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民航组织新版飞行计划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程序指导.pdf
38页国际民航组织 新版飞行计划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程序 指导材料 国际民航组织 新版飞行计划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程序 指导材料 (第二版) 民航局空管局 民航局空管局 2012 年 10 月 国际民航组织新版飞行计划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程序指导材料(第二版) 1 / 38 前前 言言 按照国际民航组织(ICAO)有关要求,为满足具有先进能力航空器的 需要和空中交通管理自动化系统的发展需要,自 2012 年 11 月 15 日起,全 球将统一执行新版飞行计划格式标准和空中交通服务电报程序新版飞行 计划标准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电报程序是对 ICAO 《航行服务程序-空中交通 管理》 (PANS-ATM,Doc4444 号文件)第十五版的第一次修订 本指导材料依据 ICAO 对《航行服务程序-空中交通管理》第十五版第 一次修订的相关内容和《ICAO 亚太办事处执行新版飞行计划格式标准指导 材料》编制;对飞行计划标准格式涉及到修订和调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说 明和例举,对易于产生困惑和疑问的重点部分进行了解释 各相关单位可以依据本材料并结合 ICAO 相关文件和指导材料,以及 《民用航空飞行动态固定电报格式》 (MH/T4007-2012)开展人员培训工作。
华北、华东、西南地区空管局,民航数据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等 单位为本材料的编制工作提供了大力支持,谨此致谢 国际民航组织新版飞行计划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程序指导材料(第二版) 2 / 38 第二版修订说明 第二版修订说明 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地区办事处 2012 年 9 月 27 日正式发布了第 5 版 《亚 太地区执行新版飞行计划指导材料》 (PFL Guidance Material Version 5) ,10 月 10 日,民航局发布了第二次修订版《民用航空飞行动态固定电报格式》 (MH/T4007-2012) 10 月 18 日,我国进入执行新版飞行计划标准格式和 空中交通服务电报程序“过渡期” 结合我国“过渡期”以来实际运行过程 中各单位反映的情况和建议,参照亚太地区《指导材料(V5) 》 ,依据 《MH/T4007-2012》 ,对本指导材料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通用数据中关于“位置及航路数据”的填写说明; ——编组 10 数据项 A 中,关于各字符的填写要求,以及“全球导航卫 星系统(G) ”的填写注释; ——编组 14 数据项 A 中,关于“边界点”的填写描述; ——编组 15 数据项 C 中,关于“C4”项的填写描述; ——编组 18 中,关于“STS” 、 “DEP” 、 “PER”和“RMK”项的填写 说明; ——3.2 中 DOF 的使用原则与方法; ——4.3.2 中 DLA 电报举例说明; ——对其他内容的部分用词进行了调整; ——对附录 5 新旧格式转换规则中存在的差错予以了更正。
