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术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助金管理实施细则.doc
4页艺术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助金管理实施细则一、 评审小组组成评审小组由院领导、系主任、班主任、工作室主任、研究生导师及院 办、教务科、团委负责人组成组长:赵方组员:徐唯辛、王英健、别敏、祝东平、王克举、王玫、童岩、黄华 三、相关导师和班主任、院办、党团、教务科三助岗位管理工作人员:郝丹丹(助管)、文静(助教、助研)二、 基本原则1、 研究生基本奖助金面向德才兼备、成绩优秀、有社会责任感、富有 团队精神的优秀学生2、 研究生新生的基本奖助金获得资格及具体等级在入学前录取阶段确 定,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照学生的初复试成绩分专业进行评定推荐 免试的研究生新生的奖助金等级按照学校规定进行评定3、 在校生的研究生基本奖助金获得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 次评定时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学生在校综合表现并重4、 研究生如在学年内有违规违纪、考试成绩不合格、学术研究中弄虚 作假等行为,取消其当年基本奖助金参评资格5、 凡获得研究生奖助金的同学,每学期须到学院行政科室值班一天三、 评定程序1、 研究生院下达通知后,由学生自愿申报(填写申请表、在研究生院 相关网站上录入科研信息),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将申请材料交到学院教务 科;2、 教务科汇总学生的申请材料后,召集评审小组成员对学生的申请材 料进行审核、认定;3、 获奖名单须公示一周。
学生可在公示期结束前提出异议学院在接 到学生的异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公示期结束后,不再 接收学生提出的异议四、评定细则1、 在校生各等级奖助金的评定标准1) 获特等级奖助金的研究生,其必修课学习成绩应全部达到A级(90 分及以上),一学年内用外文在SCL SSCI检索期刊或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 刊(科研处2004确定)A类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作品),或在国家级 展览和设计比赛中获奖2) 获一等奖助金的研究生,其必修课学习成绩应全部达到B级(80 分)以上,其中A级的比例不低于70%;博士研究生一学年内需在核心期 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至少取得一项水平相当的科研成果(包括尚未发表 的论文、作品、研究报告等,成果由学院评审小组认定)3) 获二等奖助金的研究生,其必修课学习成绩为B级以上的比例原则 上不低于90%o2、 计分办法总成绩二学分绩X80% +科研能力X15% +综合素质5%,各项得分最高 分值为4分1) 学分绩计算办法按照学校文件执行2) 科研能力评分标准如下(取最高分值,不累计):在SCI、SSCI检索期刊或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科研处2004 确定)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作品);在国家级展览或比赛中获奖; 作品被国家级专业机构收藏。
4分在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科研处2004确定)B类期刊或专业核 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作品);作品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展览 或在省部级比赛中获奖;作品被省部级专业机构收藏3分在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科研处2004确定)C类期刊上发表论 文(作品);作品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举办的展览或在 比赛中获入围奖;作品被本院收藏2分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作品);在学院举办个展或参加其他级别 展览1分3)综合素质评分由学生导师、班主任、院办、党团、教务科根据学生 在思想品德、学生工作、社会工作方面的表现共同进行评定,具体如下:思想品 德优良, 无违规 违纪行 为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和校级(院级)研究生会工作,负责 某方面工作,工作出色;参加导师的科研项目且表现优 异4分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导师的科研项 冃,积极、主动,表现较好2分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导师的科研项目1分较少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或缺乏团队精 神,对集体漠不关心;较少参加导师的科研项目,无法 达到导师的丁作要求0分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小组协商解决艺术学院2011年7月7日注:担任学校三助岗位的同学,其岗位内容工作属于岗内工作,不予 额外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