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产权与改革的目标模式社会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评李惠斌新作兼与丁宁宁博士商.pdf
7页劳动产权与改革的目标模式: 社会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 — — 评李惠斌新作兼与丁宁宁博士商榷曹天予[摘 要] 本文通过对李惠斌的新作 《企业劳动产权概论》 中的劳动产权观点的转述和评论以及与丁宁宁关于劳动力产权的观点进行比较分析,指出劳动产权理论对于目前处于十字路口的中国经济改革的未来走向和执政党的意识形态选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键词] 劳动产权 马克思主义 社会民主主义 劳动价值论 剩余价值论李惠斌的新作 — — — 《企业劳动产权概论》(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版;以下简称李著) ,从基本经济制度的角度,对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作了认真的、 富有成果的探讨,值得学术界、 思想理论界和政府决策层的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关于劳动产权的讨论,近年来日趋热烈2004年7月在中央编译局召开的一次专题研讨会上,持不同观点的学者就此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和激烈的交锋,就是明证(参见会议文集 《劳动产权与中国模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版)李著的出版,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劳动产权思想的广泛传播同时,李著在劳动产权的理论基础、 实际应用和社会政治含义等方面所作的阐述,也使人们对劳动产权概念的理解更为具体、更为深入。
因此,可以预期,李著的出版,对于目前正处于十字路口的经济改革的未来走向,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要使预期变成现实,前提是有关各方认识一致但是,迄今为止,这种共识并不存在比如,在上面提到的那次研讨会上,丁宁宁博士从他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立场出发,对劳动产权的提法全面批判、 全盘否定会后,他又把自己的观点整理成文(《 “劳动(力)产权” 难以作为理论创新的出发点》,以下简称丁文) ,发表在会议文集中由于丁宁宁的立场和观点具有相当的代表性,而李著在某种意义上又可以看作是对丁文的(间接的)回答,在评论李著之前,先来看一看丁文的观点,应该说是恰当的一、 丁宁宁的观点丁宁宁看问题从大处着眼,值得学习特别是他在讨论劳动产权与改革的目标模式时,从如下四个基本点出发,理论上、 政治上堪称无懈可击:11 后发展国家的无产阶级政党,在完成了民主革命的任务并奠定了工业化基础后,其历史使命是创造出高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效率的经济体制见会议文集第277页,下引页码均引自该文集)21 只有认真总结计划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历史经验教训,才能明确今后前进的目标和路线同上)31 在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后,“决不能回避资本和劳动的矛盾。
在明确宣布保护资本利益(私人财产权)的同时,是否继续维护工人阶级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就成为中国共产党人是否背叛了自己信仰的试金石,也是考验中国共产党人是否有能力继续执政的试金石 ”(第278页)41 “理论上不争论” 的政策,尽管在改革初期—111—·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双月刊)2007年第2期的历史条件下,在实践上确实有道理,但却不利于清算当时的左的教条主义,也不利于抵制当前的新自由主义第276页)丁宁宁坚持理论的彻底性并提倡敢于争论的勇气,值得称道问题在于,丁文在反对劳动产权时提出的论点和论据,其理论出发点,只是生产力论、 历史发展单线阶段论等第二、 第三国际时代的教条,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对于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学说,丁文奉为圭臬,虽然语焉不详,并且主要表现为对他人的指责,但是却暴露出其理解上的失误,并对其当代适用性缺乏信心第268—270、275页)现在来看丁文反对劳动产权的主要论点和论据第一,丁文认为劳动产权只是一个披上马克思主义外衣的西方经济学的范畴(第278页) ,其理论基础是西方的人力资本理论,而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第265—268页)是否如此,下面再说。
