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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频繁涨价背后看白酒企业的税收筹划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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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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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频繁涨价背后看白酒企业的税收筹划问题一、背景“地球人已经阻挡不了茅台涨价了”近年,这句话在网络上悄然兴起确实,有国酒之称的贵州茅台近几年对旗下产品“飞天茅台”的调价几乎成了家常便饭至于提价的理由也多种多样,如为更好地统筹兼顾好国家、消费者、企业、经销商和投资者等各相关方的利益、或应对原辅材料价格上涨的需要等等不仅仅是茅台,很多中国名酒近几年都频繁地涨价到底是什么原因促成了名酒的频繁涨价,是为了投资者的利益?是因为成本上涨?还是另有用意?本文主要从税收的角度来研究这个问题为了研究的方便,选取了贵州茅台、五粮液和泸州老窖三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二、酒类企业的主要税种1、增值税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酒类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适应税率为17%2、消费税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征收、从量定额征收、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对白酒企业来说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的原则:在计税价格或出厂价格基础上加征20%的消费税以及每500毫升征收0.5元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该税种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对白酒企业来说:城市维护建设税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7%;教育费附加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1%4、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白酒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5%三、国家税务局加强白酒企业税收监管的相关措施:1994年以前,没有施行消费税这个税种,取而代之的是产品税,税率很高,有60%。

      1994实行征收增值税的决定,最早有11个税目,其中包括“酒及酒精”该税目下设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等六个子目白酒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粮食白酒税率为25%,薯类白酒税率为15%1995年,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规定: 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消费税1998年,财税[1998]45号文件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凡已扣除的部分,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处理2001年,财税[2001]84号文件规定: 2001年5月1日起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在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同时再按实际销售量每公斤征收1元定额消费税;取消以往外购酒可以抵扣消费税的政策;停止执行对小酒厂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一律实行查实征收2002年,国税发[2002]109号文件针对关于酒类生产企业利用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规避消费税问题作出了规定,要求各地税务局按照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其计税收入额进行调整同时规定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2008年底,新修订的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白酒时,其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需加上从量定额消费税税额2009年最新出台的国税函[2009]380号文件明确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四、白酒企业的主体税负情况1、主体税负基本情况:贵州茅台的主要税负情况:项目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消费税434,757,699.19488,407,946.35688,248,232.201,237,890,898.37营业税708,777.652,815,970.003,237,622.002,971,193.50城建税107,300,338.92121,265,501.56150,954,448.54204,752,554.80教育费附加45,989,404.2751,975,769.3464,723,304.6087,758,404.93地方教育费附加15,315,727.1217,286,736.0621,492,890.0429,186,931.96企业所得税1,438,728,569.451,508,372,712.161,576,390,765.241,875,672,371.23五粮液主体税负情况:项目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消费税444411971.15 422745313.68 582343762.82 1053744090.87 营业税327935.21 710351.21 432186.01 907813.25 城建税87675019.22 90549233.32 137293658.89 214682800.46 教育费附加37575008.22 38806814.30 58857837.71 92147650.81 地方教育费附加12524582.97 12935658.36 19657815.47 30688347.46 企业所得税705104887.72 568,523,683.121,136,384,762.641,515,582,406.40泸州老窖主体税负情况:项目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消费税152,301,793.56194,140,854.96244,234,057.51334,940,938.59营业税13,395,562.983,906,665.302,320,889.173,571,508.85城建税32,304,395.6941,451,391.3848,988,043.5463,207,823.92教育费附加13,882,406.3917,948,695.1921,172,972.3227,107,906.87地方教育费附加4528987.615,938,066.187,046,894.619,035,948.29企业所得税306,181,504.86407,171,306.45491,121,528.92664,989,946.982、主体税负变化情况贵州茅台主体税负变化情况:项目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消费税434,757,699.19488,407,946.35688,248,232.201,237,890,898.37企业所得税1,438,728,569.451,508,372,712.161,576,390,765.241,875,672,371.23营业总收入7,237,430,747.128,241,685,564.119,669,999,065.3911,633,283,740.18营业利润4,525,341,001.805,390,384,855.036,075,520,510.727,160,906,229.50消费税占总收入的比例6.01%5.93%7.12%10.64%消费税增长率 12.34%40.92%79.86%营业收入增长率 13.88%17.33%20.30%企业所得税占营业利润的比例31.79%27.98%25.95%26.19%企业所得税增长率 4.84%4.51%18.99%营业利润增长率 19.12%12.71%17.86%营业利润率62.53%65.40%62.83%61.56%五粮液的主体税负变化情况:项目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消费税444411971.15 422745313.68 582343762.82 1053744090.87 企业所得税705104887.72 568,523,683.121,136,384,762.641,515,582,406.40营业总收入7328555841.62 7933068723.21 11129220549.61 .85 营业利润2183418021.62 2431128309.88 4586674231.53 6094745804.43 消费税占总收入的比例6.06%5.33%5.23%6.78%消费税增长率 -4.88%37.75%80.95%营业收入增长率 8.25%40.29%39.64%企业所得税占营业利润的比例32.29%32.29%23.39%24.78%企业所得税增长率 -19.37%99.88%33.37%营业利润增长率 11.35%88.66%32.88%营业利润率29.79%30.65%41.21%39.22%泸州老窖的主体税负变化情况:项目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消费税152,301,793.56194,140,854.96244,234,057.51334,940,938.59企业所得税306,181,504.86407,171,306.45491,121,528.92664,989,946.98营业总收入2,926,854,519.883,798,378,737.774,370,422,479.875,370,871,771.66营业利润1,062,630,229.581,676,228,960.992,154,556,595.362,916,895,557.75消费税占总收入的比例5.20%5.11%5.59%6.24%消费税增长率 27.47%25.80%37.14%营业收入增长率 29.78%15.06%22.89%企业所得税占营业利润的比例28.81%24.29%22.79%22.80%企业所得税增长率 32.98%20.6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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