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新华电脑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条例.doc
2页江西新华电脑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条例江西新华电脑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条例为了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而成长为社会的栋梁之材,根据《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条例》经研究决定颁布《江西新华电脑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条例》 ,以规范我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管理流程一、资助对象:具有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学生二、受助资格: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 城市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 农村户口学生、县镇非农户口学生6、 城市户口低保家庭三、审核材料:1、 报名缴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户口本第一和本人页) ;3、 低保户家庭提供保户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 技工学校学籍审核表;(学生交费后由学校统一制作)四、审核时间:1、国家助学金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 9 月开始受理申请,根据主管部门根据主管部门时间期限结束评审 (当年 10 月 31 日前评审完毕)2、符合条件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材料,并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材料由.班主任统一收集) ; 逾期不予办理。
若学生不能按时提交相关审核证明材料,后果自负五、发放管理:1、国家助学金由学校学生管理部下设助学金发放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和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并负责发放2、国家助学金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并在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之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以防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3、公示结束后,由学校每年 10 月 31 日前将正式确定的获取资助学生名单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送主管部门备案4、及时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国家助学金必须通过银行卡形式分学期及时发放,每学年 750 元:每学年 1500 元对于中途退学或者开除学生停止发放国家助学金,并通过《全国技工学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上报5、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学校不得将国家助学金直接抵扣作为学生的学费,不得以实物或提供服务的形式低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不得以学生在校表现不佳等为理由停放或缓发国家助学金6、本条例从 2009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如国家助学金发放金额或发放办法变动,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为准江西新华电脑技工学校二 00 九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