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凤城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失效].pdf

14页
  • 卖家[上传人]:f****u
  • 文档编号:111524580
  • 上传时间:2019-11-02
  • 文档格式:PDF
  • 文档大小:143.91KB
  • / 14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网址: - 当前页码:1 法邦网法律法规, 1949年至今50万条法律法规供您免费查询和下载 凤城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失效]凤城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失效] 来源:法邦网《法律法规》频道来源:法邦网《法律法规》频道 【颁布部门】凤城满族自治县人大(含常委会) 【颁布时间】1990-05-17 【实施时间】1990-05-17 【时 效 性】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废 止《凤城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报告的决定》(发布日期:2000年10月 12日实施日期:2000年10月12日)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 ,结合凤城满族自治县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凤城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是满族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隶 属于辽宁省丹东市 自治县内还居住着汉族、蒙古族、回族、锡伯族、朝鲜族等民族 第三条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县级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设在凤城镇 网址: - 当前页码:2 法邦网法律法规, 1949年至今50万条法律法规供您免费查询和下载 第四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 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带领自治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同心协力,逐步把自治县建设成 民族团结、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的民族自治地方。

      第五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 、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 则下,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本地方实际情况的 ,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第七条自治县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 利,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 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自治县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 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八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护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本地方的正当 权益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护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禁止破坏婚 姻自由,禁止虐待老年人、妇女和儿童 第十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网址: - 当前页码:3 法邦网法律法规, 1949年至今50万条法律法规供您免费查询和下载 自治机关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 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自治县内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十一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向各族人民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 学、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自治机关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定 自治机关教育各族人民爱护公有财产,依法保护公共设施 第二章自治机关 第十二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县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自治县人民政府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自治县的地方国家行 政机关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丹东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 作,在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十三条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比例,按照法律规定和辽宁省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确定满族代表所占的比例应与满族在总人口 中所占比例相适应,其他民族的代表也要有适当名额 网址: - 当前页码:4 法邦网法律法规, 1949年至今50万条法律法规供您免费查询和下载 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十四条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 选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主任或者副主任中应当有满族公民副主任和委员中满族公民所占比例应与 满族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相当 第十五条自治县人民政府由县长、副县长和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主任、局长 等组成县长由满族公民担任,副县长及政府其他组成人员中满族公民所占比例 应与满族在总人口中的比例相当 自治县县长、副县长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主任 、局长由县长提名,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 自治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 第十六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在省、市核定的编制 总数内,自行确定和调整自治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报省、市 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七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采取各种措施,从本地方各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 干部、各种科学技术、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尤 其注意在满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妇女中培养各级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 自治机关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从农村少数民族人口中招收干部和工人 自治县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人员时,要优先招收本地少数民族人员 。

      网址: - 当前页码:5 法邦网法律法规, 1949年至今50万条法律法规供您免费查询和下载 第十八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优待、鼓励各种专业技术 人员参加自治县的各项建设工作;优待、鼓励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和偏远 、贫困地区工作 自治机关对在自治县工作的干部、科技人员、文教卫生工作者实行民族地区 补贴,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教学人员给予优待和奖励 第十九条自治县人民政府重视国防教育,并负责民兵、预备役、兵役和战备 动员工作 第三章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二十条自治县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 察权 自治县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 责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并对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最高人 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 察院领导 第二十一条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和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须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由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由自治县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中,应当有满族公民 第二十二条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使用汉语言文字审理和检察案件 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不通晓汉语言文字的 网址: - 当前页码:6 法邦网法律法规, 1949年至今50万条法律法规供您免费查询和下载 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第四章经济建设 第二十三条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坚持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依靠改革开放和科 技进步,加强林业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发挥矿产、 水等资源优势,发展工业生产和对内对外贸易,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 发展 第二十四条自治县的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 ,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实行封山育林,绿化荒山荒地,加强薪炭林建设 ,防止森林火灾,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自治机关依法保护全民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 林木和使用的林地鼓励集体和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 滩造林,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个人所有。

      第二十五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防止生态破 坏,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在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时候,必须 坚持经济效益服从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 用水土资源禁止毁林开荒 第二十六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不断增加对农业的投入,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 适用的农业科学技术,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 自治机关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保护和兴修农田工程及水利设施,不断改 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 自治机关重视粮食生产,努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逐步增强粮食自给能力 网址: - 当前页码:7 法邦网法律法规, 1949年至今50万条法律法规供您免费查询和下载 第二十七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合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积极发展多种经营 ,建设烟草、柞蚕、黄牛、绒山羊、山楂、板栗等商品生产基地 第二十八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管理土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禁止 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 农村的承包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责任山属于集体所有,归农民经 营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土地的使 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承包地和自留地非经国家规定的审批机关批准 ,不得改作非农业生产用地 第二十九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不断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和支 持发展各种专业户,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林、牧、副、渔各业逐步向现 代化发展 第三十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积极发展县营工业和乡村企 业,并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引导个体工商业、私营工商业的发展 第三十一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充分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和水资源,发展煤 炭、电力、建筑材料和冶金等工业,逐步把资源优势变为产业优势 自治机关加强工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 量和经济效益 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发展民族特需商品和手工业品生产 第三十二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财力、物力 和其他具体条件,自主地安排基本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自主地决定地方企 业的新建、扩建和转产 网址: - 当前页码:8 法邦网法律法规, 1949年至今50万条法律法规供您免费查询和下载 自治机关加强物资管理,实行计划供应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统筹兼顾、保证 重点,为经济建设服务。

      自治县境内的国家机关、军事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进行基本建 设时,须服从自治县的总体规划 第三十三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努力发展外向型经济,鼓励和扶持出口商品基 地建设与出口商品生产,积极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 自治县在对外经济贸易的外汇留成等方面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待遇 第三十四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发展国营、集体、个体运输业加速公路 建设,提高公路标准,逐步达到村村通公路 自治县努力发展邮电事业,逐步提高县、乡镇、村之间和自治县与外界的邮 政、通讯能力 第三十五条自治县实行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多渠道少环节的商业 体制,充分发挥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的主渠道作用,促进商品流通,繁荣城乡市场 第三十六条自治县的商业、供销、医药企业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享受国家 有关政策规定的照顾 第三十七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隶属于本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 ,非经自治县自治机关的同意,不得改变其隶属关系 第三十八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管理和保护境内的土地、山岭、森林、草 场、水流、矿藏等自然资源,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和破坏自 然资源 网址: - 当前页码:9 法邦网法律法规, 1949年至今50万条法律法规供您免费查询和下载 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的统一规划,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自然资源 ,优先合理开发利用。

      自治机关鼓励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来自治县合作、合资、独资。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