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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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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抵押物或者质押物,并优先受偿二)贷款人的主要义务(1)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合同中约定当事人双方的义务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2) 对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贷款人的主要权利(三)借款人的主要权利(1) 有权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或者按照与借款人约定的利率收取利息1)有权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取得贷款2) 有权按照约定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要求借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但公民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2)有权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并依法取得收益3) 借款人无力归还贷款时,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借款人作为贷款担保四)借款人的主要义务(1)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 况2)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取借款借款人未按时提款,应当支付逾 期提款的利息3) 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如将借款挪作他用,贷款人 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4) 向贷款人支付利息,但公民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5) 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支付利息五)违约责任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合同者应当承担一定的法 律责任,因此,借贷合同必须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条款。

      除上述主要合同条款外,借款合同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解 除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以及当事人双方商订的其他条款等 相关阅读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易的复杂化,买卖合同文本的标准格式 应运而生法定的权利义务在买卖合同中越来越多,人们约定的范围 和内容已越来越少合同法第 131 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依照本法 第 12 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构成买卖合同的内容要素要写好买卖合同,必须了解合同的主要条款二质量条款一标的条款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标 的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标的必须明确具体,必须具备可操作性合同中标的的具体情况必须写明,如买卖房屋合同中标的是房屋,在合 同中应写清楚房屋的建筑面积,所在位置,图纸情况等基本内容,必要 时可通过附件说明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标的物必须合法有效,标的物违法则合同无效质量是指标的物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反映,主要有 5 种含义: ①是指标的物的物理、化学成份,以此确定标的物的品质,如农药、 化肥等;②标的物的规格,通常用度量衡确定标的物的品质特征;③ 标的物的性能,如硬度、强度、延度、弹性、耐热性、耐水性、抗蚀 性、传导性等;④标的物的款式,是指色泽、图案、式样等;⑤标的 物的感觉要素,主要有味道、触感、音质等。

      根据通用的商业习惯和用语,经常使用的确定买卖标的物质量的方法 主要有以下几种:以样品为标准确定标的物的质量; 三数量条款以特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确定标的物的质量;凭品牌、商标确定标的物的质量;以良好平均品质为依据确定标的物的质量,例如苹果可规定每千克多 少个来确定大致的大小标准;以说明书为根据确定标的物的质量,适用于机电仪器及大型成套设备 和技术密集性产品的买卖数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最核心、最基本的条款标的物的数量包括数 额和计量单位,计量单位要用国家规定的法定计量标准计量单位还 要同行业的习惯计量单位一致在国际买卖中要视具体情况,从国际 上通用的公制、英制、美制等三种不同的计量单位中明确选定一种计 量单位在实践中买卖合同常采用以下几种计量方法:以标的物的单位个数计量,通常用于计算人工加工后的商品如5 辆汽车、100台电脑以标的物的重量计量,例如10千克花生油以标的物的面积计量,例如5平方米玻璃以标的物的长度计量,例如90米布料以标的物的体积计量,例如1000立方米天然气价格条款就是货款数额及其支付方式,是合同的必要条款之一现行 的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有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当事人协商定 价等几种形式。

      目前除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生活资料外, 大多数买卖实行当事人自由协商定价以标的物的容积计量,例如100桶石油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不能用一堆、一包、一车、一捆、一箱等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四价格条款价格一般是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格,但是异地交货的大宗买卖尤其是涉 外买卖,会产生运输费、保管费、装卸费、保险费、报关费等一系列 的额外费用在商业习惯中形成了各种不同的价格条款以备买卖当事 人选择使用这些价格条款也就是价格条件,是指将标的物的额外费 用与标的物价格本身挂钩,又称为贸易条件,它解决了额外费用的负 担问题1990年重新修订的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条件解释通则》对各 种价格条款做了详细、准确的规定,其中的价格条款规定不仅适用于 国际买卖,也适用于国内买卖买卖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其中的价格条款价格条款不能口头约定,而应当以书面为准,价格条款不能 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定价原则和条件,否则很容易被认定价格条款无效 双方约定价格条款时,必须考虑支付方式,常用的支付方式有现金结算, 信用卡结算,票据结算,汇款和托收结算,跟单信用证结算(在我国只 用于涉外买卖中)在涉外合同中,要明确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的内容, 如果是外币,还要明确是哪天的货币牌价与人民币的比率关系,以防在 履行中扯皮。

