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ocx
51页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2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枇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12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称准 公共广播系统工彳呈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08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526 , 白 12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3.2.5(1、2)、3.5.6、357(1)、4.2.4、4.2.5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0—0年五月三^一曰、八 刖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36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和广州市迪士普音响科技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吸收了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对有关技术及其指标进行了论证和实验验证,并在全国范围内向有关专家广彳之征求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测量、公共广播系 统工程验收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曰常管理,由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负 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以及相关资料奇送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地址:北京 743信箱,邮编:100015、E-mail:),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耍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员名单: 主编单位: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广州市迪士普音响科技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笫三研究所 广东省电子电器产品监督检验所广州大学声像与灯光技术研究所 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声学研究所广州声雅音响器材有限公司 杭州嘉声视听料技有限公司 上海飞乐电声器件有限公司 北京益泰电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艺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易思奥达声光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桂林市申氏专业音响弱电工程设计安装部安恒利(国际〉有限公司 广州天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 总则1.0.1为了规范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做到安全适用,节省 能源、节省资源、保护环境、保证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广播系统电声工程部分的设 计、施工和验收1.0.3与公共广播系统相关的建设工程,应满足建筑声学特性要求1.0.4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公共广播由使用单位白行管理的,在本单位范围内为公众服务的声音广播包括业务广播、背景广播和紧急广播等2.0.2公共广播系统为公共广播覆盖区服务的所有公共广播设备、设施及公共广播覆盖区的声学坏境所形成的一个有机整体2.0.3公共广播设备组成公共广播系统的全部设备的总称包括广播扬声器、功率放大器、传输线路及其传输设备、管理 /控制设备,寻呼设备、传声器和其它信号源设备2.0.4紧急广播公共广播系统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向其服务因发布的广播包括警报信号、指导公众疏散的信息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指挥的命令等,2.0.5业务广播公共广播系统向其服务区播送的、需要被全部或部分听众收听的曰 常广播包括发布通知,新闻.信息、语声文件、寻呼、报时等2.0.6背景广播公共广播系统向其服务区播送渲染环境气氛的广播包括背景音乐 和各种场合的背景音响(包括环境模拟声)等。
2.0.7广播扬声器布点将广墙扬声器配置到公共广播服务区现场各个具体位置的设计和施 工2.0.8传输线路将公共广播信号从信号处理设备(含放大器 )或机房,传输到广播服务区现场广播扬声器的线路,包括各种导电线缆、光纤网络等,2.0.9传输距离由公共广播传输线路输入端到负载端的线路长度2.0.10额定传输电压传输线路始端的额定电压,也即是传输线路配接的广播扬声器 (其它终端器件)的标称输入电压2.0.11应备功能公共广播系统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功能2.0.12广播优先级 广播信号源播出的优先等级2.0.13传声器优先赋予传声器具有最高广播优先级的功能2.0.14语声文件预先录制的语声广播词2.0.15热备用指紧急广播系统的一种待机方式系统平时作为业务广播系统或背 景广播系统运行,在紧急警报信号触发下,能白动转换为紧急广播系统2.0.16 一键到位只需操作一个键(或一个按钮、或一个开关〕,就能进入指定工作 状态2.0.17寻呼寻人、寻物或寻求帮助的广播;或根据现场需要临时向指定的广播 区发布的广播2.0.18寻呼台站独立于广播主机以外的,能够进行分区寻呼操作的设备2..0.19 强插强行用某些广播内容覆盖正在广播的其它信号;或强行唤醒处于休眠状态的公共广播系统,发布紧急广播。
