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唐江山燃气热电厂安全管理制度.doc
45页1AFUS版次编写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改原因状态大唐江山燃气热电厂 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号:JSRD-TAJL-AQZD-0003国家甲级(证书号:981048)电力甲级(证书号: 016 ) 广东天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GUANGDONG TIAN AN PROJECT MANAGEMENT COMPANY LTD.大唐江山燃气热电厂项目监理部版权所有 共34页目 录1、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2、安全检查制度 23、安全档案和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34、安全例会制度 65、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66、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77、高处及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38、施工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69、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810、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2111、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2512、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613、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3014、工器具检验制度 3015、员工健康体检制度 3116、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3217、施工现场定置化管理规定 3311、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为了落实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大唐江山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基建管理制度汇编》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求及“以人为本,安全教育培训在前”搞好安全工作的思路,特编制大唐江山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要求所有参加本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的人员进行全员性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1、对以上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各级领导在内)要进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教育2、对施工人员(工人)除进行法规、方针教育外,主要是进行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安全知识及防护意识的培训3、对新入厂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民工、代训工、实习和参加劳动的学生以及聘用的其他人员等)均应进行不少于40个课(约30小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4、上述教育内容要在每年初开工前进行一次,并经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5、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5.1、 工程项目部级:学习国家、地方、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制度、标准;本企业安全工作特点;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安全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5.2、施工队、专业公司:本工程施工特点及状况;工程专业安全技术要求;专业工作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5.3、班组级:工种安全施工特点、状况;施工范围所使用工、机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领;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防护要求、文明施工要求5.4、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爆压、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和架子工(体检)、内燃机车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部门培训并取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5、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械(机具),以及职工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操作方法、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5.6、对因违章及事故责任而下岗的职工,复工前应组织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竞争上岗5.7、安全教育,培训必须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如:人工呼吸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5.8、施工企业(含电厂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室,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强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5.9、各单位均应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和成绩名单2、安全检查制度为了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人的安全行为,依据国家电力公司国电电源[2002]49号关于《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电建[1995]671号文《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大唐江山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建设中安全检查制度如下:1、组织形式及运作方法:每月20日由项目安委会负责组织,各施工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和专职安监负责人参加的一次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将检查情况以“安全通报”的形式上报云浮电厂安委会,主送到各施工单位。
在每月底的安全专题例会上,要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发展趋势和隐患、确定下月工作重点对会议内容、安全检查情况以“安全简报”的形式发至各有关领导、部门和各施工单位,组织学习和搞好宣传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具体按照《安全管理违章情况检查评分表》进行检查2.2.1、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例入每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是否落实各级人员安全施工责任制2.2.2、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安监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安全管理能效;查安全网络组织的建立及活动情况2.2.3、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查文明施工和消防设施配备情况2.2.4、查事故处理3、检查标准:(由监理部负责)3.1、具体检查评分用检查表格式及要求,按照广东天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全检查记录评分表》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执行3.2、强化日常性安全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监人员每天要到各施工作业面进行监察,监理部进行监督3.3、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检查。
4、隐患处理:(由各施工单位与监理部负责)4.1、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由监理部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上报业主单位,主送隐患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反馈,整改单由安监负责人填写、第一安全责任人签名上报监理部(一式三份备查)4.2、对重大隐患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性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4.3、“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由隐患单位领导接收签署意见并组织整改4.4、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向监理部和业主单位写出书面报告,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上报监理部、业主单位(一式三份)备案业主和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登记、整改、检查、消案管理台帐5、施工单位的检查:5.1、每月组织两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由安监科将每次检查情况及整改结果上报监理部,但不得两次合并或与月度总结合并5.2、由施工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组织5.3、参加人员:工程、安监、施工主要负责人5.4、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至少两个小时,有针对性的学习安规)5.5、检查主要内容:5.5.1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落实情况5.5.2各类台帐、表、卡、册是否健全5.5.3安全管理制度或措施的编制5.5.4施工现场各作业面事故隐患等3、安全档案和事故统计报告制度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人身事故统计范围的要求,为加强大唐江山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中的事故统计报告,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档案:(对以下内容每年初审查一次)1.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1.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1.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1.4、安全施工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取证情况1.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30人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1.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名牌及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品、用具的配备1.7、第一安全责任人和安全主管人的培训资质证书(包括安全主管的从业经历)1.8、各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包括台、帐、卡、册)1.9、对从业的工人的身体检查合格方能录用,(如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恐高症)不得录用1.10、不满16周岁的(童工)人不得招工录用 2、事故统计报告人身事故统计范围:2.1、用“电建A表”统计报告的:2.1.1本企业职工和分包单位职工伤亡事故以及由本企业负主要责任造成部分非本企业人员的伤亡事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企业或工程项目人身伤亡事故:⑴由企业直接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急性中毒造成的伤亡)。
⑵职工在施工区域内与施工有关的工作所发生的人身伤亡⑶借调外单位职工到本企业工作发生的人身伤亡⑷职工或雇用外单位人员利用业余时间,采取承形式,完成本企业临时任务所发生的人身伤亡⑸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及扑救火灾过程中造成本企业职工的人身伤亡⑹职工乘坐企业交通工具在外执行任务,参加集体活动或乘坐本企业通勤车辆上下班途中发生由本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⑺工程项目分包给其他不具备资质企业施工,构成承、发包关系的分包单位职工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⑻两个及以上企业在同一施工区域从事施工活动,发生由本企业负主要责任的本企业或非本企业人员的人身伤亡2.1.2非本企业人员伤亡事故,并计入“伤亡人数总计”和“伤亡合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非企业人员伤亡事故:⑴本企业以外的人员,包括代训工、实习生、民工(含水电、送电工程施工现场就近临时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某项工作结束后即适退的人员);参加本企业劳动的学生、现役军人;到企业进行参观、检查工作或进行其他公务的人员;劳改、劳教中的人员;外来救护人员以及由于事故造成伤亡的居民、行人等发生的人身伤亡⑵企业外来人员以个人名义承包企业工程项目发生的人身伤亡⑶因企业发生火灾事故在扑救火灾过程中造成的非本企业人员的伤亡。
⑷非本企业人员乘坐企业交通工具因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2.1.3表中的平均人数应包括:属本企业职工管理的人数;分包单位职工人数;分包企业承包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和本企业多种经营企业参加施工的人数,其三项合计人数2.2、用“电建安C表”统计报告的:(电建安C表附后)2.2.1工程建设项目各施工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的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2.2.2项目法人自营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2.2.3项目法人、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在管理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2.2.4表中的工程施工平均总人数应包括现场所有单位人员的总和2.3、人身事故报告程序:2.3.1记录事故:⑴是职工受到轻伤,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二)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文件,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三)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未遂事故并在1小时内用及时按管理关系由班长向工地报告⑵轻伤及轻伤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伤亡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应及时治疗,并在2小时内用及时按管理关系由工地向施工单位项目部报告⑶重伤及重伤事故:重伤事故是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管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