国际民航组织新版飞行计划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程序指导材料(第二版) 3 / 38 目 录 目 录 1. 空中交通服务通用数据的填写说明 4 2. 飞行计划表编组内容的填写说明 4 3. 重要电报及相关编组项的使用原则 19 4. 相关动态电报的使用方法 22 5. 我国执行新版电报格式相关工作计划说明 26 6. 附录 27 国际民航组织新版飞行计划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程序指导材料(第二版) 4 / 38 1.空中交通服务通用数据的填写说明 1.1 时间数据 1.空中交通服务通用数据的填写说明 1.1 时间数据 空中交通服务电报应使用世界协调时(UTC) ,精确到分应用连续四位数字表示前二位表示 小时,后二位表示分 示例:0830 表示世界协调时 08:30 1.2 位置及航路数据 1.2 位置及航路数据 使用重要点定位,应用 2~5 个字符代表某一重要点的编码代号,后随 6 位数字前 3 位数字表 示相对该点的磁方位度数,后 3 位表示距离该点的海里数。
为使所要求的位数正确,必要时在数据 前加“0”以补足位数 示例:距全向信标台“VYK”40 海里、磁方位 180 度的一点以 “VYK180040”表示 2.飞行计划表编组内容的填写说明 2.飞行计划表编组内容的填写说明 2.1 编组的标准形式编组号及其所对应的数据类型如下: 编组号 数 据 类 型 编组号数 据 类 型 3 电报类别、编号和参考数据 15 航路 5 紧急情况说明 16 目的地机场和预计总飞行时间,目的地备降机场 7 航空器识别标志和 SSR 模式及编码17 落地机场和时间 8 飞行规则及种类 18 其他情报 9 航空器数目、机型和尾流等级 19 补充情报 10 机载设备与能力 20 搜寻和救援告警情报 13 起飞机场和时间 21 无线电失效情报 14 预计飞越边界数据 22 修订 2.2 编组 7 — 航空器识别标志和 SSR 模式及编码2.2 编组 7 — 航空器识别标志和 SSR 模式及编码 格式: —— A A / / 数据项 A 数据项 A — 航空器识别标志不应多于 7 个字符,不包含连字符或符号的字母或数字 当国内航空公司执行国内段航班,任务性质为补班时,航空器识别标志最后 1 个字符应用 1 个 英文字母对应替代,表示如下: 航空器识别标志包括以下两类: a)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分配给航空器运营人的三字代号后随飞行任务的编号作为航空器识别标志。
示例:KLM511、CCA1501、CES510W(CES5103 的补班) 、CSN303Z(CSN3030 的补班) 0—Z 1—Y 2—X 3—W 4—V 5—U 6—T 7—S 8—R 9—Q B C B C 国际民航组织新版飞行计划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程序指导材料(第二版) 5 / 38 b) 航空器国籍、共同标志和注册标志(例如:B2332、ELAKO、4QBCD、N2567GA) ; 1)当航空器用无线联络时,将以此识别标志作为唯一的呼号(如:CGAJS) ,或在前面加上航空 器运营人的国际民航组织无线发电代号(如:BLIZZARD CGAJS、NIGERA213、JESTER25) ; 2)航空器未装有无线电设备 注释 1:国籍、共用标志和注册标志所使用的标准载附件 7 第 2 章 注释 2:无线呼号的使用规定载于附件 10 卷 II 第 5 章国际民航组织代号和航空器经营人的 代号载于 Doc 8585 号文件——《航空器经营人、航空当局和服务部门的代号》 数据项 B 数据项 B — SSR 模式用字母 A 表示“数据项 C”的 SSR 模式 数据项 C 数据项 C — SSR 编码。
用四位数字表示由空中交通服务部门指定给航空器的 SSR 编码 示例 : A4021、 A6105 注: 当 SSR 编码情报未知、对接收单位无意义、在不使用二次监视雷达的区域内飞行时, 此编组只含有“A”项 示例 1: —HDA901 示例 2: —CES510H 示例 3: —BAW039/A3031 2.3 编组 8 — 飞行规则及种类 2.3 编组 8 — 飞行规则及种类 格式: — 数据项A 数据项A — 飞行规则用一个字母表示如下: I 表示整个飞行准备按照仪表飞行规则运行 V 表示整个飞行准备按照目视飞行规则运行 Y 表示飞行先按照仪表飞行规则运行,后随对飞行规则的一个或多个相应修改 Z 表示飞行先按照目视飞行规则运行,后随对飞行规则的一个或多个相应修改 如果使用字母 Y 或 Z 时,计划改变飞行规则的各个航路点应按编组 15 的要求填写 数据项B数据项B — 飞行种类用一个字母表示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当局要求的飞行种类: G 表示通用航空飞行 M 表示军用飞行 N 表示非定期的航空运输飞行 S 表示定期航班 X 表示除上述之外的其他飞行种类 注:如有需要,具体任务性质可在编组 18“STS/”后说明飞行状况,或如果需要表示要求 ATS 特别 处理的其他原因,则在编组 18“RMK/”之后说明原因。
