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学习专题连载四: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及案例分析.doc
4页[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学习专题连载四: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及 案例分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 37号第三条规定:营改增纳税人分为=般纳税人和小规模 纳税人本条是沿用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管理模式,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及会计制度是否健 全 对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实 行 分 类 管 理一 、 一 般 纳 税 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 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 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1.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的标准及计算:《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应税服务年 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根据试点情况对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5号指岀: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 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减、免税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差额征税的为按未 扣 除 之 前 的 销 售 额 计 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8号规定:试点实施之日以前,应 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 计* (1+3%)其中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 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并且规定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具体办法由试点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 号和本公告制定,并报国家稅务总局备案 案 例 1 :A企业位于山东青岛市,主营业务为公路运输服务,其2012年度应税服务营业额为515万元 一般我们会认为连续12个月应以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为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也是如此规定的即计算应税服 务营业额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因此A企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应以2012年度的应税服务营业额515万元换算 则A企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15/(1+3%)=500万元,因此B企业应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案 例 2 :B企业位于沈阳市,主营业务为公路运输服务,其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期间的应税服务营 业额为515万元,其2012年度应税服务营业额为412万元 如果按A企业所在地的标准,B企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412/(1+3%)=400万元,未达到应税服 务年销售额500万元的标准,无需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而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 的公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规定: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 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 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期间应税服务营业额合 计 /(1+3 % ) o则B企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15/(1+3%)=500万元,因此B企业应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从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 办法下放到各地,因而各地对计算应税服务营业额的起、止时间规定是不一致的,除了国家 税务总局的规范性文件外,纳税人还需关注当地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做到有的放矢 目前已经出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地区及 具体时间见下表:序号地区法规标题文号计算应税服务营 业额的起止时间1辽宁《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 定有关事项的公告》辽宁省国家税务 局公告2013年第4号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2陕西《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交通运输业 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增 值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陕西省国家税务 局公告2013年第3号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3西藏《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前一般纳税 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西藏自治区国家 税务局公告2013 年第2号未明确4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2012年1月至12 月,主管税务机 关也可参照2012 年1月1日至2013 年5月31日期间 连续不超过12个 月5山西《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实施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第4号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06贵州《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 增值稅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稅人资格认 定有关事项的公告》贵州省国家税务 局公告2013年第10号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7青岛《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 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河南《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 定有关事项的公告》河南省国家税务 局公告2013年第5号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9江西《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江西省国家税务 局公告2013年第5号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中连续不超过12 个月10山东《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 局公告2013年第6号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11四川《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 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 局公告2013年第4号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从上表可以发现,多数地区计算应税服务营业额的起止时间集中在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 2012年1月10至2012年12月31日两个期间,对于未明确试点地区的纳税人可参考这两个期 间 并 咨 询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案 例 3 :C企业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位于山东 青岛市,其2012年度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收入为515万元,其中扣 除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安装 费、 保 险 费 的 余 额 为 300 万 元37号文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明确: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 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扣 除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关税、进口环 节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的余额为销售额 那么是否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与此一致呢,这样的话C企业无需认定=般纳税人 答案是否定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8号明确其中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 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则C企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15/(1+3%)=500万元,因此C企业应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 应 当 认 定一般 纳 税 人 的 其 他 情 形(1) 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即超过500万元(不含) 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2)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不需要重新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 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二、 小 规 模 纳 税 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未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 税 人 为 小 规 模 纳 税 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情形(1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提供应稅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个体工商 户 三、 纳税人同时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时,年应税销售额应如何确定, 同时是否应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 年第33号第三条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货物及 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即应税 货物及劳务与应税服务年应税销售额有一项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各自小规模纳 税人标准的,均应纳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若每种业务的年应税销售额均未超过各自的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则除非纳税人主动提出申请,国税机关不得将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 。
例 如 :某商贸企业兼营应税服务项目,假设有下列三种情形:(1) 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100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400万元,由于应税货物及劳务年销售额超过80万,应按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且应税服务也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 税 2) 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兀,应税服务销售额600万兀,由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 500万,应按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且销售货物也按照一般纳税人计算缴纳增值税3) 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480万元,合计550万元,虽然合计 金额超过80万及500万标准,但由于应税货物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 过500万,除企业申请外,可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四、未及时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处罚措施 37号文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 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1.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2. 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未申请的 因此试点地区纳税人应结合企业经营规模及管理能力,根据各地出台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的有关规定及时间表及时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降低涉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