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艾滋病报告规范 2PPT文档.ppt
20页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1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 2、、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范3 3、、艾滋病防治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4 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 系统的通知系统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范2.1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2.2 填报要求2.3 报告程序与方式2.4 报告时限 2.12.1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2.1.12.1.1责责任任报报告告人人::执执行行职职务务的的医医护护人人员员和和检检疫疫人人员员、、疾疾病病预预防防控控制制人人员员、、乡乡村村医医生生、、个个体体医医生生均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2.1.22.1.2责责任任报报告告单单位位::各各级级各各类类医医疗疗卫卫生生机机构构和和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 2.1.3 2.1.3 责责任任报报告告单单位位和和责责任任报报告告人人,,必必须须按按照照《《传传染染病病防防治治法法》》等等法法律律法法规规的的规规定定,,进进行行传传染染病病疫情信息的报告,履行其法律规定的义务疫情信息的报告,履行其法律规定的义务 艾滋病防治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进行医学随访 第三十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艾滋病流行病学调查时,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完成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疫情信息的报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将艾滋病检测结果告知本人;被检测者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将结果告知其父母或者监护人 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及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的,其住所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征得本人同意可代为告知,并提供医学指导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的通知 卫办疾控发〔2005〕56号 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报告程序艾滋病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实行网络直报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及《艾滋病相关信息附卡》报告给本辖区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网上直报大疫情网大疫情网 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 管理手册管理手册((20112011年版)年版)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妇幼保健机构、公安司法机构、采供血(有偿献血)机构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负有疫情报告的责任。
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时,发现艾滋病疫情,应当按照本《手册》中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艾滋病疫情报告工作管理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 管理手册管理手册((20112011年版)年版) 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的随病人的随访随访执行单位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艾滋病检测咨询点、妇幼保健机构、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社区医院等为随访执行单位其指派的专门人员,如咨询员、乡村医生等,经过随访培训,负责具体随访工作 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 管理手册管理手册((20112011年版)年版) 随访执行单位应在网络直报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随访,以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每6个月随访一次,艾滋病病人每3个月随访一次每次随访需填写“个案随访表”,上报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驻库医疗机构驻库医疗机构20122012年年1 1月月-3-3月月8 8日上报数日上报数 机机 构构 上报数上报数 CD4检测数检测数未检测数未检测数巴州人民医院7 74 43 3市第一人民医院7 74 43 3273医院2 22 20 0市维吾尔医院2 22 20 0巴州中心血站1 10 01 1农二师焉耆医院1 10 01 1巴州燕赵蒙医院0 0- -- -市第二人民医院 0 0 - - - -市妇幼保健院0 0- -- -合计202012128 8驻库医医疗机构累机构累计上上报HIV/AIDS数数机机 构构累计上报累计上报备注备注市妇幼保健院15 巴州人民医院13 市第一人民医院12 巴州中心血站5 273医院4 市第二人民医院4已删除市维吾尔医院2 农二师焉耆医院1 巴州燕赵蒙医院0 合计5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法律责任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法律责任(二)未依法履行艾滋病疫情报告职责,或者隐瞒、 缓报、谎报艾滋病疫情的;(七)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向无关人员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个人有关信息资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