示例 1: —VG 示例 2: —IS A A B B 国际民航组织新版飞行计划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程序指导材料(第二版) 6 / 38 2.4 编组 10 — 机载设备与能力 2.4 编组 10 — 机载设备与能力 格式: — A / BA / B 本文中没有描述的任何数字字符作为保留字符机载设备与能力由以下元素组成: a.在飞机上存在的相关可用设备 b.与机组成员资格能力相符的设备和能力 c.经过有关当局授权使用的 数据项 A数据项 A — 无线电通信、导航及进近助航设备与能力应填入如下一个字母表示: N 航空器未载有无线电通信、导航、进近设备或此类设备不工作 S 航空器载有标准的通信、导航、进近设备并可工作(注释 1) 填入“N”或“S”,和(或)下列一个或多个字符(建议按英文字母先后排列) ,表示可以工作的通信/ 导航/进近设备与能力: A GBAS 着陆系统 J7 管制员驾驶员数据链通信、FANS 1/A、卫星 通信(铱星) B LPV (星基增强系统的垂直引导进近 程序) K 微波着陆系统 C 罗兰 C L 仪表着陆系统 D 测距仪 M1 空中交通管制无线、卫星通信(国际海 事卫星组织) E1 飞行管理计算机、 航路点位置报告、 航空器通信寻址与报告系统 M2 空中交通管制无线(多功能运输卫星) E2 数据链飞行情报服务、航空器通信 寻址与报告系统 M3 空中交通管制无线(铱星) E3 起飞前放行、航空器通信寻址与报 告系统 O 全向信标台 F 自动定向仪 P1-P9保留给所需通信性能 G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注释 2) R 获得 PBN 批准(注释 4) H 高频、无线 T 塔康 I 惯性导航 U 特高频无线 J1 管制员驾驶员数据链通信、航空电 信网、 甚高频数据链模式 2 (注释 3) V 甚高频无线 J2 管制员驾驶员数据链通信、FANS 1/A、高频数据链 W 获得缩小垂直间隔批准 J3 管制员驾驶员数据链通信、FANS 1/A、甚高频数据链模式 4 X 获得最低导航性能规范批准 J4 管制员驾驶员数据链通信、FANS 1/A、甚高频数据链模式 2 Y 有 8.33 千赫频道间距能力的甚高频 J5 管制员驾驶员数据链通信、FANS 1/A、 卫星通信 (国际海事卫星组织) Z 携带的其他设备或能力(注释 5) J6 管制员驾驶员数据链通信 FANS 1/A、卫星通信(多功能运输卫星) 国际民航组织新版飞行计划格式和空中交通服务程序指导材料(第二版) 7 / 38 注释 1:如果使用字母“S” ,除非有关的空中交通服务当局规定了其他设备的组合,否则甚高频 无线,全向信标接收机和仪表着陆系统都应视为标准设备。
注释 2:如果使用字母“G” ,若有任何 GNSS 外部增强的类型,应在编组 18 中 NAV/代码之后注明, 其间用空格隔开 注释 3:对于数据链服务、空中交通管制放行和情报/空中交通管制通信管理/空中交通管制麦克 风检查,见航空无线电技术委员会/欧洲民航设备组织对航空电信网基线 1 的互用性要求 标准(航空电信网基线 1 互用性标准-DO-280B/ED-110B) 注释 4:如果使用字母“R” ,应在编组 18 中 PNB/代码之后填入能够满足基于性能的导航水平有 关对特定为航段、航路/或区域适用基于性能导航的指导材料载于《基于性能导航手册》 (Doc 9613 号文件) 注释 5:如果在编组 10A 中 有 W 项,则编组 18 中不能有 STS/NONRVSM,且如果在编组 18 中有 STS/NONRVSM,则编组 10A 项中不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