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测量设备检定(校准)程序.pdf
6页文件编码 :QJ/Ⅱ-A-510-10 第 1 页 共 5 页 - 测量设备检定 (校准 )程序 1 范围 本程序制定了测量设备检定 (校准 )的基本规定和要求 本程序适 用于测量设备检定 (校准 )工作的管理控制 2 相关文件 QJ/Ⅱ-A-510-09 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QJ/Ⅱ-A-510-13 测量设备计量确认和量值溯源控制程序 QJ/Ⅱ-A-510-14 测量设备标识 、封印管理程序 QJ/II -A-502-20 记录控制程序 QJ/II -A-501-04 档案管理程序 3 定义 3.1 [计量器具的 ]检定 :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 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 ,它包括检查 、加标记和 (或)出具检定证书 3.2 校准 :在规定条件下 ,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 ,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 ,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
4 职责 4.1 工程设备部 负责测量设备检定 (校准 )组织管理 4.2 仪表车间负责测量设备检定 (校准 )实施工作 4.3 使用与维护部门负责测量设备检定 (校准 )所需的配合工作 5 管理 内容和方法 5.1 检定 (校准 )管理过程 5.1.1 输入 :测量设备管理体系对测量设备检定 (校准 )的要求 5.1.2 输出 :满足要求的测量设备检定 (校准 ) 5.1.3 活动 :依据国家法规实施测量设备的检定 、校准 、记录的要求 、证书出具的要求 、测量设备的抽检 、外送检定 (校准 )、 数据处理 5.2 检定 (校准 ) 5.2.1 工程设备部 保证公司计量检定 (校准 )所用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文件编码 :QJ/Ⅱ-A-510-10 第 2 页 共 5 页 - 开展测量设备的检定 (校准 )工作 5.2.2 测量设备检定 (校准 )应按相应规程进行 。
工程设备部 每年度一次到上级计量部门进行检索本公司应采用的新规程 ,保证所用规程有效 5.2.3 A 类管理范围的测量设备应按上级政府部门规定执行强检 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公司开展自检的项目 ,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执行 5.2.4 对 B、 C 类测量设备 ,检定 (校准 )部门 可结合公司实际需要 ,选择国家相关有效规程或校准办法执行检定 (校准 ) 5.2.5 计量检定员应经上级计量部门考核合格 ,具有 “计量检定员证 ”,并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复核 5.2.6 测量设备检定 (校准 )时的环境条件应符合要求 ,并填写在相应检定 (校准)原始记录上 5.2.7 检定 (校准 )均需如实填写记录 填写项目应符合规定 ,不得随意缺项 填写应使用钢笔 (需复写的记录除外 ), 字迹工整清晰 记录的保管按 《档案管理程序 》和《记录控制程序 》执行 5.2.8 检定 (校准 )后的测量设备应按规定封印 ,防止可调部分被移动而破坏计量特性 5.2.9 测量设备检定 (校准 )后,检定 (校准 )部门应给以标识 ,提供相应证书 对盘装电工仪表 、自动化仪表应提供校准报告 就地压力表 、水表和电能表可仅做铅封和标识 ,当使用部门有要求时 ,应提供相应校准报告 。
5.3 检定 (校准 )间隔期 按照 《测量设备计量确认和量值溯源控制程序 》执行 5.4 在用测量设备抽检 5.4.1 为保证在用测量设备 ,在校准有效期内准确度保持满足需要 ,工程设备部根据生产与管理 需要安排抽检工作 5.4.2 抽检工作由 工程设备部 确定被抽检测量设备和内容 ,下达抽检通知 被抽检部门按要求配合 ,抽检执行者对抽检情况做好抽检记录并做出抽检结论 5.4.3 被抽检测量设备如不合格 ,则立即 予以 纠正 工程设备部 对抽检结论进行分析 ,属使用或维护责任 ,则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5.4.4 若被抽检测量设备失准 ,对出 具的 计量数据造成影响 ,由工程设备部 根据生产与管理要求 ,给以追溯修正 文件编码 :QJ/Ⅱ-A-510-10 第 3 页 共 5 页 - 5.5 外送检定 (校准 ) 5.5.1 本公司不能自检 的工作测量设备及标准测量设备 ,由检定 (校准 )部门根据上级技术监 督部门提供授权有效的社会公用检定单位和要求 ,按照就近方便原则 ,选择服务优 秀的单位送检 。
