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工程.doc
7页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9年9月16日,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1.项目建设基本情况1.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名称: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工程项目性质:新建工程建设地点:路线起自共和县恰卜恰镇,与共和至茶卡公路互通立交相接,经河卡镇、温泉、花石峡镇、黑河乡、野牛沟乡、查拉坪、巴颜喀拉山、清水河镇、珍秦乡、歇武镇,终点止于玉树县结古镇新寨建设内容,本项目路线全长635.61km,包含路基、路面工程主线设特大桥1187/1座,大桥15251.32/52座,中桥3259.23/51座,小桥1351.53/60座,隧道16892/5座1.2建设过程及环境保护审批情况2010年8月,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9月26日,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以《关于国道214线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青环发〔2010〕669号)文件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批。
项目于2011年5月开工建设,2017年8月1日正式通车建设工期42个月1.3投资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投资115.0705亿元,环保投资为3.7475亿元,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3.26%1.4验收范围本次验收的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征地范围内主体工程、临时占地工程,以及受本工程影响范围2.工程变动情况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具体变化情况分析结果如下:(1)本项目环评阶段主线全长629.22km,实际验收阶段建设里程635.61km,线路主线长度增加了6.39km,占原线路总长的1.02%,未达到属于重大变动的30%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局部路段优化设计,未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故判定不属于重大变动2)线路横向位移超过200m的里程为66.96km,占原线路总长的10.6%,未达到属于重大变动的30%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局部路段调整,未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故判定不属于重大变动3)本项目线路主线长度增加了6.39km,特大桥发生变化主要是因为线路调整取直线路的长度增加及特大桥发生变化未导致出现新的生态敏感区或导致出现新的城市规划和建成区,故判定不属于重大变动4)本项目环评阶段线路穿越保护区里程264km,实际穿越278km,穿越里程增加14km,线路穿越保护区功能区以及保护区内主要工程内容及施工方案未发生变化。
线路长度增长主要原因为线路复核期间坐标精确度与图纸矢量化存在一定差异保护区线路建设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未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故判定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以上分析结果,本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故变化情况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3.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3.1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建设情况本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决定提出的对生态保护的各项措施和设施1)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区域生态特性,对项目占地采取工程防护与植被恢复相结合的方式,既满足了工程防护的需求,又使公路沿线生态得到治理与恢复,使公路与自然景观达到了一致工程防护修建设置菱形护坡、拱形护坡140644.83m2,挡墙218687.62 m2,高边坡工程防护82218 m2,排水沟170048.08m,其中草皮排水沟等生态排水沟9827m;植被恢复采取了回铺表土草皮、三维网植草、客土喷播、撒播草籽等方式,共计回铺表土草皮171.32hm2,三维网植草446.54hm2,客土喷播527.37hm2,撒播草籽368.9 hm22)本项目临时占地共计110处,其中取土场34处,砂砾料场20处,石料场23处,弃渣场17处,拌合站、营地等16处。
分别采取了以下方式进行生态恢复: 平地取土坑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了后清理平整,并播撒草种;坡面取土场采取了削缓取土坡面,平整压实后播撒草种;平地砂砾料场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了后清理平整,对可进行植被恢复的场地覆土种草;河滩砂砾料场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了平整压实,并疏通河道; 石料场取料结束后对石料场进行了清理,将多余石料进行了回填压实,削缓采石坡面及边坡,并对28处高边坡石料场采取挂网喷波植草;坑地弃渣场在弃渣结束后进行了平整压实,并覆土植草;对坡面弃渣场设置了拦挡工程,弃渣坡面进行了修整并分级开台,并撒播草种进行植被恢复;本项目拌合站、生产生活营地等共计38处与取料场合建,减少了临时占地面积拌合站等生产生活营地施工结束后拆除了临建设施,对硬化地面进行了破碎,破碎后的弃渣拉运至就近弃渣场填埋处理;场地进行了平整清理,并撒播草种进行植被恢复;本项目施工便道合计35.97km,施工结束后,清理便道铺设的料石土方,恢复原有的基础地面,并进行清理平整,撒播草种2)对于野生动物活动较多的K514~K580段,工程实际建设4座大桥,4座中桥,4座小桥,另外,建设单位在沿线新增动物通道21处,其中桥式通道11座、涵式通道10道。
建设单位对沿线保护区增加了明显的标志标牌共计18块,对动物通道增加了明显的标志标牌共计20块,并在保护区内路段设置了“注意野生动物、禁止鸣笛、禁止乱扔垃圾的”标识标牌3.2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为共和至玉树高速化公路的控制性工程,主要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均纳入改扩建工程建设实施3.3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1)环评及批复中要求按照“以新代老”原则对公路两侧历年遗留的各类料场和弃土弃渣场进行清理、平整和恢复建设单位对此做出了专项设计,共计对公路两侧86处老料坑进行了恢复工作2)环评及批复要求跨越河流的31座桥梁均修建了桥面径流收集管道和事故应急池为保障沿线水体及湿地不受影响,建设单位对环评及批复要求的31座桥梁修建了桥面径流收集管道和事故应急池3)建设单位委托专业单位编制了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于2019年8月23日在青海省环境应急中心备案,备案编号为:630000-2019-001-HT (4)环境风险应急资源中人力物资主要依托沿线各服务设施工作人员,共计152人;常备应急物资装备:常备洒水车5台,铲车、挖机2台;油毡、棉被储备600m2;沙子3000m3,平均分布于各涉水桥梁、湿地及冻土地带;公路管理所、隧道管理站、服务区储存专用灭火器、应急防化服、消防服、防化手套、防毒面罩等应急设施。
4.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情况4.1工况记录验收阶段车流量达到工程环评阶段预测的公路营运中期交通量的48%4.2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运行效果本项目生态保护工程措施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的决定要求,沿线生态治理及恢复情况较好,临时占地均采取了工程和植被相结合的恢复措施,野生动物保护工程设施落实到位,项目建成后未对野生动物正常生活造成影响本项目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运行效果较好4.3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运行效果本项目为共和至玉树高速化公路的控制性工程,主要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均纳入改扩建工程建设实施4.4其他环境保护设施设施运行效果本项目“以新代老”对沿线历年遗留的各类料场进行了恢复,共计恢复86处,“以新代老”措施落实效果较好;项目通车运行至今,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桥面径流事故应急池由各养护工区负责清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设置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其它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较好5.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相比较,未新增环境敏感区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的决定要求,对沿线生态环境影响仅限于公路永久占地范围内,并没有扩大其影响范围,且通过生态保护工程及措施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根据调查结果,工程建设对项目影响范围内的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生态敏感区、保护物种等的影响,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预测和要求根据监测结果,各声环境保护目标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各类标准限值6.后续建议及要求(1)针对三江源保护区,需根据环评报告提出要求,对保护区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进行跟踪监测;(2)对临时占地恢复加强管控,定期补植补种;(3)落实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适时采取声屏障等声环境保护措施;(4)加强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管护工作;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开展演练7.验收结论 共和至玉树公路(结古)工程的建设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本项目进行逐一对照核查,本项目无验收不合格的情形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8.验收人员信息验收人员详情见附表9.验收单位和时间 建设单位: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验收时间:2019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