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益性公墓建设-关于建设--县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有关情况的汇报.doc
3页公益性公墓建设-关于建设**县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有关情况的汇报__县民政局 关于建设__县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有关情况的汇报一、重要意义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的建设将充分解决长期以来农村遗体安葬和骨灰处置的问题,并革除农村殡葬陋习,杜绝乱埋乱葬行为,有效改善滥占土地、破坏资、污染环境的现状,对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二、 研究制定情况按照县委主要领导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我局于5月7日草拟了《__县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住建、国土、林业、财政、发改、环保、水务、宗教等部门的意见后,对该方案进行了充实完善,并形成定稿随后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按照分管领导的安排,结合县委督查室交办的通知要求,于5月14日,将该方案上报县政府和县深改办三、重点内容该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四部分一、总体要求包括基本原则:1.以统筹兼顾、服务大局,2.科学规划、合力布局,3.依法行政、规范管理,4.以民为本、为民服务,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开发和保护相结合和主要目标:从20__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规划建设公益性生态公墓或集中安葬区,力争到2028年底实现公益性公墓覆盖所有乡镇、行政村。
二、主要措施以合理规划选址,严格建设标准,规范审批程序,加强资金保障,科学运行管理为主要措施1、 规划选址将以就近、方便群众为前提,有条件的乡镇可以乡镇为单位建设1个公益性公墓;在人口较为集中、交通便利、用地紧张的乡镇,倡导相邻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规划联建一个公墓区或集中安葬区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集中安葬区;山区居住比较分散,且人口较多的自然村也可建设一个集中安葬区公墓或集中安葬区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2、 建设标准公墓内埋葬骨灰的,单穴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双穴墓不得超过1.5平方米;公墓内埋葬遗体的,单穴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双穴墓不得超过8平方米自然村集中安葬区占地总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5亩,行政村的集中安葬区占地总面积不低于30亩,以乡镇为单位设置的公益性公墓,墓地占地面积不低于50亩同时合理设置休息、祭祀、消防等公共设施3、 审批程序将按照村民一事一议、集体协商的原则,确定建设地点和面积后,需提交村委会申请报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意见,土(林)地权属及使用审批意见,公墓建设规划方案农村集中安葬区建设根据规划,由自然村或村委会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民政局备案;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县民政局,民政局协同发改、住建、环保、林业、国土、宗教等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通过审批后的农村公益性公墓报市民政局备案4、 资金保障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资金由乡镇和村委会负责筹集充分发动群众投工投劳,也可通过村民“一事一议”办法解决县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补助公墓建设可以接受社会及个人捐助,但不得以经营为目的进行投资和承包经营5、 运行管理农村集中安葬区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建设与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公益性公墓或集中安葬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审批和监督建设墓穴的材料及人工劳务费和维护费用可适当向丧属收取,具体标准由公墓管理单位与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协商确定,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物价部门给予协调和指导三、 实施步骤通过广泛宣传、制定方案、实施试点、全面建成“四步走”的方法,20__年6月1日—6月30日,广泛宣传殡葬改革和推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重大意义,引导村民广泛支持,积极参与;20__年7月1日—7月31日,各乡镇制定切实可行的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20__年8月1日—11月30日,各乡镇选择条件较好的村进行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20__年11月底之前,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个公益性公墓20__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各乡镇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于2028年年末,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行政村全覆盖。
四、 保障措施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四个方面,保障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全面建设第 3 页 共 3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