丁文进而断言:“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来设计劳动者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的制度,本身就违反了马克思的理论原则 ” 根据何在?因为 “当剩余价值真的可以在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时,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就不存在了,人的异化也不存在了”(第275页)如果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能够通过劳动产权的制度安排实现这一目标,那不是很好吗?怎么就违反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原则了呢?可是,这就牵涉到丁文对马克思主义的如下深层理解:第二,丁文认为,实现社会主义、 消灭异化是十分遥远的事情,根本不是现在的任务首先,“马克思、 恩格斯从来没有说过 ‘不发达国家可以先于发达国家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 ”;而作为前者胜利的 “必不可少的条件” 的后者胜利却迄今没有任何迹象第270页)由于这一观点涉及到马克思主义史上的一场大论战,这里除了指出下述两点外,不拟深论:(1)如果不区分 “胜利”和 “最终胜利”,那就无法理解20世纪的世界革命史;(2)在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还没有彻底失败之前,盖棺论定似嫌过早其次,丁文强调,“在物质并未 ‘极大丰富’ 的条件下搞计划经济”,既不能 “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经济效率”,也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或 “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初级阶段中的 ‘各尽所能、 按劳分配’ ”(第269页)。
这里的 “极大丰富” 是个具有极大弹性的概念我国目前的物质比30年前、100年前肯定要丰富得多了,比马克思时代的英美等发达国家的物质也肯定要丰富得多了,但丁文显然不认为它已达到了 “极大丰富” 的地步那么当前美国的物质是否达到了 “极大丰富” 的地步了呢? 100年后的美国呢?丁文没有涉及这个问题,但生产力论、 阶段论的机械论观点却是跃然纸上同时,读者似乎也很难同意丁文上述论断中两个没有明说的设定:(1)在物质极大丰富的条件下,就可以不要市场只搞计划经济了;(2)不搞计划经济,或者说在市场条件下,就不可能创造出高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效率的经济体制、 实现社会主义或“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初级阶段中的 ‘各尽所能、 按劳分配’ ” 这两个设定实际上是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核心哈耶克等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对于第一个设定的彻底否定做出了决定性的贡献;而劳动产权学说则对第二个设定提出了严肃的挑战那么,我国当前正在建设的以邓小平提出的“发展生产力、 消灭剥削、 实现共同富裕” 为目标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是一种社会主义的实践呢?丁文认为是,但 “这个 ‘社会主义’,并非马克思、 恩格斯所说的 ‘共产主义初级阶段’,而是揭开了无产阶级革命序幕,完成了社会主义原始积累任务,走向 ‘现代市场经济’ 的 ‘初级阶段’ ” 。
第272页)对于这一 “初级阶段” 的社会历史经济内容,丁文紧接着就从 “历史唯物主义立场” 作了明确无误的阐述和澄清丁文问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到底有什么区别?” 回答是:首先,这是前资本主义国家无产阶级代替资产阶级完成民主革命的结果 “其次,这些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在工业化的原始积累过程中没有对外侵略和抢占殖民地” 第三,在政治上不搞西方议会民主,而是实行党的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至于经济上,“资本与劳动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国家对于资本(剥削劳动)的保护,“两者之间没有什么差别,只是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 第272页)也就是说,如果撇开导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诞生的 “史前史” 及其作为这一 “史前史” 遗迹的政治外壳,就基本经济制度而言,丁文理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上—211—·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双月刊)2007年第2期不过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而已也就是说,按照丁文的观点,社会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政党,只可能在实现工业化的原始积累方面有所作为原始积累一旦完成,其历史任务就只能是去发展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而不能对消灭剥削、 实现社会主义抱任何幻想。