2.0.20分区管理把公共广播服务区分割成若干个广潘分区分别进行管理各个广播 分区可分别选通、关闭或全部选通、关闭2.0.21矩阵分区以矩阵方式进行分区各个广播分区不但能够分别选通或关闭,而 且能够同时在两个或多个分区播放不同的信号2.0.22分区强插有选择地向某个或多个广播分区进行强插而不影响其它广播分区的运行状态2,0,23远程监控在公共广播机房(或公共广播系统本身的控制中心〉以外,监控公 共广播系统运行2.0.24应备声归公共广播系统在广播服务区内,应能达到的稳态有效值广播声压级 的平均值2.0.25声场不均匀度公共广播服务区内各测萤点测得的声压级的最大差值2.0.26漏出声衰减公共广播系统的应备声压级与服务区边界外 30米处的声压级之差2.0.27系统设备信噪比从公共广播系统设备声频信号输入端,到广播扬声器声频信号激励端的信号噪声比2.0.28语言传输指数基于语言信号调制指数在传输过程中的变化而导出的,评价语言可债度的客观参量2.0.29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语言传输指数的一种简化形式,用于客观评价扩声系统 (包括公共广播系统〉的语言传输质量2.0.30传输频率特性公共广播系统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服务区内各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相 对于公共广播设备信号输入电平的幅频响应特性。
2.0.31无源终端不需要电源供给的终端2.0.32有源终端需要电源供给的终端:3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3.1 一般规定3.1.1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应在安全、环保、节能和节约资源的基础上满 足用户的合理需求3.1.2公共广播设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 3C认证3.1.3公共广播应为单声道广播3.1.4公共广播系统应报据用途和等级要求进行设计3.1.5 一个公共广播系统可同时具有多种广播用途,各种广播用途的等级设置可互相不同3.1.6易燃易易爆区域内的公共广播系统,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坏境用电气设备第 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和〈〈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 d”》GB 3836.2的有关规定3.1.7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应包括下列文件:1系统结构图及其说明文件.2广播传铺线路敷设路由及广播扬声器布点平面图3控制中心及其设备规场配置图4设备清单3.2应备功能3.2.1公共广播系统应能实时发布语声广播,且应有一个广播传声器处于最 高广播优先级3.2.2当有多个信号源对同一广播分区进行广播时,优先级别高的信号应能 白动覆盖优先级别低的信号3.2.3业务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3.2, 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3.2.4背景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3.2.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3.2.4的规定3.2.5紧急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3.2.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公共广播系统有多种用途时,紧急广播应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公共广播系统应能在手动或警报信号触发的10S内,向相关广播区播放警示信号(含警笛)、警报语声文件或实时指挥语声2以现场环境噪声为基准,紧急广播的信噪比应等于或大于 12dB3紧急广播系统设备应处于热备用状态,或具有定时白检和故障白动 告警功能4紧急广播系统应具有应急备用电源,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切换时间不 应大于1S应急备用电源应能满足20min以上的紧急广播以电池为备用电源时,系统应设置电 池白动充电装置5紧急广播音量应能白动调节至不小于应备声压级界定的音量6当需要手动发布紧急广播时,应设置一键到位功能7单台广播功率放大器失效不应导致整个广播系统失效8单个广播扬声器失效不应导致整个广播分区失效9紧急广播系统的其它应备功能尚应符合表 3.2.5的规定3.3电声性能指标3.3.1公共广播系统在各广播服务区内的电声性能措标应符合表 3.3.1的规定紧急广播的应备声压级尚应符合本规范第 3.2.5条第2款的规定3.3.2 公共广播系统配置在室内时,相应的建筑声学特性宜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 50356和〈〈体育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规程 GJ/T 131的有关规定。
3.4系统构建3.4.1公共广播系统的用途和等级应根据用户需要、系统规模及投资等因 素确定3.4.2公共广播系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无源终端方式、有源终端方式或 无源终端和有源终端相结合的方式构建3.4.3广播分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紧急广播系统的分区应与消防分区相容2大厦可按楼层分区,场馆可按部门或功能块分区,走廊通道可按结 构分区3管理部门与公众场所宜分别设区4重要部门或广播扬声器音量需要由现场人员调节的场所,宜单独设 区5每一个分区内广播扬声器的总功率不宜太大,井应同分区器的容量 相适应3.4.4公共广播系统监控中心应符合下列规定:1三级公共广播系统的监控中心可由系统的广播功率放大器或广播前 置放大器兼任2 一级和二级公共广播系统的监控中心宜设在监控室(或机房)内, 监控主机的性能应满足本规范3.2节的规定3 必要时,可设置主控中心和若干分控中心分控中心对为二级监控 主机或寻呼台站3.5传输线路3.5.1公共广播信号应经过布设在广播月辰务区内的有线广播线路、同轴电 缆或五类线缆、光缆等网络传输3.5.2 公共广播信号可用无线传输,但不应干扰其它系统运行,且必须经 当地有关无线电广播(或无线通信)管理部门枇准或许可。
3.5.3当传输距离在3km以内时,广播传输线路宜采用普通线缆传送广播功率信号;当传输距离大于 3km,且终端功率在千瓦级以上时,广播传输线路宜采用五类线缆、同轴电缆或光缆传送低电平广播信号3.5.4当广播扬声器为无源扬声器,传输距离大千 100米时,额定传输电 压宜选用70V、100V;当传输距离与传输功率的乘积大于 1km - kw时,额定传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