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井下防尘要求.docx
3页煤矿综合防尘基本要求表2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要求粉尘种类游离SiO2含量(衿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i)总粉尘呼吸性粉尘煤尘<1042.5矽尘10<-<5010.750<一<800.70.3>800.50.2水泥尘<1041.5第三十六条粉尘监测采用定点或者个体方法进行,推广实时监测系统粉尘监测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总粉尘浓度,煤矿井下每月测定2次或者采用实时监测,地面及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或者采用实时监测;(二)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三)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监测1次;(四)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第三十七条煤矿应当使用粉尘采样器、直读式粉尘浓度测定仪等仪器设备进行粉尘浓度的测定井工煤矿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侧应当设置粉尘浓度传感器,并接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第三十八条井工煤矿必须建立防尘洒水系统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且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50%防尘管路应当敷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静压供水管路管径应当满足矿井防尘用水量的要求,强度应当满足静压水压力的要求。
防尘用水水质悬浮物的含量不得超过3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当在6〜9范围内,水的碳酸盐硬度不超过3mmol/L使用降尘剂时,降尘剂应当无毒、无腐蚀、不污染环境第三十九条井工煤矿掘进井巷和碉室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冲洗井壁巷帮,爆破过程中采用高压喷雾(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或者压气喷雾降尘、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第四十条井工煤矿在煤、岩层中钻孔,应当采取湿式作业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或者软煤层中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以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除尘器捕尘、除尘,除尘器的呼吸性粉尘除尘效率不得低于90%第四十一条井工煤矿炮采工作面应当采取湿式钻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当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当采用高压喷雾(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或者压气喷雾降尘,出煤时应当洒水降尘第四十二条井工煤矿采煤机作业时,必须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压力不得低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4MPa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8MPa否则采煤机必须停机液压支架必须安装自动喷雾降尘装置,实现降柱、移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并加装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高压喷雾装置(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或者采取压气喷雾降尘。
第四十三条井工煤矿掘进机作业时,应当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控尘装置、除尘器等构成的综合防尘系统掘进机内喷雾压力不得低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4MPa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8MPa除尘器的呼吸性粉尘除尘效率不得低于90%第四十四条井工煤矿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侧应当分别安设至少2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第四十五条煤矿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以及地面带式输送机走廊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者用除尘器除尘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采用喷雾降尘时,喷雾压力不得低于8MPa第四十六条井工煤矿的所有煤层必须进行煤层注水可注性测试对于可注水煤层必须进行煤层注水煤层注水过程中应当对注水流量、注水量及压力等参数进行监测和控制,单孔注水总量应当使该钻孔预湿煤体的平均水分含量增量不得低于1.5%,封孔深度应当保证注水过程中煤壁及钻孔不漏水、不跑水在厚煤层分层开采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应当采取在上一分层的采空区内灌水,对下一分层的煤体进行湿润第四十七条井工煤矿打锚杆眼应当实施湿式钻孔,喷射混凝土时应当采用或者湿喷工艺,喷射机、喷浆点应当配备捕尘、除尘装置,距离锚喷作业点下风向100m内,应当设置2道以上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第四十八条井工煤矿转载点应当采用自动喷雾降尘(喷雾压力应当大于0.7MPai)或者密闭尘源除尘器抽尘净化等措施转载点落差超过0.5m,必须安装溜槽或者导向板装煤点下风侧20m内,必须设置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运输巷道内应当设置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第三十五条煤矿进行粉尘监测时,具监测点的选择和布置应当符合表3的要求表3煤矿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要求类别生产工艺测尘点布置采煤工作面司机操作采煤机、打眼、人工落煤及擢煤工人作业地点多工序同时作业回风巷距工作面10〜15m处掘进工作面司机操作掘进机、打眼、装岩(煤)、锚喷支护工人作业地点多工序同时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距掘进头10〜15m回风侧其他场所翻罐笼作业、巷道维修、转载点工人作业地点露天煤矿穿孔机作业、挖掘机作业下风侧3〜5m处司机操作穿孔机、司机操作挖掘机、汽车运输操作室内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 地面作业场所地面煤仓、储煤场、输送机运输等处生产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