丁文的这一观点,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在某些范围内、 某种程度上,甚至成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指导原则可是,这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吗?第三,丁文强调:“根据马克思的理论,首要的任务是维护劳动者作为人和公民的权利”(第275页) ,即维护劳动者的 “人身自由和(诸如劳动保护和周工作时间等)经济权益”(第274页)真的吗?那么无产阶级挣脱雇佣劳动奴隶枷锁的阶级解放的历史使命呢?从社会民主主义的立场出发,这一历史使命被丁文断然拒绝、 一笔勾销可是这样的社会民主主义符合马克思主义吗?丁文对社会民主主义推崇备至、 赞不绝口,单列一节、 详加申述,并郑重地向人们推荐:“社会民主党和费边社的实践告诉我们,避免阶级冲突的正确途径,是在不断壮大的资本面前坚决地捍卫公民的权利;而不是以劳动(力)产权的名分去分享剩余价值 ”(第274页)丁文反对劳动产权学说的根本原因,在于它向资本权益提出了分享剩余价值的正面挑战丁文告诉我们:“社会民主党和费边社并没有向资本权益提出正面挑战,但他们捍卫劳动者(公民)权利的努力却获得了很大成功 ”(第274页)什么样的成功?“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西方雇员的人身自由和经济权益,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保护。
”(第274页)简而言之,丁文的改革目标,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而是资本主义的福利国家或社会民主主义;可是劳动产权学说却力求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做出制度安排,消灭资本剥削,实现社会主义;这在丁文看来,不符合(实际上是生产力论的)“马克思的理论原则”,纯属幻想,因而断然拒绝、 坚决反对现在来看以李著为代表的劳动产权论者对丁文观点的回答二、 劳动产权论的理论基础什么是劳动产权?李著的回答是:“劳动者对于自己(通过劳动)创造的财富拥有财产权”,即有权参与剩余或资本增量产权的分配李著:第5页)李著特别明确地把上述洛克的劳动产权思想与斯密的劳动力产权思想,即劳动者仅对其劳动能力(体力和技巧) ,而不是对其劳动创造出来的财富,拥有排他性的可以出卖和交换的产权,区分了开来李著:第8、36—37页)这个区别在理论上极其重要如果劳动者只对其劳动能力拥有产权,那么在等价交换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用其劳动能力所能换得的,只能是其劳动能力的价值,即生产和再生产这种能力所需要的价值或工资;而劳动力的使用所创造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部分或剩余价值,就只能归购买劳动力、 提供劳动条件使劳动力的使用成为可能并实际上使创造价值的劳动过程得以运行的资本所有。
显然,这样的劳动力产权观是所有制决定(分配)论的理论基础,而且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种流行的、 传统的解读沿着这条思路,无产阶级作为劳动者的阶级解放,只能通过剥夺资本家使自己直接(不通过资本家)拥有劳动条件来实现在现代大生产的条件下,劳动者拥有劳动条件,不可能采取个人所有的形式,而只能采用社会所有(集体所有或国有)的形式可是,问题在于,即使劳动条件归社会所有,即使劳动者作为(社会一员而有权成为)所有者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这是特例)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坚持上述劳动力产权观,意味着劳动者作为劳动者仍然会受到资本(劳动条件)的剥削;而当劳动者作为所有者的权益得不到切实的保障时(这是通例) ,那么由于这种剥削的存在,即使在国有制的形式下,也将使无产阶级阶级解放的伟大理想大体落空因此,无产阶级阶级解放的唯一出路,只能是否定市场经济、 否定价值和价值规律,实行彻底的计划经济当然,也可以把劳动力产权理解为,只有劳动能力的运用或活劳动才是创造价值和财富的唯一源泉按照这一理解,只有提供活劳动的劳动者,才有权获得劳动创造的、 扣去所有损耗的全部剩余,而资本在补偿其损耗后所取得的任何—311—前沿问题研究:劳动产权理论劳动产权与改革的目标模式:社会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剩余,只能被看作是非法的盗窃或不公正的剥削,没有任何经济上或道义上的依据。
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另一种流行的、 传统的解读沿着这条思路,劳动条件对价值创造的作用被全盘否定在实践上,这意味着对市场经济的彻底否定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如果投资不能获利,谁会去投资呢?可是,没有投资,没有劳动条件的投入,扩大再生产甚至简单再生产都是不可想像的事因此,要使经济运行发展,唯一的出路是实行计划经济对劳动力产权观的上述两种解读,是国际国内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者和传统左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