5.5.2 外送检的测量设备 ,应在送检前 ,由送检人员办理检定证书复印 ,将复印件随同测量设备送检 (当检定部门需要上次检定证书时 ) 5.5.3 送检工作人员应保证在送检测量设备的外观 、计量特性不受损伤 5.5.4 送检的测量设备在取回时 ,应在外协单位当场对送检的测量设备数量 、外观 、编号 、证书 ,进行检查 、核对 ,确认无误后 ,方可取回 5.5.5 外送检定 (校准 )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 ,原则上 由检定 (校准 )部门 统一保存 ,使用部门 需要时 ,可将其复印件发给使用部门 5.5.6 外送检定 (校准 )测量设备费用一律由使用部门承担 5.6 测量设备的入厂 、使用前 、限用 、降级和报废检定 (校准 )执行 《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 5.7 对暂时无有效检定 (校准 )规程的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 ,检定 (校准 )部门可按其相应技术说明书或参照类同设备检定 (校准 )规程进行测试或比对 ,做好《测量设备计量确认报告 (记录 )》, 结论满足要求 ,可给以 “计量准用 ”标识 5.8 测量设备月周检计划由 工程设备部 在前一个月的 25 号前下达给 使用 部门或维护 部门 ,使用部门或维护部门按通知要求送检 。
因故不能按时送检的 ,可由其使用部门或维护部门 向工程设备部 提出 书面 申请 ,申明理由和要求 ,方可实施,否则执行 经济 责任 制考核 5.9 对于自动化仪表的送检 ,由维护部门按计划送检 5.10 非计划检定的测量设备若需进行检定 (校准 ), 使用部门或维护部门可随时向工程设备部 书面申请 ,核准后予以安排执行 5.11 测量设备经检定 (校准 )后的证书 、标识 、封印执行 《测量设备标识 、封印管理程序 》 5.12 记录的控制 5.12.1 检定 (校准 )部门 负责管理检定 (校准 )项目中的原始记录及数据处 理结果 文件编码 :QJ/Ⅱ-A-510-10 第 4 页 共 5 页 - 5.12.2 记录格式及内容的要求 5.12.2.1 检定记录表格与内容要有固定格式 ,表格直观 、项目齐全 ,能综合反映检定 /校准的状况 ,可保持记录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
5.12.2.2 对国家或行业有统一格式要求的检定记录 ,应按标准执行 ,对国家或行业没有统一格式要求的检定记录 ,应按第 5.12.1 条的原则自行设计 5.12.2.3 检定记录能够综合反映计量检定设备的状况 ,测量过程中凡关系到测量结果的所有数据及项目均应记入检定记录中 ,记录要准确 5.12.3 检定记录的填写 5.12.3.1 检定记录必须 是在测试过程中 ,对实际测量结果实时记载所产生现象的观察记录 ,不许事后补证或誊抄 内容填写要及时 、准确 、详细 、齐全 5.12.3.2 检定记录不允许随意涂改 ,因记录填写错误需要修改时 ,必须在错误记录 处划两条平行线 ,并将正确记录写于上方 ,修改人应盖章 5.12.3.3 计量检定 /校准原始记录的检定人 ,核验人在记录完成及复核后签字 ,不得 由他人 代签 5.12.3.4 检定记录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含复写 ) 5.12.3.5 计量检定 /校准证书用钢笔填写 ,不允许涂改 5.12.4 检定记录的保存 按《记录控制程 序》执行 5.12.5 数据处理 5.12.5.1 计量检定 /校准过程中的数据处理 ,按照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等标准要求进行计算或修约 。
5.12.5.2 数据的处理结果 ,由检定 、核验 、主管人员进行复核并签名 5.12.5.3 利用磁盘或其它方式记录的数据可参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理 5.12.6 检定记录的检查监督 5.12.6.1 检定记录的准确性 、真实性 ,由检定 、核验及主管人员负责 5.12.6.2 检定记录数据的正确性 由仪表车间 校准管理 员进行检查监督 6 附录 测量设备检定 (校准 )流程图 7 记录表式 510101 测量设备计量确认报告 文件编码 :QJ/Ⅱ-A-510-10 第 5 页 共 5 页 - 附录 测量设备检定 (校准 )流程图 测量设备检定 (校准 )需求 (工程设备部 、使用部门 ) 按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实施 (仪表车间 、各使用部门 ) 所用标准 、规程 、校准办法有效 、人员资质满足要求 (工程设备部 ) 内部 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开展检定 (校准 ) (仪表车间 、各使用部门 ) 按规程执行检定 (校准 ) (仪表车间 ) 外来服务确认 (工程设备部 ) 填写记录 、出具证书或报告 (仪表车间 ) 外来服务 实施 (仪表车间 、使用部门 ) 给出标识或铅封 (仪表车间 ) 外来服务 的处理 (仪表车间 ) 测量设 备发放使用 (仪表车间 、使用部门 ) 按公司控制需要进行测量设备抽检 (工程设备部 ) 结束 外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