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实施方案.docx
8页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服务区域发展和产业的转型升级,建设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是当前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产业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我校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持续推进专业结构布局优化与专业设置动态调整工作,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预警和退出机制,强化轨道交通办学特色,使专业人才培养符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对接,特编制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学院以“更好地为轨道交通产业、广东省及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高质量和更高水平的人才智力支撑”为目标,以就业为导向,坚持“动态调整、持续优化、重点突破和整体提升”的发展策略,构建“市场导向、学校主体、多元参与”的常态化的专业跟随产业发展调整机制,动态解决学院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强化办学特色,使学校专业与区域产业良性互动、同步甚至适度超前发展二、基本原则1.适应需求,动态调整学院的专业结构调整和专业设置应与广东省及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结构的变动趋势,尤其是轨道交通行业的建设与发展趋势相适应专业建设要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规范、新流程、新工艺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新要求,立足学校实际,科学规划专业建设与发展,努力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求的良性互动。
2.集群发展,高质高效当前产业的快速发展,对高职专业的适应性和人才培养的复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唯有集群化发展,才能应对挑战学院在关注专业建设与发展的同时,需有效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集群、轨道交通行业的产业链需求,建设特色高质量专业群,基于对应产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专业群与群内的专业设置,逐步转化学院现有的“孤岛专业”,形成集群优势3.错位发展,特色取胜与港澳大湾区同类院校、轨道交通行业相关院校在人才培养层次、规格和内涵上相互错位、特色发展在学校内部,围绕“做优轨道交通类专业、做强现代制造类专业、做精现代信息类专业、做实现代服务类专业”的思路,形成特色专业、重点专业和一般专业互相促进、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以特色专业为主线的专业群三、责任与统筹1.明确主体责任由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对专业动态调整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教务处,负责学院专业(群)结构调整的顶层设计和专业动态调整日常工作的运行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基于学校办学定位,对区域轨道交通行业的发展、政策导向、院校竞争等情况进行整体分析,确定学校专业(群)结构调整的方向和目标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的专业(群)调整工作二级学院对相关行业的产业链结构、产业发展状况、人才需求情况以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二级学院的专业调整意见,并在学院确定方案后组织实施调整工作。
各专业(群)建设团队根据专业评估工作的要求,提供专业(群)建设的真实数据资料;根据专业调整方案中对本专业(群)的指导要求,开展专业调整工作2.做好统筹安排每年6月,教务处代表学校发布专业动态调整工作安排,明确专业动态调整的目的、内容、方式和流程;召开工作研讨和推进会,确保各个责任部门明确工作任务要求专业调整工作任务分配表(参考)序号工作任务成果形式标准要求责任部门1确定专业调整目标调整专业的数量,招生人数控制范围有明确的数量标准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2确认《专业调整标准和推进方案》《专业调整标准和推进方案》明确数据需求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3专业建设水平评估(自评)专业评估报告,含评估数据表和专业调整与改进意见专业调整标准要求的真实数据;具体的调整建议各二级学院4专业建设水平评估(第三方评价)全校的专业评估报告,含评估数据表和专业调整与改进意见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体系和评价工具第三方机构5学校层面的专业调整论证专业调整论证意见和专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说明专业调整方向和依据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6落实专业调整相关工作相关工作总结、专业建设评估改进建议符合专业调整方案要求各二级学院四、专业调整方案学院专业调整,分增设、扩招、预警、停招和撤销五种情况。
根据专业适应产业发展、满足市场需求的程度,以及学校专业的建设水平,对现有专业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该专业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1.新专业增设(1)准入条件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的基本要求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3)有明确的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对社会人才需求状态进行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证明专业人才的培养符合国家经济建设与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有相对稳定、充足的人才市场需求空间与产业需求对接程度高、行业支撑强、社会需求大、生源充足、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可优先考虑准入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5)有基本办学条件的论证能配备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需的教师队伍,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实验实训场所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基本办学条件2)新专业开办与扶持经过论证、准入的新专业,可以根据专业建设方案,筹备开办专业,包括课程设置、教师安排以及场地协调等,在条件具备后,做好招生申报,开始正式招生新设专业扶持期为两年,扶持期内不给予预警,开展自主诊断与改进,努力提升专业综合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能力。
