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逻辑的方式解读《论语.阳货》“宰我问三年之丧”章.doc
4页以逻辑的方式解读?论语.阳货?“宰我问三年之丧〞章 以逻辑的方式解读?论语.阳货?宰我问三年之丧章 问题思路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那么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那么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上述一段话出自?论语阳货?,宰我即宰予,被孔子许为其言语科的高才生,?史记?亦称宰予利口辩辞,不过,虽贵为十哲之一,宰予的辩才机智却不为孔子所赏识,反倒是常遭到孔子的批评在上述的故事中,宰予质疑三年的丧期过长,要求缩短为一年,这一提议不仅未能得到孔子的响应,宰予本人也被孔子斥之为不仁孔子的态度符合他对辩者的一贯看法:巧言令色,鲜矣仁# 发生于宰予和孔子之间的这段对话已被各路学者反复咀嚼过,由于前人对这段对话的阐释多是以范畴或概念为核心的,笔者试图另辟蹊径,更加注重对其中所包含的逻辑问题进展讨论,并籍着此种逻辑的阐释道路,增进人们对这段经典对话的理解。
宰予之问 首先,我们看宰予的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可以说,宰予缩短丧期的建议充满理性和对生民的关心,并且在他对孔子的询问中,还聪明地运用了我们如今所说的归谬法所有人都知道孔夫子最重礼,宰予的发问便也从这一前提出发,宰予的根本假设或设想是:假设孔子重视礼,那么就不应该反对我的提议,因为我的提议本身乃是为了维护礼的大局大前提:我们都必须维护礼,所有维护礼的行动或举措孔子都应该赞同 小前提:缩短丧期有利于维护礼 结论:孔子应该赞同宰予缩短丧期的提议 礼是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各种制度、仪式及规章的集合,在当时社会并不兴隆也不复杂的情况下,其作用范围可谓囊括社会的所有领域在这些庞杂的礼仪当中,丧礼又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礼记昏义?说: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乡射,此礼之大体也又在?祭统?中说: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当然,儒家对丧祭之礼的重视并不是出于某种宗教上的原因,而是与其关于孝的理论亲密相关的,其出发点乃是孝道亲亲,这种孝道一直延伸到为死者祭奠、守丧之上,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三年之丧即是在父母逝世之后一种孝的延续表达 那么说了这么多,问题的关键在哪里呢?在于丧礼在礼中的地位,在于作为部分的丧礼与作为整体的礼所产生的矛盾宰予很明晰的看到如下这一点,那就是孔子初衷与效果的不统一孔子出于维护礼的需要必须维护其中作为重中之重的丧礼,但他把丧礼这一环节看得太重,结果使部分的丧礼给整体的礼带来了破坏和伤害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讲,那就是孔子大水冲了龙王庙宰予看到了丧礼论文联盟对社会资源的宏大消耗及其负面作用,并藉着孔子思想中礼之部分与整体的摩擦问题向孔子发难,要求降低丧礼在整个礼文化中的重要性,节省人们的时间和精力以用于维护其他的礼显然,宰予的建议有其合情合理的一面 孔子之应一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下孔子是如何应对宰予的诘难的孔子没有在逻辑上承受宰予的挑战,而是采取了以感性对理性,以说教对辩论的方式来应对在宰予抛出问题之后,孔子马上反问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何谓安?安,定也〔?尔雅?〕,安,静也〔?说文?〕安这一词还在?书尧典?中出现过,钦明文思安安,?康熙字典?曾注:安安,自然性之也因此,安是指一种平静如水的心灵状态,而且这种状态还要求不掺杂任何杂质,不考虑任何经历因素。
也即说,它是我们人类所拥有的先天道德直觉而在上面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宰予要求缩短丧期是出于某种现实利益的考量,即防止礼崩乐坏的场面出现宰予虽然最后表示了安,但其得出这个结论是出于维护礼 之大局的考虑,是一种夹杂较多理性的考量,这与孔子要他从内心直接来感知其行为是否适当是相违犯的 孔子试图以安来诓宰予,结果缩论文联盟短丧期的想法并没有给宰予带来任何的负罪感孔子的这一失败是可想而知的安作为私人的一种内心感受,本身就具有极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加之每个人的立场和利益不同,在各种现实的考量与理性思维的制约下,想要人们就同一件事情怀有同样的感受是异常困难的,也不符合人类本性具有差异这一事实 孔子之应二 孔子在意识到安的道德约束力在宰予身上失效之后,又提出了另一个论据,那就是三年之丧是天下之通丧也孔子要求人们必须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三年,因为三年之丧是大家普遍遵循的、早已有之的规章制度 这里牵涉到另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礼的形式与内容的问题以丧礼为例,我们为父母的离去感到悲伤是其内容,而披麻戴孝三年那么是其形式一般来说,内容要重于形式,不管任何时候,在父母去世的时候我们都应该悲哀而不是快乐,但表达悲伤以及祭奠的形式却是随时代而变化的。
譬如,我们如今对死者进展火葬而不再是土葬就是一种形式上的改变,但这种改变并不代表我们对已故者的尊敬和思念有所减损 孔子对礼形式的偏执随处可见譬如?论语论语八佾十七?中曾载有这样一段生活场景,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在孔子看来,子贡为了一只羊而置礼于不顾是不对的,即使这个礼已经名存实亡我们再看下面?礼记檀弓?中的一那么故事: 子路有姊之丧,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也?子路曰:吾寡兄弟而弗忍也孔子曰: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弗忍也子路闻之,遂除之 子路想为其姐姐多服丧些日子甚至都遭到孔子的严厉制止,由此可见孔子对礼的整个程序的遵守和执行是寸步不让的 孔子对礼的形式的执着一直被后人斥为保守、僵化、落后,但孔子这么做不是没有道理的试想,假设人人都如宰予那般要求缩短丧期,那么既然宰予可以提出一年的建议,其别人也就一样可以提出诸如半年、一个月、一个星期甚至一天的建议,最后谁来统一这些意见呢?还是每个人都按自己的想法去做就行了呢?显然,如此下去,礼也就不成其为礼了 因此,我们必须成认,孔子的话中有一点是正确的,那就是礼的约束力来源于它的通性正是大家都这么做,使它具有了某种稳定性和权威性,一旦某个人违犯,就会遭遇来自社会言论方面的压力。
缺乏这种共通性和权威性,礼的道德约束力是无以存放的 综上所述,在上述情境中,孔子唯有在处理好礼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问题以及礼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问题之后,方可能找到回应宰予的正确之路事实上,这两个关于礼的逻辑问题同样也为难着21世纪的现代人我们总是一方面要求制度的标准化,另一方面又不断地强调制度的人性化,而处理二者之间的矛盾在笔者看来有赖于我们对上述逻辑问题做出更明晰的答复。
