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品录播教室、微课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97页莆田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精品录播教室、微课室设备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B-203215-GK-201708-B0208-PTHS 招标编号:[350300]PTHS[GK]2017013采购人:莆田第二中学 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7年09月第一章 投标邀请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精品录播教室、微课室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B-203215-GK-201708-B0208-PTHS2、招标编号:[350300]PTHS[GK]2017013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本批招标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产品凡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根据本项目选用的评标法,在评标时依下表对应的评审优惠幅度进行评审价格扣除或加分。
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报价总金额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最低评标价法:10%(含10%)以下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3%的价格扣除,10%-30%(含30%)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30%-50%(含50%)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8%的价格扣除,50%以上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二)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价格扣除办法:(一)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价人近两个月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产总额的相关佐证材料;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是其他中小企业制造商的货物,应同时提供该制造商以上佐证材料或由投标企业(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注: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同时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该政策;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包:1 明细描述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无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开标现场原件单独递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开标现场原件单独递交;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提供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6.2获取地点及方式:从莆田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报名8.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8.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会员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投标被拒绝8.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名将被拒绝9、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莆田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务必携带投标人的CA证书11、公告期限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2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12、采购人:莆田第二中学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溪白村莆田第二中学联系人:余老师联系方法:13859808802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联系人:王茶联系方法:18950769235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莆田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莆田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11-1教学资源平台否1批201751-2新精品录播教室(录播跟踪一体化主机等设备)否1批2642001-3旧录播教室改造(录播跟踪一体化主机等设备)否1批1638501-4微课教室方案(导播设备等)否1批12177557000011400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29.4投标文件的份数:纸质投标文件应符合: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本(使用PDF格式)1 份39.5-(2)-③不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49.7-(1)是否允许中标人进行分包:不允许59.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69.10-(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纸质投标文件应符合:(1)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本)均应密封,其中: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与报价部分不得合并密封,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本应单独密封※未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者提前拆封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3)其他:无711.1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814.1-(1)质疑函原件可采用下列方式向招标人提交:现场方式914.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采购文件随项目信息同时公告供应商在公告期限内下载采购文件的,应在采购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质疑;供应商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下载采购文件的,应在项目信息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质疑首次下载之日以莆田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4.1条规定,否则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4.2条第(1)款规定处理1015.1监督管理部门:莆田市财政局1117.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福建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莆田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27.155.99.14:9090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3)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福建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莆田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8其他事项:1、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总金额向招标代理人缴纳招标服务费(其中包含该项目采购有跟标或增加补充而产生的采购金额但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金额低于中标总金额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退还原缴纳的费用),具体缴纳比例为: 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 总金额在100万—500万元的部分按1.1%缴纳 总金额在500万—1000万元的部分按0.8 %缴纳 2、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帐号— 1005 5753 8980 0100 01。
3、删除下述“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具体如下:①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②若出现系统故障等意外情形,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以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此时,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③投标人应按照莆田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④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注明“复印件无效”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否则证明材料无效⑤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