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验检测服务设备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案_参考.docx
42页泓域/检验检测服务设备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案检验检测服务设备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案目录一、 组织踏勘现场与投标预备会 2二、 招标文件编制与发放 3三、 招标投标管理的基本原则 9四、 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依据 10五、 国内工程咨询服务招标的特别规定 13六、 国际工程咨询服务投标 18七、 产业环境分析 26八、 行业竞争格局 26九、 必要性分析 28十、 项目基本情况 28十一、 项目进度计划 31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 32十二、 经济效益及财务分析 33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33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35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6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38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41一、 组织踏勘现场与投标预备会(一)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是指招标人组织潜在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场地和周围环境等客观条件进行的现场勘察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但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到现场调查,可进一步了解招标人的意图和现场周围的环境情况,以获取有用的信息并据此作出是否投标,确定投标策略和投标报价招标人应主动向潜在投标人介绍所有施工现场的有关情况。
潜在投标人对影响工程施工的现场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包括经济、地理、地质、气候、法律环境等情况,对工程项目一般应至少了解下列内容:(1)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2)施工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管线设置情况;(3)施工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4)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等;(5)现场的环境,如交通、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等;(6)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如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使用的工棚,堆放材料的库房以及上述设施用地等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潜在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如有疑问,应在招标人答疑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以便于得到招标人的解答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现的问题,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答复,也可以在投标预备会上解答二)投标预备会是否组织投标预备会,何时组织投标预备会,由招标人依据项目特点及招标进程自主决定如果组织投标预备会,考虑到投标预备会后需要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组织投标预备会的时间一般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进行,并且应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召开,目的在于解答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在踏勘现场中提出的问题,包括书面的和在投标预备会上口头提出的问题。
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标人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包括会上口头提出的询问和解答),以书面形式将所有问题及解答内容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放,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 招标文件编制与发放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的,向其提供编写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并说明招标项目情况、招标投标规则和程序等内容的书面文件一般情况下,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前,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编制原则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原则和要求:(1)招标文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避免出现招标文件发售、澄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递交时限少于法定时限等情况2)招标文件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3)招标文件必须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情况,特别是工程项目的审批、资金来源和落实等情况,都要确保真实和可靠4)招标文件内容应当完整,文字应当严谨、规范,避免出现文件前后不一致、条款存在歧义或者重大漏洞等现象,损害招投标当事人的利益例如,招标文件介绍的工程情况和提出的要求,必须与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相一致;招标文件要能清楚地反映工程的规模、性质、商务和技术要求等内容,设计图纸应与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相一致,使招标文件系统、完整、准确。
5)招标文件应当针对招标项目技术、经济特点和实际需求编制,拟订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评标办法要保证充分竞争及科学择优,合同条款要考虑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风险的合理分担、招标人对项目风险的管理能力和意愿等因素二)招标文件内容主要内容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合同主要条款;(4)投标文件格式;(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6)技术条款;(7)设计图纸;(8)评标标准和方法;(9)投标辅助材料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技术指标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标段划分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标段或工期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三)招标文件发放发放形式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招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出售方式发布书面招标文件。
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发放时限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文件收费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五)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三、 招标投标管理的基本原则公开原则即“信息透明”,就是要求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具有高的透明度,招标程序、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标标准、评标结果、中标结果等信息都要公开,使每一个投标人及时获得有关信息,从而平等地参与投标竞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将招标投标活动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中,也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提供了基础条件公平原则即“机会均等”,就是要求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不歧视或者排斥任何一个投标人公正原则即“程序规范、标准统一”,就是要求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按照事先公布的标准公正地选择中标人诚实信用原则即“诚信原则”,就是要求招标投标当事人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维持招标投标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四、 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依据1999年8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了修正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一)《招标投标法》立法目的招标投标立法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市场平等竞争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这个根本目的出发,《招标投标法》的直接立法目的主要包括: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投资资金有效使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适用对象《招标投标法》的适用对象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其中,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招标投标法》既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各个环节的活动进行了规范,也是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招标投标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也就是说,凡是在中国境内进行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论招标主体的性质、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性质如何,无论是否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都要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立法目的《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招投标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招投标领域还存在着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评标行为不公正、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从根本上破坏招投标制度的竞争择优功能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招投标市场健康规范发展,根据《招标投标法》,制订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主要内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共七章,八十四条,主要从五个方面做了规定1)细化标准细化了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列举了近八十种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为有效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提供了明确依据2)严格程序规定了资格预审程序、两阶段招标程序、评标程序,以及投诉处理程序,有利于从源头上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