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料加工及进料加工的区别.docx
4页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区别一是贸易进料加工是出口企业用外汇从国外购进原材料,经生产加工后复出口的一种 贸易方式;而来料加工是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或技术设备,出口企业根据要求进行加工 装配,将成品出口收取加工费的一种贸易方式二是风险进料加工使用外汇占用周转资金, 承担着出口货物质量与国外销售的风险;来料加工不占用资金,也不考虑销售存在的风险 三是物权进料加工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出口企业与外商是买入与卖出的交易关系来料加 工不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出口企业与外商之间是受托与委托的协议关系四是税收进料加 工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生产企业增值税执行“免、抵、退”税办法,其应税消费品免 征消费税外贸企业增值税执行“免、退”税办法,其应税消费品退还消费税来料加工出 口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办法,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 口货物所耗用国内原料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转入生产成本,其国内配套的原材料已征 税款也不予退税税收政策比较与分析在加工贸易中,进口料件的占比、征退税率之差的大小以及出口价格的高低,都会影响 出口企业对进料还是来料加工方式的选择,在同等条件下,看点就是税负的差异(不考虑所 得税因素)。
一)征、退税率之差的大小按照税法规定,外销收入乘以征、退税率之差的积要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如果在外销收 入一定的前提下,征、退税率之差越大,出口企业所要承担的成本税负就越高例如:某生产型出口企业A为国外客商B加工一批货物,进口保税料件组成计税换算为 人民币的价格为 2000 万元,加工后复出口的货物换算为人民币的总价格为3500万元(单证 收齐)假设货物全部出口无内销发生,其加工所耗国内购进的料件及其他费用进项税额为 70 万元人民币,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3%,试分析出口企业选择进料还是 来料加工较为合适1. 采用来料加工方式:3500 万元的出口货物免税,70 万元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成本自行 负担,其应纳税额为 70 万元2. 采用进料加工方式:3500 万元的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进口料件 2000 万元所计算的免税税额不予办理退税,应在计算的“免、抵、退”税额中抵减当期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出口货物征 退税率差一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X出口货物征退税率差=(3500-2000)X(17%-13%)=60 (万元)当期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0-( 70-60) = -10 (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单证收齐)X外汇人民币牌价X出口货物退税率一 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X出口货物退税率=(3500-2000)X 13%=195(万元)则退税为 10 万元,免抵税额为185 万元。
如果考虑免抵税额参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 育费附加(以下简称税费)计算,那么,其税费为18.5万元从以上假设的条件看,采用进料加工方式出口企业应纳税额为零,只缴纳了18.5万元 的税费,税负小于来料加工应缴纳的税款再假设,如果将原退税率13%下调为5%,采用进料加工方式,那么:当期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3500—2000)X(17%—5%)=180 (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0-(70-180)=11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500-2000)X5%=75(万元)则免抵税额为75万元,其缴纳税费为7.5万元如果采用来料加工,在税负上要少于 进料加工方式二)进口料件占比的多少在进料加工方式下,国内耗料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影响税额的计算延用上例,如将国内耗料的进项税额调增为90万元,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调减为1500 万元,则:当期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3500-1500)X(17%-13%)=80 (万元)当期应纳税额=0-(90-80)=-1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500-1500)X 13%=260 (万元)其退税为 10 万元,免抵税额为 250 万元,缴纳税费为 25 万元。
如在来料加工方式下, 则应纳税额70万元,税负大于进料加工缴纳的25 万元税费相反,如将国内耗料的进项税额调减为10 万元,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调增为3000 万元,则:当期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3500-3000)X(17%-13%)=20 (万元)当期应纳税额=0- (10-20)=10 (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二(3500-3000)X 13%=65(万元)其免抵税额为65 万元,缴纳的税费为6.5 万元如在来料加工方式下,应纳税额为10 万元,税负小于进料加工的16.5万元应缴税款三) 出口货物价格的高低延用上述案例,在进料加工方式下,如将出口价格上调为5000 万元,则:当期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5000—2000)X(17%—13%)=120 (万元)当期应纳税额=0-(70-120)=5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二(5000—2000)X 13%=390 (万元) 其免抵税额为390万元,缴纳的税费为39万元如在来料加工方式下,应纳税额为70 万元,税负小于进料加工89万元的应缴税款相反,如将出口价格下调为 2500 万元,则:当期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2500—2000)X(17%—13%)=20 (万元)当期应纳税额=0-(70-20)=-5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二(2500—2000)X 13%=65(万元)其退税为 50 万元,免抵税额为15 万元,税费为1.5 万元。
如在来料加工方式下,则应 纳税额为70,税负大于进料加工1.5万元的应缴税款选择与效益综上分析,加工贸易的选择必须要考虑以上三种条件,找出一个最佳的经营方式一)当出口货物耗用进口料件较小,且征退税率之差较小时,选择进料加工方式较为 合适因为在退税额中要抵减的进口料件不予退税额相对较少,应办理退税的实际数额就大 另外,征、退税率之差较小,则进项税转出的就少,相比之下容易形成留抵税额带来退税二)当出口货物耗用进口料件较大,且征退税率之差较大时,选择来料加工方式较为 合适因为来料加工免税与征、退税之差大小无关,并且进口料件较大则说明国内耗料较少, 进项税额不予抵扣部分相对变小,所承担的税负相对变少,又不动用资金购买进口料件相 比之下,进料加工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就会变大,有时在无内销的前提下也 能形成倒缴税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