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pdf
44页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0 号文批准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的债券型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 基金份额结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基础份额及分级份额基础份额是基金组合份额,简称“嘉实多利基金份额” ,分为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分级份额包括两类,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嘉实多利优先份额” )和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嘉实多利进取份额” ) 。
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8∶2 的比例不变 5、 分级份额合并运作、分别上市交易: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6、 在基金募集阶段,本基金在场内和场外同时募集嘉实多利基金份额该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160718,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简称为:嘉实多利 7、 基金募集期限:本基金自 2011 年 2 月 24 日起至 2011 年 3 月 17 日止,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8、 基金募集规模:本基金最低募集份额为 2 亿份基金份额,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目标不超过 50 亿元 (不包括募集期孳生的利息) ,其中首次募集场内份额对应的基金规模目标不超过 15 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具体规模控制措施详见“一、募集规模上限及规模控制措施” 9、 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10、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基金份额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投资人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场外认购通过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直销机构和场外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不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场内认购通过场内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11、 场外代销机构是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直销机构是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对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基金合同生效后,场内认购所得的全部嘉实多利基金份额将按 8∶2 的基金份额配比分拆为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但本基金不对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单独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实现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的转换 12、 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场外代销机构柜台系统进行认购(称为“场外认购”) ,投资者需 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TA 系统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TA 基金账户”) 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中国结算 TA 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深圳证券账户申请注册中国结算 TA 基金账户,再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尚无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直接申请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中国结算 TA 基金账户已有基金管理人直销交易账户的投资者也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直接使用直销交易账户办理场外认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销售系统进行认购(称为“场内认购”) ,投资者需使用深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场内认购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场内认购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13、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嘉实基金网上直销首次场外认购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 元(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认购费) ,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在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 1,000 份,超过 1,000 份的须是 1,000 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超过 99,999,00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份额不设限制 认购申请一经受理,投资者不可撤销 如发生末日比例确认,认购申请确认不受最低认购数量的限制 14、 销售网点 (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 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
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5、 本公告仅对“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客户欲了解“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1 年 2 月 19 日《上海证券报》和 2011 年 2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等媒体上的《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以及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16、 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热线 400-600-8800 咨询购买事宜 17、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9、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作为债券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型基金,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嘉实多利优先份额和嘉实多利进取份额,通过场内的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按照 8∶2 的基金份额配比分拆而来,依照基金合同约定,具有与嘉实多利基金份额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嘉实多利优先份额风险较低、预期收益较稳定,嘉实多利进取份额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相对较高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20、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的债券型基金 3、基金简称和代码 基金简称:嘉实多利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嘉实多利 基金代码:160718 4、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的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5、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6、募集规模上限及规模控制措施 (1)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目标不超过 50 亿元 (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其中首次募集场内份额对应的基金规模目标不超过 15 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规模不受上述募集规模上限的限制 (2)本基金在正常认购日内不停止销售 (3)控制场内份额的募集措施 ① 募集期内,若累计的有效场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场内认购份额不超过本基金首次募集场内份额募集目标 15 亿份(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则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场内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② 当日认购结束后,若累计的有效场内认购申请超过 15 亿份(不包括募集期利息)的募集份额目标, 则基金管理人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场内募集, 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场内认购;基金管理人将对募集期内最后一个场内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场内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例确认”的原则分别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结束后退还投资者。
(4)控制总份额的募集措施 ① 募集期内,若累计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认购金额不超过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目标 50 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并且场内认购份额不超过本基金首次募集场内份额募集目标 15 亿份(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则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场外(或场内)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② 募集期内,若累计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认购金额不超过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目标 50 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但累计的有效场内认购申请超过 15 亿份(不包括募集期利息)的募集份额目标,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场外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场内的有效认购申请,按照上述“ (3)控制场内份额的募集措施”实行“末日比例配售” ③ 募集期内,若累计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认购金额超过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目标 50 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若累计的有效场内认购申请不超过 15 亿份(不包括募集期利息)的募集份额目标,基金管理人将对募集期内最后一个场外和场内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场外和场内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分别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结束后退还投资者。
④ 募集期内,若累计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认购金额超过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目标 50 亿元(不包括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