于300m时,应在该消防车道的中段设置回车场 石油库通向公路的库外道路和车辆出入口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油库应设与公路连接的库外道路,其路面宽度不应小于相应级别石油库储罐区的消防车道 2.石油库通向库外道路的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处,且宜位于不同的方位受地域、地形等条件限制时,覆土油罐区和四、五级石油库可只设1处车辆出入口 3储罐区的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处,且应位于不同的方位。
受地域、地形等条件限制时,覆土油罐区和四、五级石油库可只设1处车辆出入口储罐区的车辆出入口宜直接通向库外道路,也可通向行政管理区或公路装卸区 4行政管理区、公路装卸区应设直接通往库外道路的车辆出入口 石油库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油库四周应设高度不低于的实体围墙企业附属石油库与本企业毗邻一侧的围墙高度可不低于 2山区或丘陵地带的石油库,当四周均设实体围墙有困难时,可只在漏油可能流经的低洼处设实体围墙,在地势较高处可设置镀锌铁丝网等非实体围墙 3石油库临海、临水侧的围墙,其1m高度以上可为铁栅栏围墙 4..行政管理区与储罐区、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区之间应设围墙当采用非实体围墙时,围墙下部高度以下范围内应未实体墙 5围墙不得采用燃烧材料建造,围墙实体部分的下部不应留有孔洞(集中排水口除外) 6储罐区 地上储罐 地上储罐应采用钢制储罐 储存甲B、乙A类原油和成品油,应采用外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和卧式储罐 内浮顶储罐的内浮顶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浮顶应采用金属内浮顶,且不得采用浅盘式或敞口隔舱式内浮顶 2储存Ⅰ、Ⅱ级毒性液体的内浮顶储罐和直径大于40m的储存甲B、乙A类液体的内浮顶储罐,不得采用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内浮顶。
3直径大于48m的内浮顶储罐,应选用钢制单盘式或双盘式内浮顶 地上储罐应按下列规定成组布置: 1甲B、乙、和丙A类液体储罐可布置在同一罐组内;丙B类液体储罐宜独立设置罐组 2沸液性液体储罐不应 与非沸液性液体储罐同组布置 3.立式储罐不宜与卧式储罐布置在同一个储罐组内 4储存Ⅰ、Ⅱ级毒性液体的储罐不应与其他易燃和可燃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罐组内 同一个罐组内储罐的总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固定顶储罐组及固定顶储罐和外浮顶、内浮顶储罐的混合罐组的容量不应大于120XX0m3,其中浮顶用钢质材料制作的外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的容量可按50%计入混合罐组的总容量 2浮顶用钢质材料制作的内浮顶储罐组的容量不应大于360000m3;浮顶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内浮顶储罐组的容量不应大于240000m3 3外浮顶储罐组的容量不应大于600000m3 同一罐组内的储罐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最大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3时,储罐数量不应多于12座 2当最大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m3时,储罐数量不应多于16座 3单罐容量小于1000m3或仅储存丙B类液体的罐组,可不限储罐数量 地上储罐组内,单罐容量小于1000m3的储存丙B类液体的储罐不应超过4排;其他储罐不应超过2排。
地上立式储罐的基础面标高,应高于储罐周围设计地坪及以上 储罐附件 立式储罐应设上罐的梯子、平台和栏杆高度大于5m的立式储罐,应采用盘梯覆土立式油罐高于罐室环形通道地面以下的高度应采用活动斜梯,并应有防止磕碰发生火花的措施 储罐罐顶上经常走人的地方,应设防滑踏步和护栏,测量孔应设测量平台 立式储罐的量油孔、罐壁人孔、排污孔(或清扫孔)及放水管等的设置,宜按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3007的有关规定执行覆土立式油罐应有一个罐壁人孔朝向阀门操作间 下列储罐通向大气的通气管口应装设呼吸阀: 1储存甲B、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和地上卧式储罐; 2储存甲B类液体的覆土卧式油罐; 3采用氮气密封保护系统的储罐 呼吸阀的排气压力应小于储罐的设计正压力,呼吸阀的进气压力应大于储罐的设计负压力当呼吸阀所处的环境温度可能小于或等于0℃时,应选用全天候式呼吸阀 采用氮气密封保护系统的储罐应设事故泄压设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事故泄压设备的开启压力应大于呼吸阀的排气压力,并应小于或等于储罐的设计正压力 2 下列储罐的通气管上必须装设阻火器: 1储存甲B类、乙类、丙A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和地上卧式储罐; 2储存甲B类和乙类液体的覆土卧式油罐; 3储存甲B类、乙类、丙A类液体并采用氮气密封保护系统的内浮顶储罐。
