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管理基础:土地市场概念.docx
2页土地管理基础:土地市场概念1、狭义的土地市场 土地市场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市场是指进展土地交易的特地场所,如土地交易所,不动产交易所等我国现阶段的土地市场主要指城镇土地市场 2、广义的土地市场 广义的土地市场则是指因土地交易所引起的一切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土地市场由于其经营的产品具有价值大,位置固定等特点,产品难以集中到固定的场所去交换,其交换活动尤其需要凭借金融、信息等部门的作用才能完成因此,土地市场的内涵一般难以用狭义的市场定义来概括,而应包括中间商、代理商、金融信用、广告信息等一切构成土地产权交换关系的经营性活动 3、土地市场的主体和客体 (1)土地市场主体土地市场主体即土地市场的参加者(法人和自然人),包括供应者、需求者、中介者和治理者 A.供应者供应者是向土地市场供应交易对象的经济行为主体,主要是土地全部者和开发者、使用者(含经营者) B.需求者需求者是通过土地交易取得土地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等土地权利的单位和个人 C.中介者。
由于土地市场信息缺乏,交易过程需大量的专业学问,*考试大*而一般买者并非常常参加土地交易因此在土地市场上,通过土地供求双方直接面议成交的仅为少数对于大量的土地交易,土地供求双方往往通过土地交易中介机构(如经纪人等)来完成可见,土地交易中介者是土地市场中的一个重要主体 D.治理者市场的治理者的根本任务在于维持交易秩序,供应交易质量和效率,协调土地交易关系治理者包括国家的有关部门,如土地、房地产、物价、工商行政、税务等治理部门除必要的行政手段外,主要通过价格、税收、信贷、利率等经济杠杆进展治理 (2)土地市场客体市场客体是市场交易的对象土地市场运行*考试大*中的客体,就是土地本身及其产权关系土地最根本的特点是土地在流通过程中,流通或转移的不仅是土地物质体,更重要的是土地产权关系因此,土地产权关系及其在市场运行中的交换,构成土地市场客体的主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