2.专业扩招(1)“扩招”标准根据专业办学的标准,在专业调整标准体系(附件1)的各项关键数据排名中,排名前3的指标总数最多的20%的专业(约7个),可以相应扩大招生规模招生数量的调整,要根据专业招生率、就业率、对口就业率、人才需求预测的提升情况,增加相应招生指标2)扩招与培养根据专业招生数量的调整,学校给予扩招专业在办学经费、设施设备、教学场所、师资等方面的倾斜和支撑在人才培养中,招生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保障人才培养质量3.专业“预警”(1)“预警”标准根据专业办学的标准,参见附件1.专业调整标准体系的要求,出现预警情形的即进行预警2)改进与跟进被预警专业,原则上限制项目申报限制该专业申报与专业建设直接相关的校级项目,当年不得申报与专业建设相关的教学工程项目被预警的专业,根据条件限制招生,不得增加招生官计划或招生类型上年度新生实际报到率低于该专业近三年平均报到率且排名全校后3名的专业、招生计划完成率低于60%的专业,则减少其下年招生计划;上年度毕业生最终就业对口率低于75%的专业,则实行隔年招生;三年内被“预警”两次的专业,要求该专业的专业建设团队提出处理方案报批学校审议;该专业的专业建设团队需认真分析该专业在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认真整改。
4.专业“停招”(1)判断依据1)连续三次被预警的专业;2)连续两年少于20名(含)学生报到或连续两年在校生规模低于60名(含)学生的专业;3)连续两年毕业生最终就业对口率低于75%(或同类参照专业平均水平);4)专业评估连续两年不合格;5)根据学校发展和专业群建设需要调整的专业;(2)诊改建议被划定为停招专业后,该专业将不再招收新生为停招专业设置3年的调整期在调整期内,专业负责人、教师需与专业群、学院负责人共同商议是否策划专业转型重建,如果不重建,则参照“撤销程序”;如果重建,则需要制定专业的重建计划,每年向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提交年度报告,汇报专业重建进度如果在第3年,专业还没有达到重建条件,则将转入“撤销程序”,如果达到“重建标准”,则可按照专业招生申报程序,重新申报招生5.专业“撤销”(1)判断依据:1)连续3年停止招生;2)不满足学校、专业群的专业发展定位2)撤销专业的处理停止教学基本建设投入及经费使用,做好资源的回收和再分配;现有专业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实行岗位培训、转岗分流;做好该专业教师的安置工作五、工作过程1.确定专业动态调整年度目标每年,专业建设委员会基于学校办学定位,对区域轨道交通行业的发展情况、政策导向、院校竞争等情况组织调查、工作研讨、专家分析等活动,基于学校现有专业的办学条件和招生就业情况,确定学校专业(群)结构调整的方向、目标和工作安排。
2.确认专业调整标准体系每年专业调整前,由专业建设委员会组织学院各专业代表对专业调整标准(见附件1)进行审议,视内外部环境条件的变化,结合学院历年专业调整的实践经验,讨论是否需要更新,并在需要时,组织标准的修订修订过的标准,经专业建设委员会与各二级学院充分讨论、论证后,组织专家审议,通过后报院长批准3.开展专业调整评估二级学院应按照学院专业动态调整工作的整体安排,开展各二级学院的专业调整评估,形成调整建议二级学院参照《专业调整标准》的要求,编制调研计划,选择调研对象、设计调研工具、组织人员开展调研活动,获取相关数据在对数据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各二级学院的专业评估数据表和调整建议,提交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审议4.编制专业调整方案并组织论证专业建设委员会审议各二级学院的调研数据和专业调整意见,形成学校整体的专业调整结论确定可以调整的,由二级学院编制《专业随产业动态调整方案》,包括拟调整的专业名称,调整类型(撤销停办、改造、新增)、调整方向(缩减招生、课程改革、专业开发等),以及保障措施:后期的经费保障、教师队伍的调整与建设、教学实训场地(设备)的调整与建设等;未确定调整的,暂时不予调整,或返回二级学院修改完善。
二级学院完成编制《专业随产业动态调整方案》后,先组织院内初审,修订完善后报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进行专家论证,通过后报院长批准5.组织专业调整方案的实施按照专业调整方案,相关专业(群)按照不同调整类型(撤销停办、改造、新增)、调整方向(缩减招生、课程改革、专业开发等),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专业建设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专业建设委员会定期对相关专业的专业调整、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引导六、质量监控专业建设委员会遵循PDCA循环,对专业动态调整的完整过程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控计划环节,做好对计划合理性的把控;工作实施中,关注计划的执行情况和阶段质量标准的达成度,以及出现的新情况及其应对措施;效果检查阶段,对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影响任务完成的因素进行分析;后续工作安排时,关注对上阶段工作情况的总结与改进数据统计中,学校各二级学院和专业(群)基于学校长远发展的考虑,在相应栏目提供真实的数据资料和佐证材料6附件1.专业调整标准体系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预警标准停招标准撤销标准1.招生吸引力上年度报到人数少于30;连续两年少于30名(含)不满足学校、专业群的专业发展定位2.在校生规模低于60;连续两年低于60名3.上年度新生实际报到率低于80%;4.第一志愿录取率连续3年低于35%;5.招生计划完成率近三年的招生计划完成率少于90%6.专业群中专业分流时,招录比全校排名后37.学生专业转出率高于50%;8.学生就业能力上一年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低于70%或同类参照专业的平均水平9.上一年度年终就业率低于90%10.毕业生年终对口就业率上一年度低于75%/70%或同类参照专业平均水平(半年内)连续两年低于75%(或同类参照专业平均水平)11.毕业生起薪水平低于行业内高职毕业生平均水平12.毕业三年后的职位晋升率全校排名后313.毕业生对学校教学满意率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