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学校到职场:日本毕业生就业安置体系研究.docx
9页从学校到职场日本毕业生就业安置体系研究 摘要: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安置是全社会就业安置体系的重点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借助《职业安定法》及其公共职业安定行政体系形成了有效的规范,强有力地引导着劳动力市场的运行对学校毕业生实行保护性就业安置,实现了由学校到职场的无缝衔接日本的经验启示我们,应以立法的形式强化国家在就业安置工作中的主导地位,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全国统一领导、职责清晰、关系明确、上下配合、信息共享的就业安置工作系统 关键词:日本,毕业生就业,职业安定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日本在经历短短几年战后经济恢复后,便步入了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时期,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这期间的两个现象值得我们关注与思考其一是劳动人口平稳、快速、有序地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流动,顺利地实现了产业结构、就业结构的大转型1950年,全部就业人口中的48.3%从事农林渔业生产,仅仅30年后的1980年,这一比例就下降到10.9%日本仅用30年就完成了欧美发达国家至少几代人才走完的路其二是学校毕业生全部毕业即就业,学校与职场顺畅衔接无论是战后经济恢复阶段的劳动力买方市场,还是经济高速发展阶段的劳动力卖方市场,学校与劳动市场之间都保持着良好对接关系,较好地实现了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就业与稳定就业。
在就业最难的1950年,经过国家职业介绍就业于非农经济的初中毕业生达54.6%这一比例逐年上升,到1970年已经达到76.6%如果将直接就业于农业、家族产业、自主创业的人数计算在内,学校毕业生就业率接近100% 日本农林省统计调查部从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开始每年实施的《农家就业动向调查》结果表明,日本的农业劳动人口流动有两个类型,一个是职业间的流动,即已有农业劳动人口向第二、三产业的流动;另一个是农村新制中学应届毕业生直接就业于第二、三产业所引起的农村劳动人口流动20世纪50年代末期,农村新制学校毕业生就职于非农产业的人数占总劳动力转移人数的40%以上,超过了前一种情况的流动比例由此可见,新生劳动力——学校应届毕业生直接就职于非农产业是日本农业劳动人口减少的主要原因,也是日本农业人口流动的一个显著特点那么,日本是如何实现这种人口流动的,这对于我们又有哪些有益的启示呢? 一、《职业安定法》与职业安定行政——政府规范与引导劳动力市场的“手”二战后日本在美国的援助下,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引进了当时最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大大地提高了日本的产业水平,促进了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又由于日本社会长期存在着“二、三男”就业问题,为长子之外的其他农村新生劳动力向城市、向非农产业流动创造了条件。
最重要的是因为日本政府在战后百废待兴的困难情况下,率先颁布实施了《职业安定法》(1947年11月30日颁布,同年12月1日施行,简称《职安法》),并依据该法律建立了公共职业安定行政体系,形成了能有效规范、有力引导劳动力市场运行却看不见的“手”这只看不见的“手”帮助毕业生径直走向工作岗位,实现了学校与职场之间的无缝衔接,实现了农村新生劳动力向城市的合理有序流动,实现了日本战后的第一次产业结构快速平稳调整 《职安法》的第一条开宗明义,说明了职业安定行政所肩负的三大任务:职业介绍;确保劳动力供需关系的合理运行;使人们获得与其能力相适应的工作机会,使产业得到充足的劳动力补充为此,政府必须履行如下职责:有效地协调劳动力供需关系;采取必要措施为失业者就业创造机会;进行免费的职业介绍,帮助求职者尽快地获得与其能力相适应的职业,帮助用人者及时地获得必要的劳动力补充;指导与监督政府以外实施职业介绍、员工招聘等机构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权益;对求职者进行必要的职业指导;在个人、团体、学校和有关行政厅的协助下,不断改善公共职业安定所的业务运行质量;对雇用保险法规定的补助对象实施职业介绍或职业指导,以确保雇用保险法的健康实施。
《职安法》第五条)《职安法》第二章第一节第六条规定:职业安定行政的最高管理机构为职业安定主管局,设在厚生劳动省内部;职业安定主管局长在厚生劳动大臣的直接领导下,指导监督都道府县劳动局长相关工作,履行《职安法》所赋予的职责;各都道府县劳动局长则在职业安定主管局长的指挥与监督下,统一掌管公共职业安定所相关业务,履行法律所规定的职责,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和公共职业安定所长;公共职业安定所的工作职责是具体履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雇用保险等法律职责目的,开展相关业务对于偏僻、交通不便,不便于直接到公共职业安定所求职、求人的地区,可作为厚生劳动大臣指定区域,由当地的市町村长代行负责由此,形成了遍布全国每个角落的公共职业安定行政网络体系(如图1所示) 二、全国供需协调机制——面向学校毕业生职业安置的特别措施 战后,《职安法》沿用了战时国家控制职业介绍工作的特殊措施,规定除了政府设立或批准设立的职业安定所外,其他任何机构不得随意从事职业介绍工作惟一例外的是,因学校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又负有教育学生的责任,所以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业介绍工作一般是由学校直接负责,或是学校与职安所合作开展的 20世纪50年代以后,急速增加的用工需求打破了原来的供需格局,不仅扭转了就业难的局面,而且出现了劳动力供给不足的问题。
一些企业为了争夺劳动力资源,越过职安所,直接与求职者及其家属,或是与学校接触面对变化了的新形势,日本政府为了保持就业市场既有秩序不被破坏,为了避免企业的恶性用工竞争,也为了真正地保护学校毕业生职业选择自由,及时地提出了强化学校毕业生劳动力供需协调力度的要求,指出职安行政不是简单地“卡片交换”,要真正“全国一盘棋”地协调供需关系 1960年5月劳动省给各都道府县知事发出《1961年学校应届毕业生供需协调要领》(以下简称《要领》)《要领》修改了原来的供需协调流程,要求各地的学校毕业生全国供需协调工作必须根据劳动省相关工作的年度计划,实施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该《要领》所建立的全国统一的毕业生就业安置体系,协调一致地对学校毕业生进行求职指导与信息发布,统一地对各地区用工和求职信息进行预调整,并限制企业不规范的录用活动这些强化措施有效地规范了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了学生的求职利益,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企业的用工需求,实现了学校与职场间的顺畅衔接 三、对日本就业安置体系的评价 1.政府重视,措施到位在日本战后百废待兴的情况下,政府率先颁布了《职安法》,建立了国家垄断的、从中央政府到各个社区、学校的职业安定行政网络,对学校毕业生开展免费的职业介绍与职业指导,进行全国一盘棋的劳动力就业协调。