储罐进液不得采用喷溅方式甲B、乙、丙A类液体储罐的进液管从储罐上部接入时,进液管应延伸到储罐的底部 防火堤 地上储罐组应设防火堤,防火堤内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罐组内一个最大储罐的容量 地上立式储罐的管壁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卧式储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依山建设的储罐,可利用山体兼做防火堤,储罐的罐壁至山体的距离最小可为 地上储罐组的防火堤实高应高于计算高度,防火堤高于堤内设计地坪不应小于,高于堤外设计地坪或消防车道路面(按较低者计)不应大于,地上卧式储罐的 防火堤应高于堤内设计地坪不小于 防火堤宜采用土筑防火堤,其堤顶宽度不应小于,不具备采用土筑防火堤条件的地区,可选用其他结构形式的防火堤 防火堤应能承受在计算高度范围内所容纳液体的静压力且不应泄露,防火堤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管道穿越防火堤处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在雨水沟(管)穿越防火堤处,应采取排水控制措施 防火堤每一个隔堤区域内均应设置对外人行台阶或坡道,相邻台阶或坡道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60m 立式储罐组内应按下列规定设置隔堤: 1 多品种的管组内下列储罐之间应设置隔堤; 1) 甲B、乙A类液体储罐与其他类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2) 水溶性可燃液体储罐与非水溶性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3) 相互接触能引起化学反应的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4) 助燃剂、强氧化剂及具有腐蚀性液体储罐与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2非沸液性甲B、乙、丙A类储罐组隔堤内的储罐数量,不应超过表的规定 3隔堤内沸液性液体储罐的数量不应多于2座 4非沸液性的丙B类液体储罐之间,可不设置隔堤 5隔堤应是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的实体墙,隔堤高度宜为 7易燃和可燃液体泵站 易燃和可燃液体泵站宜采用地上式,其建筑形式应根据输送介质的特点,运行工况及当地气象条件等综合考虑确定,可采用房间式(泵房)、棚式(泵棚)或露天式 易燃和可燃液体泵站的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泵房或泵棚的净空应满足设备安装、检修盒操作的要求,且不应低于 2泵房的门应向外开,且不应少于2个,其中一个应能满足泵房内最大设备的进出需要建筑面积小于100m2时可只设1个外开门 3泵房(间)的门、窗采光面积,不宜小于其建筑面积的15% 4泵棚或露天泵站的设备平台,应高于其周围地坪不少于 5与甲B、乙类液体泵房(间)相毗邻建设的变配电间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6腐蚀性介质泵站的地面、泵基础等其他可能接触到腐蚀性液体的部位,应采取腐蚀措施 7输送液化石油气等甲A类液体的泵站,应采用不发生火花地面 输送Ⅰ、Ⅱ级毒性液体的泵,宜独立设置泵站。
输送加热液体的泵,不应与输送闪点低于45℃液体的泵设在同一个房间内 输送液化烃等甲A类液体的泵,不应与输送其他易燃和可燃液体的泵设在同一个房间内 Ⅰ、Ⅱ级毒性液体的输送泵应采用屏蔽泵或磁力泵 易燃和可燃液体输送泵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输送有特殊要求的液体,应设专用泵和备用泵 2连续输送同一种液体的泵,当同时操作的泵不多于3台时,宜设1台备用泵,当同时操作的泵多于3台时,备用泵不宜多于2台 3经常操作但不连续运转的泵不宜单独设置备用泵,可与输送性质相近液体的泵互为备 用或共设一台备用泵 4不经常操作的泵,不宜设置备用油泵 泵的布置应满足操作、安装及检修的要求,并应排列有序 离心泵水平进口管需要变径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