      五履行条款合同履行条款即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可以按年度、季度、月、旬、日计算,时间界限要定得准确、具体、合理,不能有模棱两可的词语地点和方式是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具体位置和手段履行地点一定要写准确,履行方式是指双方应约定交货、提货、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六违约责任条款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此 条款是对双方当事人准确履行合同的约束,也是预防合同欺骗的重要 措施因此,在订违约条款时一定要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因素,通过订 立违约责任条款,强化履行合同意识,确保双方当事人全面、正确履 行合同违约责任的确定原则是:有法律规定的,要依法作出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双方可以约定法律给出违约责任幅度的,当事人可以在幅度内约定具体的数额,违约责任条款一定要写具体除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约定免责是指除法定免责以外,当事人在订立 合同时约定当什么情况发生时可以免除责任方的责任如对试销产品 双方约定在试销期间的免责条件七免责条款 八仲裁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意外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把可能发生的,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考虑到,并规 定当发生这些情况时可以免除义务的法律责任条款。

      免责条款亦称之为 保护性条款,对于提供货物、加工产品、智力成果等实质性履行的一方 来说,此条款可以避免相当的风险责任免责条款有法定条款和约定条 款两种,法定条款即法律规定当发生某种情况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免 仲裁是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之一,国内合同仲裁并不是必备条款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自愿的原则仲裁庭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 仲裁案件仲裁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单独的书面协议表现出来,也可 以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体现出来仲裁条款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条 件才是合法有效的,这些条件包括:必须有明确的申请仲裁的意思表 示;必须指定明确的合法仲裁机构作为纠纷的仲裁机构,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仲裁机构只能指定一个,不得指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九公证条款公证是指通过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行为,证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我国 合同公证实行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申请公证,亦可以不申请公证申 请公证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公证条款经公证处公证后,公证文 本就是合同的一个组织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重大合同都可以通 过公证形式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从而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十日期、期限条款合同日期包括签订日期、生效日期签订日期说明该合同从何年何月 何日签订。

      生效日期是指该合同从何年何月何日起生效生效日期表 明合同效力的开始,双方当事人都要受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的约束 有的附条件的合同往往也要有一个生效条件的产生日期,合同才具有 法律约束力合同的有效期限是指合同从其发生法律效力时起,到法律效力终止时 的时间界限合同的有效期限不等于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限 可以先于合同的履行期限,但终止时间必须与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致, 当事人约定合同有效期限的长短,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合同标的的实 际情况决定十一其他条款双方当事人根据标的实际情况,在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其他合同条款,包 括合同保证条款,选择法院条款,定金条款等买卖合同内容广泛,有 些合同的标的情况用文字难以说清楚,特别是许多技术性较强的商品买 卖合同,需要用附件形式或附图形式来表明,因此,在合同中应当说明 附件或附图的法律效力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出租人的权利与义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 物受损耗,出租人对此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 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主要义务1•出租人的主要权利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 人在合同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租赁物并确保租赁物在租赁期间保持符合约 定的用途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保证租赁物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但当事人另 有约定的除外税收和费用返还的义务租赁关系期间,如果国家有关机关对租赁物 收税,出租人应当负担;租赁关系期间,出租人对于承租人为租赁物支 付的费用也有偿还的义务,大型租赁物如车船、机器、房屋等维修保养 费一般由出租方承担当事人双方也可以自行约定必要费用的负担返还押金或担保物的义务租赁合同中如果约定承租人要提供一定的 押金或担保,在合同终止时,出租人应当按时返还押金或者担保物承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三)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租人的权利使用租赁物的权利,承租人对租赁物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既是承租 人的权利,又是承租人的义务改善和增设他物的权利,改善和增设他物是承租人为了保持对租赁 物的使用和收益权所拥有的一项必要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的行使有 一个前提,就是经出租人同意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物 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

      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就租赁物现存的 增加价值要求出租人部分偿还支出的费用获得收益权,见合同法第225条优先购买权,见合同法第230条转租权,见合同法第224条其它权利见合同法第218条,第221条,第228条,第231条,第233条,第234条,第236条2•承租人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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