这些国家强力干预劳动力市场的政策措施,无论是在就业难的经济恢复期,还是用工难的经济高度发展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产生了很好效果 2.“市场中有计划,计划中有市场”,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强力干预到位而不越位政府的强力干预是通过制定规则,维护秩序,组织协调、信息整合传递来实现的,而不是代替用人者和求职者做出选择用人单位、求职者都必须在政府所构建的规则体系内择人择业这样,既有效地保障了用人与求职双方的“自由”选择权,又为双方的“自由”选择创造了一种有序、规范的良好环境 3.《职安法》与职安行政的“保护”措施维护了学校毕业生的就业“自由”日本在民主化改革中重新建立的职业安定行政的一个重要理念,就是最大限度地保障个人职业选择的自由对此《职安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只要不违背公众利益,均享有对职业的自由选择权 但对于当时以初中毕业生为主体的学校毕业生来说,都不过是刚刚超过15岁,尚未成年的求职者,他们完全不同于成人求职者,能够自我负责地决定自己求职的单位和地点为了真正地保障他们的就职自由权,职业安定行政面向初中毕业生就职者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即由学校和职安所统筹管理他们就职的各个环节。
各种用人信息不是直接传递到毕业生手中,而是通过学校和职业安定所的甄别、分类与处理,有针对性地传递给毕业生本人,减少了求职者的求职成本,避免了恶意信息的危害因此日本战后的职业安定行政中既有保障个人求职“自由”的理念,也有“保护”初中毕业生就职安全的理念,两种理念辩证地统一对于初中毕业生这一特定群体来说,学校以及职安所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同时也是对学生职业意识形成、职业角色定位的“教育”,是以“自由”为目的的“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4.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体系有效地引导了农村新生劳动力向非农经济的流动,促进了产业结构、就业结构转型,提高了产业劳动者的整体素质由于日本政府对学校应届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高度重视与强力推动,使得学校应届毕业生成为补充非农经济劳动力的主要渠道1950年第一产业外的新生劳动力有半数以上是来自学校的新毕业生,而且这一比例逐年上升,到1970年上升到近80%(见表1最后一列数据) 刚刚走出学校的年轻人,由于没有父辈那样的家庭负担,流动的自由度大同时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他们不仅受过系统教育,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而且头脑灵活,适应能力强,可塑性大,是高质量、低成本(工资低)的优质劳动力资源;对于社会来说,这些年轻人的社会福利、生活安置相对简单,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劳动力转移带来的连锁反应(例如子女教育问题等)。
在适当的教育引导下,年轻人融入城市社会生活,实现社会化的效果明显优于他们的父辈正如日本东京大学著名学者苅谷刚彦所指出的,农村的学校毕业生具有没有家庭拖累,便于地域间流动,社会安置成本低等优势 5.日本的《职安法》建立了面向所有人的、包括与就业有关的所有业务的全方位工作体系现有就业安置对象已经包括了各类各层次的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失业者、残疾人和高龄者等在内的所有求职者,工作任务上包括用工者信息、求职者信息的收集整理交换;学校毕业生企业实习、企业参观;对已实现就业的人的就业后回访等有关职业咨询与职业指导业务任何人员的就业都是借助全国统一的职业安置行政体系来实现就业的,只是因不同时期求职的重点人群有所不同(比如20世纪50~60年代是以初中毕业生为主体,进入70年代后是以高中毕业生为主体,现在则是以大学毕业生为主体),所采取的具体方式有所变化而已这样就避免了行政上的条块分割与信息阻隔,不仅提高了职业安置效率,降低了成本,还提高了从事职业安置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促进了工作质量的提高 四、日本的劳动力安置模式给我们的启示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产业间、城乡间、地区间世纪大流动,在为第二、三产业补充了丰富劳动力资源,为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先进文化先进思想传播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围绕农民工的就业、工资、医疗、保险、权益保障、子女上学等现实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所面对的棘手问题,政府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社会管理成本而同时,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的不仅扩大着入学机会,也形成了对劳动力就业安置体系的挑战多种复杂原因使得一方面大学生求职难,另一方面用人单位招聘难我国的人口流动为何会出现如此多的问题?就职难招工难的背后是否存在就业安置上的问题呢?日本的劳动力配置模式给我们带来了有益的启示 1.必须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我国的职业安置行政体系和工作职责,强化国家对就业安置体系的主导地位,增加对相关工作的经费投入,充分履行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政府职能目前,我国的就业市场还是一个买方市场,学校毕业生、农村流动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求职者在供需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这些人缺乏社会经验、社会关系、足够的信息资源,以及对错综复杂信息的判断能力,依靠他们个体的能力来维护个人的权利几乎是不可能此时政府必须及时补位,维护求职者利益日本“保障”求职“自由”的理念及其采取的手段对我们很有启发事实上,没有对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